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河湖长制3.0版 四川在行动
筑牢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屏障是四川肩负的重大政治责任和历史使命。6月23日晚,四川省河长制办公室副主任、四川省水利厅副厅长王华,巴中市总河长、巴中市市长高鹏凌一起走进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栏目,围绕“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建设人民幸福河湖”主题与广大网友在线交流。
全面建立河湖长制五年来,四川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取得了显著成效。“解决了一批河湖保护治理难题,邛海、锦江成功创建国家级示范河湖,河湖面貌显著改善也给广大人民群众带来了宜居的生活环境。我省还与重庆市成立川渝河长制联合推进办公室,打造了跨省河流联防联控联治合作典范,获评‘全国2020基层治水十大经验’”,王华自豪地说到。作为渠江发源地,巴中在河湖长制综合考核中一直处在全省前列,高鹏凌简要概括了当地五年来探索出的一套做法——践行水法治,建设水工程,治理水污染,优化水岸线,打造水景观,发展水经济。其中,“河长+警长+检察长+法官工作室”工作机制建立以来,共受理非法捕捞等危害水生生物资源案件20件,发出检察建议77份,收集涉河案件线索51条、立案36件,打开了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的新局面;红鱼洞等9座大中型水库和重要河道堤防的建设增强了流域调蓄能力,有力守护了河湖安全;12条示范河库带动了全市45个水美新村、70个滨水乡村休闲带、21个4A级景区、350家水文化农家乐,实现旅游收入超330亿元。
今年3月1日,四川首部河湖长制法规《四川省河湖长制条例》正式实施。王华介绍,《条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而制定,共6章,43条,从健全河湖长制组织体系、明确工作职责等方面做出详细规定,实现了全省各类水域管理保护措施全覆盖。它的出台标志着四川河湖长制从“有章可循”迈进“有法可依”,必将产生深远的影响。《条例》第三十三条中提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与相邻省、自治区、直辖市同级人民政府建立跨省河湖协作机制”,这在河湖长制建立实施的五年中是否有具体的案例经验呢?高鹏凌表示,巴中正持续致力于推动渠江联防联控共治共管,不仅坚持对污染企业零容忍,加强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确保从源头上做到“一江清水向东流”,还主动与达州、南充、广元、汉中等4市及周边万源等17个市、县签订了《跨界河流联防联控合作协议》,明确联合巡查、交叉巡查、专项整治、水质监测、问题处置、执法监察等重点协作任务,构建起了从对一段河、到一条河、再到整个流域的联合治理机制。“我们严格执行巴河流域水环境生态补偿办法,设立巴河流域横向生态补偿资金3000万元,充分调动上下游的积极性,促进区域生态环境不断改善”,他说。
过去五年,河湖长制工作走过了建章立制、责任到人、搭建四梁八柱的“1.0版本”和重拳治乱、清存量遏增量、改善河湖面貌的“2.0版本”两个阶段。迈入“十四五”,这项工作则面临“全面强化,标本兼治,打造幸福河湖”的更高要求,打造“3.0版本”任重道远。王华表示,四川将从压紧压实法定职责、落实重点任务、强化监督考核等多个方面发力,包括多部门协同配合,全面深化河湖长制“5+9”重点工作(5”即水利部门牵头的水资源管理、河道采砂管理、河湖“清四乱”、水土保持、小水电清理及生态流量监管等重点任务;“9”即林草、生态环境、住房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部门分别牵头的水污染防治、入河排污口监管、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沿岸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治理、黑臭水体治理、港口码头污染防治、长江流域禁捕禁渔、水源涵养区管理保护、河道岸线及沿江森林或湿地保护等重点任务),“一河(湖)一策”治理措施更精准,充分运用信息化、智能化手段助力,将群众满意度作为检验河湖长制工作实效的唯一标准,激发群众内生动力,使保护河湖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为。
如何因地制宜,在实践中探索打造河湖长制3.0版本,巴中也有了自己的思路。高鹏凌给出了“以水兴城、以水兴文、以水兴业”的关键词。通过持续不断的系统治理,曾经污水直排、污染严重的巴中主城区津桥湖片区已建成“四面荷花三面柳,一城山色半城湖”的观光打卡地,曾经荒芜的通江县城上游谭家河片区建成城市湿地公园……这些变化让市民充分感受到了有颜值、有品位、有温度、有活力的城市生活。访谈中直播连线了通江县高明湖湿地公园,让广大网友透过镜头一览湖光水色中市民运动健身、逛夜市品美食的悠然场景。在以水兴文、以水兴业方面,依托恩阳河推出大型情境式夜游节目《恩阳船说》,以宋朝为历史背景,描摹繁忙的恩阳码头市井商贸,讲述米仓古道的旅途传奇和古镇小桥流水人家的动人故事。以绿水青山为魂,由水而景、由景而游,水成为了发展文旅康养首位产业的核心要素。此外,巴中还充分利用近百平方公里的河库水域发展生态水产养殖,年均效益15亿元以上,争取水蓄能、水电开发等重大项目规划装机容量也达100万千瓦。(记者 刘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