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要)
在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四川省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王 麟
2023年,全省检察机关在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政府大力支持和政协民主监督下,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二届二次、三次、四次全会部署和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一体推进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和检察侦查工作,全年共办理各类案件22.71万件,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为大局服务,助力统筹发展和安全
全省检察机关始终坚持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努力推动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
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决防范和依法惩治各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积极参与涉藏地区依法常态化治理,出台保障川藏铁路建设意见,助力民族团结、涉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省检察院对一起恶势力犯罪集团利用未成年人实施毒品犯罪案提出抗诉,首要分子被改判死刑立即执行,被评为全国指导性案例。
能动护航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争取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服务保障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意见。省检察院出台服务保障城乡融合发展的意见,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共同繁荣。
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省检察院出台进一步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依法平等保护企业合法权益。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帮助148家涉案企业“活下来”“经营好”。
创新服务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挂牌7个知识产权案件“双报制”办理中心,更好更快保护知识产权。会同川酒“六朵金花”签署战略合作书,共同构建川酒知识产权检察保护体系。
依法保障金融安全。与四川证监局加强资本市场行政执法与检察履职衔接协作,规范资本市场投融资秩序。积极参与全省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专项行动,起诉毒品犯罪、职务犯罪、电信网络诈骗等领域洗钱犯罪164人,让“罪”与“赃”无处可藏。
持续筑牢长江黄河上游生态法治屏障。开展长江河道四川段非法采砂专项打击整治行动,服务长江上游水源涵养地建设。牵头13省(区)检察院发出湿地保护若尔盖倡议,服务黄河上游重要水源补给区建设。积极推进涉大熊猫国家公园案件跨区域集中管辖,服务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依法守护巴山绿、蜀水清、天府蓝。
二、为人民司法,用法理情纾解群众“急难愁盼”
全省检察机关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秉持天理国法人情相统一,让司法有温度、群众有温暖。
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与安全。开展全省消防安全、瓶装液化石油气专项整治,维护群众生产生活安全。开展违法抽取地下水专项监督,督促159家企业停止违法取水行为,维护城市地下水安全。起诉“问题牛肉”“问题保健品”等犯罪996人,维护群众食品药品安全。积极参与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专项打击,南充检察机关办理的“4·01”案,涉及境外21个团伙,已起诉519人。
深入推进新时代“枫桥经验”检察实践。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引入心理咨询参与信访化解试点,既解“法结”又解“心结”。在全省推广民事检察“和解五法”,促成和解息诉3357件。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成功化解2301件。全面优化“律检通”系统,更好服务律师、当事人在线办理涉检业务,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路。
倾情保护特定群体合法权益。突出惩治欺老骗老犯罪235人,对老年人追索赡养费等支持起诉298件,用“检察蓝”守护“夕阳红”。牵头12个劳务输出大省与输入大省在泸州会签全国首个支持起诉跨省域协作框架协议,帮助川籍农民工追讨欠薪5800余万元,让劳动者不再忧“薪”。积极开展妇女权益保障公益诉讼,推动家暴、医疗美容等问题治理,维护女性权益和尊严。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让老年人、残疾人出行无碍。强化军地检察协作,开辟涉军案件“绿色通道”,营造尊崇军人、尊重军属的浓厚氛围。联合省乡村振兴局开展司法救助,向3371名因案困难群众发放救助金3200余万元,传递社会主义法治温暖。
用心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坚持“零容忍”,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3167人。荣县检察院在办理一起艾滋病患者强奸幼女案中,及时指导被害人服用阻断药物,提出检察建议推动建立性侵害案件艾滋病信息核查制度,被评为全国指导性案例。制发“督促监护令”876份,开展家庭教育指导3000余次,以法育人、护苗成长。
多元强化普法宣传。省检察院每月向社会发布《四川检察公告》,每季度发布主要业务数据,让检察工作始终置于阳光下。组织开展多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各界人士“零距离”“沉浸式”了解检察工作。111个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向社会开放。通过“上门”“定时定点”等方式对7027件案件组织听证,让人民群众有惑能问、有理能讲、有怨能诉。
三、为法治担当,依法监督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全省检察机关始终坚持法律监督宪法定位,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维护公平正义。
刑事诉讼监督更加注重配合制约。纠正漏捕、漏诉5205人。对刑事判决提出抗诉387件,抗诉意见采纳率位居全国第三。乐山市检察院对一起强奸杀人案,不轻信口供,还无辜者清白,同时持续引导侦查17年,真凶被判死缓,入围全国十大法律监督案例评选。深化“派驻+巡回”检察机制,对31所监狱开展巡回检察“回头看”,对71个看守所开展巡回检察,在全国率先开展社区矫正巡回检察试点,促进刑罚公正执行、监管活动规范开展。
民事诉讼监督更加注重精准办案。对民事判决裁定,依法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573件。准确把握民法典立法精神,对一起赠与合同纠纷案,以“夫妻一方违背公序良俗的赠与”无效为由依法抗诉,通过监督引导树立良好家风。针对民间借贷、商品房买卖、追索劳动报酬等虚假诉讼多发领域,提出监督意见383件,坚决防止借诉讼获取非法利益。
行政检察监督更加注重诉源治理。对行政判决裁定,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28件,对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提出检察建议2268件,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在全省11个市州开展“府检联动”试点工作,共同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开展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督促行政执法机关向司法机关移送犯罪案件814件,对应受行政处罚、政务处分的被不起诉人,提出检察意见2353件,防止“以罚代刑、不诉了之”。
