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2023年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公告
根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的通知》(新广出发〔2015〕45号,以下简称《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四川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议范围
本次评议教辅材料分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配套教辅材料和义务教育阶段国家统编三科教材配套教辅材料两大类。评议范围依据《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和我省中小学教育教学实际确定,教辅材料应为供中小学生使用的各种学习辅导、考试辅导等出版物,包括:同步练习类出版物,寒暑假作业类出版物,中小学习题、试卷类出版物,以及其他供中小学生使用的学习、考试辅导类出版物。产品形态主要是图书、报纸、期刊等。
(一)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配套教辅材料
1.同步练习类。主要是与高中各学科必修、选择性必修教材配套的同步练习册。学科包括:思想政治、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学、历史、地理、信息技术、通用技术11个学科。
2.寒暑假作业类。主要是高一、高二年级学生寒暑假和高三年级学生寒假用于复习的材料。学科包括:思想政治、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学、历史、地理、信息技术、通用技术11个学科。可以每科1册,也可多科综合,鼓励跨学科设计。
3.考试辅导类。主要是高中毕业年级用于学习巩固和考试辅导的复习材料。学科包括:思想政治、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学、历史、地理9个学科。
4.学习辅助类。主要是高中用于辅助学习的工具用书、阅读材料等。
(1)工具用书类。包括:高中物理、化学、生物学实验报告册和高中历史、地理填充图册。
(2)阅读材料类。主要是依据高中语文、英语学科课程标准编写,用于提升学生学科核心素养、学科思维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阅读材料。包括:高中语文同步阅读、整本书导读和高中英语同步阅读。
以上送评的各类教辅材料应与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即2017年版课标和教材)配套,涵盖各学科必修和选择性必修。
(二)义务教育阶段国家统编三科教材配套教辅材料
主要是与小学三至六年级语文,初中七至九年级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国家统编教材配套的同步练习册。
二、送评要求
(一)教辅材料送评单位
教辅材料送评单位须为教辅材料出版单位或编写单位。
(二)教辅材料出版和编写单位
1.出版中小学教辅材料必须符合依法批准的出版业务范围。
2.出版单位要严格规范对外合作行为,严禁任何形式的买卖书号、刊号、版号和一号多用等违法违规行为;要按照“凡编必审”“谁出版谁审核”原则,严格落实编辑出版责任。
3.使用他人享有著作权的教科书等作品编写出版同步练习册等教辅材料,应依法取得著作权人的授权。
4.教辅材料实行主编负责制,不得以编写组形式出现,同一人不得担任多学科主编,也不得担任同学科不同版本的主编。
5.主编及编写人员应政治可靠,经所在单位政治和专业背景审核,并向社会公示;应当具有相应学科专业教育教学经验,熟悉教育政策、相关教材及教学实际。
6.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和负责实施考试命题、监测评价的单位不得组织编写有偿使用的同步练习册、寒暑假作业、毕业年级考试辅导类中小学教辅材料。
(三)教辅材料
1.教辅材料编写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育人为本,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正确。符合国家课程标准倡导的教育理念,有较强的思想性、科学性、时代性、适宜性。
2.教辅材料必须为正式出版物或已完成编写并列入出版计划且能确保按时出版发行的出版物。
