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加强《条例》宣传推广并启动河湖长制五周年宣传活动
近日,《四川省河湖长制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眉山市推广宣传暨河湖长制五周年宣传启动仪式在新华文轩眉山书城举行。
据悉,《四川省河湖长制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四川省首部河湖长制专门性法规,从2019年启动立法工作,历时两年,共修改完善30余次,于2021年11月25日经四川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2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启动仪式上,省河湖中心党委副书记董大志致辞,对眉山市河湖长制各项工作表示了肯定和祝贺。眉山市市河长制办公室主任、市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邹成双和新华文轩眉山市公司总经理助理杨璇共同为《条例》揭幕。现场还向市、区(县)和乡镇(街道)有关单位赠书。
据眉山市河长制办公室副主任、市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敏介绍,眉山将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形式,通过推进幸福河湖创建、优秀河湖卫士评选,开展“河长说河”系列报道,聘请“民间河长”,建立民间与政府互动机制,开展业务培训,持续推进“七进”等活动,多元化宣传河湖长制施行五周年,让河湖长制深入人心。
据了解,《条例》从即日起在新华文轩眉山书城定点上架,方便广大市民朋友选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