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眉山市深化政务公开促进基层政府治理能力提升重点任务分工的通知

  • 2021年09月02日 10时44分
  • 来源: 眉山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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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眉山市深化政务公开促进基层政府治理能力提升重点任务分工的通知

    眉府办函〔2021〕49号

    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为有力有序深化政务公开,促进基层政府决策、管理、服务、执行、创新等能力提升,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眉山市深化政务公开促进基层政府治理能力提升重点任务分工》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牢牢把握总体要求

    推行基层政务公开,是基层政府服务人民,对人民负责、接受人民监督的重要制度安排。各地各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省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快构建我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体系,有力推动基层政务公开和基层政府治理有机结合,有效促进基层政府治理能力提升,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提供重要支撑。

    二、扎实推进重点工作

    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要紧紧围绕重大行政决策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办事服务公开、政策落实公开、智慧政务建设五个方面24项重点任务(附件1),严格制定实施计划,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创新推动各项任务落实。2021年底前,全市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体系更加科学全面,公开工作机制更加规范高效。2022年底前,建成规范标准的全市基层政务公开体系,覆盖基层政府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和政务服务全流程,实现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公开内容标准化、公开流程规范化、公开平台便捷化。

    三、切实抓好组织实施

    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把握工作进度,强化过程监督,每半年向市政府办公室报送工作开展情况,每年度向社会公开工作报告。市级有关指导部门(单位)(附件2)要按照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等有关要求,主动指导基层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市政府办公室将适时评估各地、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并将评估结果作为政务公开年度绩效考评的重要依据。

    附件:1.眉山市深化政务公开促进基层政府治理能力提升重点任务分工

         2.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完善指导部门(单位)

    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1日

    附件1:眉山市深化政务公开促进基层政府治理能力提升重点任务分工

    附件2: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完善指导部门(单位)

    责任编辑: 许齐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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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眉山市深化政务公开促进基层政府治理能力提升重点任务分工的通知

  • 2021年09月02日 10时44分
  • 来源: 眉山市人民政府
  • 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眉山市深化政务公开促进基层政府治理能力提升重点任务分工的通知

    眉府办函〔2021〕49号

    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为有力有序深化政务公开,促进基层政府决策、管理、服务、执行、创新等能力提升,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眉山市深化政务公开促进基层政府治理能力提升重点任务分工》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牢牢把握总体要求

    推行基层政务公开,是基层政府服务人民,对人民负责、接受人民监督的重要制度安排。各地各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省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快构建我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体系,有力推动基层政务公开和基层政府治理有机结合,有效促进基层政府治理能力提升,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提供重要支撑。

    二、扎实推进重点工作

    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要紧紧围绕重大行政决策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办事服务公开、政策落实公开、智慧政务建设五个方面24项重点任务(附件1),严格制定实施计划,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创新推动各项任务落实。2021年底前,全市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体系更加科学全面,公开工作机制更加规范高效。2022年底前,建成规范标准的全市基层政务公开体系,覆盖基层政府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和政务服务全流程,实现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公开内容标准化、公开流程规范化、公开平台便捷化。

    三、切实抓好组织实施

    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把握工作进度,强化过程监督,每半年向市政府办公室报送工作开展情况,每年度向社会公开工作报告。市级有关指导部门(单位)(附件2)要按照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等有关要求,主动指导基层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市政府办公室将适时评估各地、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并将评估结果作为政务公开年度绩效考评的重要依据。

    附件:1.眉山市深化政务公开促进基层政府治理能力提升重点任务分工

         2.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完善指导部门(单位)

    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1日

    附件1:眉山市深化政务公开促进基层政府治理能力提升重点任务分工

    附件2: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完善指导部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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