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木不成林”:对于销售假劣药等违法行为,
如何整治?通过哪些渠道进行举报?
如何整治?通过哪些渠道进行举报?
“独木不成林”:对于销售假劣药等违法行为,如何整治?通过哪些渠道进行举报?
规划财务科技处副处长朱丽:
好的,感谢网友的关注和提问。我省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对于假劣药品采取“零容忍”态度,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全省药品安全形势总体稳定可控。
一是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省药监局成立了药品投诉举报中心,通过12315热线电话、网络平台,接待群众来信来访等形式,收集假劣药品案件线索,加强药品投诉举报线索的督查督办。
二是加强常态化监管。坚持问题导向,紧盯疫苗、血液制品、集采中选药品、中药饮片和疫情防控用药械等重点品种,统筹推进日常监督检查、专项检查和监督抽检,主动发现和消除风险隐患。
三是加大稽查办案力度。坚持“四个最严”根本导向,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着力让监管“长出牙齿”。
制售假劣药等违法行为的举报渠道有:一是通过拨打12315热线电话进行举报,12315是在全国市场监管部门设立的专门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的专用电话号码。二是通过登录互联网12315平台,按照操作流程进行在线投诉举报。三是通过信件、传真、走访等方式,向药品监管部门反映药品在研制、生产、流通、使用环节的违法行为。
需要提醒大家的是消费者投诉举报要注意保存证据,比如说:病历、处方、购药发票、收据、药品内外包装等,特别是购货票据。如果涉嫌假冒药品,药监部门将依法严肃查处。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