公益诉讼检察更加注重彰显独特制度价值。深耕4个传统法定领域,3900个公益受损问题通过诉前检察建议得到解决,788个通过起诉得到解决。省检察院带头办理世界灌溉工程遗产通济堰水体污染案,推动跨区划水体污染治理。广元市检察院牵头川陕甘三省八市检察机关会签跨区域协作机制,推动1.2万余株古柏“一树一档”挂牌保护,守护传承翠云廊古蜀道千年生态文明。落实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与省林草局共同完善相关名录制度,将具有重要经济价值但生存受到威胁的物种天全槭纳入省级重点植物保护名录。在新增的英雄烈士保护、个人信息保护等10个法定领域,立案2530件。
职务犯罪办理和检察侦查更加体现履职担当。依法起诉职务犯罪1113人,起诉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张务锋和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纪国刚职务犯罪案件,成都、德阳职务犯罪检察部门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办理团队(基地)。广安检察机关办理的一起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违法发放贷款、违规出具金融票证案,被评为全国金融领域新型职务犯罪指导性案例。持续加大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查办力度,立案侦查90人,同比上升73%,有力维护司法公信力。
四、为强检赋能,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全省检察机关始终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持续夯实基层基础、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治检。
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明确40项落实措施,确保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在全省检察机关不折不扣落地落实。牢牢把握“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总要求,抓好第一批、第二批主题教育的衔接联动,注重将开展主题教育与强化依法能动履职紧密结合,检察队伍政治思想、纪律作风、精神面貌呈现新气象。
持续深化检察改革。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健全常态化检察官遴选、退出机制。深化实施数字检察战略,建立全省共享的法律监督应用平台,实现重点领域法律监督工作从案件办理向系统治理迈进。
大力推进“五强”基层院建设。5个全国相对薄弱基层院、19个省级相对薄弱基层院提前一年脱薄出列。大竹县检察院、雅安市名山区检察院被评为“全国模范检察院”,崇州、中江、三台、剑阁、宜宾叙州、安岳等6个基层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荣记“集体一等功”。
持之以恒从严治检。与省委巡视办建立联动巡察协作配合机制,派员参加省委组织的对7个市级检察院的联动巡察。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坚持追责与保护并重,制定失实检举控告澄清正名工作办法,激发检察人员干事创业积极性。
一年来,我们始终牢记人民检察院必须对党忠诚,对人民负责,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监督。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5项重点工作,认真落实审议意见。省检察院制定加强全省检察机关代表委员联络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提升联络服务工作水平。高度重视代表建议,邀请提出建议的代表进行在办建议专题视察和研讨,18件省人大代表建议全部办结,满意率100%。深化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机制,从建议、提案中梳理线索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51件。
我们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主动向省政协通报工作,对省政协委员提出的提案全部办结并回复。加强与各民主党派常态化联系,上门听取意见建议。深化与省工商联协作机制,共促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邀请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参加案件听证、评议,共同化解矛盾纠纷6500余件。
一年来,经过全省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的共同努力,全省检察工作质效进一步提升,24件案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38件案件被评为四川政法“五年百佳”优秀案例,10名个人被评为全国业务标兵能手,21个集体、16名个人获得“全国青年文明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等省部级以上表彰。
我们清醒认识到,全省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四川现代化建设的理念思路还需拓宽,基层基础建设还有短板,部分检察人员理念、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新时代新征程更高要求。对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一定认真对待,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解决。
2024年,全省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检察工作、四川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认真落实省委十二届二次、三次、四次全会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紧紧围绕深入实施“四化同步、城乡融合、五区共兴”发展战略,更加有力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更好服务保障四川现代化建设。
一是进一步助推平安四川建设。坚定维护国家安全,有力维护公共安全。二是进一步服务高质量发展。能动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持续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涉农检察工作,助力推进城乡融合、乡村振兴。三是进一步保障民生民利。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用心用情化解人民群众涉法涉检诉求。四是进一步推动法治四川建设。巩固深化“四大检察”法律监督格局,推动法律监督从个案监督向类案监督、社会治理延伸。五是进一步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一体推进政治建设和业务建设,持之以恒深化全面从严治检,深化“五强”基层院建设,夯实检察工作发展根基。
新的一年,全省检察机关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党中央、省委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本次大会的决议,忠诚履职、担当作为,着力打造检察工作现代化四川样板,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四川新篇章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