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乡村振兴局

  • 2022年01月27日 15时29分
  • 来源: 省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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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川省乡村振兴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1年,省乡村振兴局深入贯彻《条例》精神,认真落实《2021年全省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各项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四川省乡村振兴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川乡振发〔2021〕8号),紧紧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有力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取得较好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1年,我局主动公开信息6907条。根据《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在“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专栏公开信息1486条,梳理归集并转载发布《四川省“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等规划,按规定公开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财政预决算、政府采购等信息,在机构职能划转前依法依规办理行政许可事项,切实做好了与我局职能职责相关的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开工作。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乡村振兴,公开政策文件类信息、解读类信息、回应关切类信息等相关信息2940条。认真落实《深化政务公开促进基层政府治理能力提升工作方案》,积极对接国家乡村振兴局了解扶贫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修订情况,对基层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予以指导。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针对我局机构重组实际情况,于5月28日对“依申请公开”专栏相关内容进行更新,确保公众能够及时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全年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6件(其中1件结转至下一年度办理),均依法依规进行办理;未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2021年,对照行政法规库在局网站更新了涉及我局职能职责相关的行政法规文本。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因职能划转,我局现有规范性文件1件,在相应栏目进行了公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2021年,针对我局机构重组实际情况,于5月28日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行更新,对相关栏目进行调整优化。对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容做到及时更新;集中发布的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与网站其他栏目内容做到了抄送同步;通过每季度政府网站检查指标及用户体验反馈对信息检索、查阅和下载等功能进行兼容性、实用性和可用性优化完善。

    (五)监督保障情况。由分管局领导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具体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分解落实到责任处室,在平时工作中采用会议部署、工作提醒等方式督促责任处室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职责。积极选派人员参加各类政务公开培训,切实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和素质。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办理群众来信回复178件;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32件、政协委员提案33件,答复率、满意率均为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省乡村振兴局在面对机构重组的特殊情况,工作力度不减,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要求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加强基层指导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加强人员培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效、加强政府解读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等方面还需努力。

    下一步,将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抓好政策落实、责任落实、工作落实,一是积极对接国家乡村振兴局,结合我省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方面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指导。二是加大培训力度,加强对乡村振兴系统干部培训力度,切实提高工作人员能力水平,提升全省乡村振兴系统政府信息公开质效。三是增强政策解读的及时性、多样性,提升政策解读质量,让社会公众及时、准确了解我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方面相关政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目前暂无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2021年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责任编辑: 周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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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乡村振兴局

  • 2022年01月27日 15时29分
  • 来源: 省乡村振兴局
  • 四川省乡村振兴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1年,省乡村振兴局深入贯彻《条例》精神,认真落实《2021年全省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各项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四川省乡村振兴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川乡振发〔2021〕8号),紧紧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有力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取得较好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1年,我局主动公开信息6907条。根据《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在“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专栏公开信息1486条,梳理归集并转载发布《四川省“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等规划,按规定公开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财政预决算、政府采购等信息,在机构职能划转前依法依规办理行政许可事项,切实做好了与我局职能职责相关的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开工作。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乡村振兴,公开政策文件类信息、解读类信息、回应关切类信息等相关信息2940条。认真落实《深化政务公开促进基层政府治理能力提升工作方案》,积极对接国家乡村振兴局了解扶贫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修订情况,对基层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予以指导。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针对我局机构重组实际情况,于5月28日对“依申请公开”专栏相关内容进行更新,确保公众能够及时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全年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6件(其中1件结转至下一年度办理),均依法依规进行办理;未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2021年,对照行政法规库在局网站更新了涉及我局职能职责相关的行政法规文本。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因职能划转,我局现有规范性文件1件,在相应栏目进行了公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2021年,针对我局机构重组实际情况,于5月28日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行更新,对相关栏目进行调整优化。对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容做到及时更新;集中发布的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与网站其他栏目内容做到了抄送同步;通过每季度政府网站检查指标及用户体验反馈对信息检索、查阅和下载等功能进行兼容性、实用性和可用性优化完善。

    (五)监督保障情况。由分管局领导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具体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分解落实到责任处室,在平时工作中采用会议部署、工作提醒等方式督促责任处室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职责。积极选派人员参加各类政务公开培训,切实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和素质。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办理群众来信回复178件;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32件、政协委员提案33件,答复率、满意率均为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省乡村振兴局在面对机构重组的特殊情况,工作力度不减,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要求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加强基层指导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加强人员培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效、加强政府解读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等方面还需努力。

    下一步,将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抓好政策落实、责任落实、工作落实,一是积极对接国家乡村振兴局,结合我省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方面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指导。二是加大培训力度,加强对乡村振兴系统干部培训力度,切实提高工作人员能力水平,提升全省乡村振兴系统政府信息公开质效。三是增强政策解读的及时性、多样性,提升政策解读质量,让社会公众及时、准确了解我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方面相关政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目前暂无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2021年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责任编辑: 周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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