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烈鸟”:请问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目录是每年增加内容的吗?怎么审定的?
“火烈鸟”:请问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目录是每年增加内容的吗?怎么审定的?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四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有关规定,建立国家、省、市、县四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目前,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一般每5年开展一次推荐申报和评审认定工作,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的评审工作一般3-5年开展一次。根据我省《条例》规定,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评审办法由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制定,通常按照逐级申报的原则,由市(州)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从本地区市(州)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中遴选符合条件的项目,经组织本级专家评审,报请本级人民政府同意后,向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推荐申报。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根据评审办法,组成专家评审小组和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专家小组进行初评、形成初评意见后,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初评意见进行审议,经半数以上评审委员会成员通过后形成审议意见;将评审委员的审议意见公示不少于20天后,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拟定本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不,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