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存高远”:城乡公共服务资源分布不均,如何提高乡村公共服务水平?
“志存高远”:城乡公共服务资源分布不均,如何提高乡村公共服务水平?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二级巡视员余华:
谢谢这位网友的提问。这个问题非常重要,也是我们长期存在一个事实。当前我省城乡公共服务发展不均衡,总体上城市公共服务数量较多、质量较好,而农村公共服务供给较少、质量偏低。可以通过以下三个方式加以解决。
一是统一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去年底,21个省级有关部门(单位)印发了《四川省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明确了“七有”“两保障”共九个方面、83项基本公共服务的服务事项、服务内容、服务对象、服务标准,同时推动落实城乡统一的基本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和建设标准,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整合衔接。
二是促进城市优质公共服务下沉延伸。推动构建以县级优质公共服务机构为龙头的城乡公共服务共同体,充分发挥信息技术等优势,大力发展远程教育、远程医疗等,持续开展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促进城市教育、医疗卫生等优质公共服务资源向乡村延伸下沉。同时,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推动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全部常住人口,加快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实现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公共服务权利。
三是增强片区公共服务水平。在深化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中,科学划分县域内镇级和村级片区,围绕中心镇(村)统筹配置片区公共服务资源,合理布局教育、医疗、文化、养老、托育、应急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一批县域教育、医疗、文化、养老等公共服务次中心,构建更好满足农村居民需要的便捷生活服务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