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实施细则》解读

  • 2024年04月26日 16时29分
  • 来源: 四川省教育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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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年4月15日,四川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印发了《四川省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于5月1日起实施。《实施细则》由九章五十条组成,是指导我省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工作的重要文件。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近年来,教育部等八部门印发《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明确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主管部门应当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依据本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细则或相应的管理制度”。新修订颁布的《职业教育法》对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工作提出了许多新的制度性规定,为适应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的新形势、新要求,切实保障实习学生合法权益,需要结合四川工作实际细化并明确落实举措。

    二、制定程序

    一是开展调研论证。按照教育部要求,贯彻落实《教育法》《职业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借鉴甘肃、江苏等8个省经验做法,深入职业学校、实习企业开展实地调研,全面了解职业学校学生实习有关管理要求。在深入调研分析的基础上,结合四川实际,草拟《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二是多方征求意见。书面征求了经济和信息化厅等7个省级部门、各市(州)教育主管部门、职业学校、合作企业的意见,通过教育厅官网向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

    三是通过专家论证和法律审查等法定程序。按照省委教育工委、教育厅《重大决策事项规范性文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要求,组织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法律顾问、行业协会、教育部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合作企业等10余名专家和代表召开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暨专家论证会,进行可行性、合法性、风险性论证评估和审查,形成《实施细则》送审稿,提请教育厅党组会审议通过后,由四川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印发实施。

    三、主要内容及特点

    《实施细则》包括总则、实习组织、实习管理、实习考核、安全职责、保障措施、禁止事项、监督与处理、附则等九个章节。为与国家《管理规定》相关要求衔接,《实施细则》基本框架与国家基本一致,并结合我省实际进一步细化内容,做到主体明确、责任明确,可操作性强。

    总的来说,我省《实施细则》有以下特点:

    一是突出实习工作的育人本质。强化了实习工作的全过程管理,落实了实习工作教育、人社等多部门协同机制,整合了实习管理的范围、内涵和边界,推进了实习与校企协同育人的有机融合,明确了跨省及国(境)外实习的管理规定,完善了学生实习保险相关政策,谋划了实习信息化管理和综合服务平台建设。

    二是进一步明确职业学校是学生实习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求职业学校明确实习管理的工作部门与第一责任人,成立实习管理领导小组;细化集中统一组织实习与自主实习管理措施,建立健全实习单位信息库动态增补和淘汰机制;联合建立校企“双导师”制度,制定实习指导教师管理制度和工作指南;做好学生实习动员,加强对实习学生的教育指导,全流程做好实习前、中、后等各阶段的实习管理工作。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在国家《管理规定》提出1个“严禁”、27个“不得”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划定实习管理的红线底线更加严格,重点聚焦学生实习组织、实习单位选择、实习报酬落实、实习安全保障等各环节的突出问题,对不能碰触的禁止性情形,单列一章提出“十严禁”,同时在监督与处理章节细化具体处罚措施,切实保护学生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 许齐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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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实施细则》解读

  • 2024年04月26日 16时29分
  • 来源: 四川省教育厅网站
  • 2024年4月15日,四川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印发了《四川省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于5月1日起实施。《实施细则》由九章五十条组成,是指导我省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工作的重要文件。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近年来,教育部等八部门印发《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明确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主管部门应当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依据本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细则或相应的管理制度”。新修订颁布的《职业教育法》对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工作提出了许多新的制度性规定,为适应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的新形势、新要求,切实保障实习学生合法权益,需要结合四川工作实际细化并明确落实举措。

    二、制定程序

    一是开展调研论证。按照教育部要求,贯彻落实《教育法》《职业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借鉴甘肃、江苏等8个省经验做法,深入职业学校、实习企业开展实地调研,全面了解职业学校学生实习有关管理要求。在深入调研分析的基础上,结合四川实际,草拟《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二是多方征求意见。书面征求了经济和信息化厅等7个省级部门、各市(州)教育主管部门、职业学校、合作企业的意见,通过教育厅官网向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

    三是通过专家论证和法律审查等法定程序。按照省委教育工委、教育厅《重大决策事项规范性文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要求,组织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法律顾问、行业协会、教育部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合作企业等10余名专家和代表召开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暨专家论证会,进行可行性、合法性、风险性论证评估和审查,形成《实施细则》送审稿,提请教育厅党组会审议通过后,由四川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印发实施。

    三、主要内容及特点

    《实施细则》包括总则、实习组织、实习管理、实习考核、安全职责、保障措施、禁止事项、监督与处理、附则等九个章节。为与国家《管理规定》相关要求衔接,《实施细则》基本框架与国家基本一致,并结合我省实际进一步细化内容,做到主体明确、责任明确,可操作性强。

    总的来说,我省《实施细则》有以下特点:

    一是突出实习工作的育人本质。强化了实习工作的全过程管理,落实了实习工作教育、人社等多部门协同机制,整合了实习管理的范围、内涵和边界,推进了实习与校企协同育人的有机融合,明确了跨省及国(境)外实习的管理规定,完善了学生实习保险相关政策,谋划了实习信息化管理和综合服务平台建设。

    二是进一步明确职业学校是学生实习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求职业学校明确实习管理的工作部门与第一责任人,成立实习管理领导小组;细化集中统一组织实习与自主实习管理措施,建立健全实习单位信息库动态增补和淘汰机制;联合建立校企“双导师”制度,制定实习指导教师管理制度和工作指南;做好学生实习动员,加强对实习学生的教育指导,全流程做好实习前、中、后等各阶段的实习管理工作。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在国家《管理规定》提出1个“严禁”、27个“不得”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划定实习管理的红线底线更加严格,重点聚焦学生实习组织、实习单位选择、实习报酬落实、实习安全保障等各环节的突出问题,对不能碰触的禁止性情形,单列一章提出“十严禁”,同时在监督与处理章节细化具体处罚措施,切实保护学生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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