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闭幕
12月2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在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后闭幕。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宁主持会议并讲话。
常委会组成人员61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表决决定,将《四川天府新区条例(草案)》《四川省社会信用条例(草案)》《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草案)》《四川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草案)》列入以后的常委会会议继续审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四川省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条例》《四川省盐业管理条例(修订)》《四川省水文条例》《四川省机关运行保障条例》《四川省数据条例》《四川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修订)》《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修订)》《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决定》,表决通过了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成都市大遗址保护条例》《成都市绿色建筑促进条例》《成都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广元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遂宁市城区农贸市场管理条例》《南充市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宜宾市蜀南竹海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雅安市自然灾害应急避险若干规定》《凉山彝族自治州中医药保护条例》的决定。
会议表决通过了《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四川省2022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表决通过了四川省人大民族宗教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关于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和任免案。
会议对经济和信息化厅、教育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水利厅、省乡村振兴局、省药监局 关于2021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6个单位均通过测评。
会议还举行了颁发任命书仪式和宪法宣誓仪式。
完成各项议程后,王宁作了讲话。他说,当前全省上下正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在新的征程上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四川新篇章。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和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上来,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人大工作全面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牢牢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坚持好、运用好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确保人大工作始终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坚定前行。要坚持以中国式现代化引领四川现代化建设,找准人大工作服务四川现代化建设全局的结合点和着力点,紧紧围绕省委提出的总牵引、总抓手、总思路来谋划和推动人大工作,努力做到党和国家工作重心在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力量就汇聚到哪里,作用就发挥到哪里。要坚持和发展好全过程人民民主,不断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密切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广泛凝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四川的共识和力量。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雁飞、邓勇、王一宏、杨洪波、彭琳、宋朝华、王菲、刘坪,秘书长贾瑞云出席会议。
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田庆盈,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王树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冯键,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张冬云;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机关党组成员,各专门委员会驻会成员,各办事工作机构负责同志;不是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的市(州)人大常委会主任列席会议。(记者 刘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