3.同步练习类教辅材料须依法取得所配套教材著作权人授权,须按学科成套送评或分必修、选择性必修单独分别成套送评。为促进公平竞争,列入四川省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的各学科教材出版单位及著作权人,须另授权2个以上其他出版单位编写符合四川省情、学情,可在四川省中小学使用的同步练习类教辅材料。一个学科每个版本教材配套同步练习类教辅材料送评数少于3种的,该学科该版本不予评议。
4.每个送评单位不得重复送评同学段、同种类的教辅材料,同一编写单位也不得通过不同出版社重复送评相同教辅材料。
5.教辅材料出版、印制质量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图书质量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规定,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其他规范要求。其中,填充图册应根据《地图管理条例》有关规定送审,并取得相应审图号。教辅材料的纸张、印刷质量、字体、字号和行空等,按照《儿童青少年学习用品近视防控卫生要求》(GB 40070—2021)执行。
6.教辅材料的文字和语法规范、准确、简练,名称、名词、术语、计量单位等采取国际或国家统一规定。外国人名、地名采用通用译名。引文、摘录准确,照片、地图、插图、图表与内容配合紧密,位置适当。
7.教辅材料的幅面尺寸参照《中小学教科书幅面尺寸及版面通用要求》(GB/T 18358—2009)执行。同一教辅材料的正文纸张规格须一致。
8.教辅材料应控制内容容量,同步练习类小学不超过7印张、初中不超过9印张、高中不超过16印张;高中寒暑假作业类单科不超过4印张、多科不超过12印张;高中考试辅导类不超过10印张;高中物理、化学、生物学实验报告册不超过8印张;高中历史、地理填充图册不超过6印张;阅读类材料不超过20印张。不同学科教辅材料的印张数,应根据学科特点和学时要求在限定范围内作出合理设置。
三、材料报送
教辅材料送评时,应同时提供送评材料清单(详见附件1)和下列材料:
(一)教辅材料出版单位资质证明一式3份(复印件需出版单位签字盖章,现场核验原件)。证明材料包括出版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出版相应教辅材料的资质证明。
(二)使用他人享有著作权的教科书编写的同步练习册,须提交教科书著作权人的授权证明一式3份(复印件须授权单位签字盖章,现场核验原件)。
(三)教辅材料送评报告一式3份(须加盖单位公章),内容包括教辅材料名称、适用范围,编写目的和指导思想,教辅材料体系结构、特色等。
(四)教辅材料送评目录(详见附件2)一式3份,同时提供Excel电子版。
(五)教辅材料送评登记表(详见附件3)一式3份。
(六)教辅材料送评承诺书(详见附件4)一式3份。
(七)教辅材料主编及编写人员审核情况说明一式3份,包括政治和专业背景审核,以及社会公示情况。
(八)教辅材料成品书3套,教辅材料送评样书(白皮样书)7套。送评样书应为印刷成型的白皮样书,封面、扉页均为白色,不得出现教辅材料名称、编写者或出版单位、人员等有关信息。封面用三号黑体字标明种类、学科、使用年级、册次、印张数、配套教材版本等(封面样式详见附件5)。在资格审查和评议过程中发现未按规定制作白皮样书的,该套教辅材料不予评议,且不再受理。
(九)同步练习类教辅材料须同时提供所配套教材3套。
以上所有材料均不退回,要按照种类、学科分类包装,在外包装注明送评单位名称和材料名称。同时提供各材料PDF扫描版本及成品样书电子版,如无电子版视为无效送审(所有电子版材料通过U盘报送)。
四、报送材料方式
(一)材料准备阶段。自公告发出之日起,请各送评单位按照公告要求进行材料准备,各项材料务必准确、齐全。
(二)集中报送阶段。材料报送人必须亲自将所有材料送达并完成相关登记、签字确认等手续,不接受邮寄方式报送材料。
报送时间:2023年9月18日—9月22日,每天9:00—17:00,逾期不予受理。
报送地点:成都师范学院图书馆一楼133室(成都市温江区海科路东段99号)。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教辅材料评议不收取送评单位任何费用。提交材料不齐全的、报送时间内未送达的,均不予受理。
(二)所有与评议工作相关的单位和个人均应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廉洁自律。对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经评议并列入我省教辅材料目录的,出现无法按时出版或不能确保课前提供的,将退出我省教辅材料目录,3年内不再接受该单位的送评。
(四)评议工作结束后,评议推荐结果将在中共四川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四川省教育厅官网公示。
政策咨询电话:18582545352;咨询时间为工作日9:00—18:00。
四川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