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学细悟做《条例》坚定执行者——资阳市专题学习《四川省河湖长制条例》
2021年12月21日,资阳市召开第4次总河长办公室主任会议,专题学习《四川省河湖长制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市政府党组成员、二级巡视员、市总河长办公室主任林显奎出席会议。
会上,市河长办介绍了《条例》出台背景,逐项解读了《条例》内容,提出了《条例》贯彻建议意见,参会人员就如何认真贯彻落实《条例》作了发言。林显奎指出,河湖长制推行以来,全市先后建立了河湖长制组织体系、制度体系、推进体系,河湖管护能力明显提升,河湖长制工作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四川省河湖长制立法将促进河湖管理规范化、法制化,对实现河湖长制从“有章可循”到“有法可依”的转变具有重要意义。
林显奎强调,
要抓好《条例》学习宣传
把学习宣传《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争取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学习《条例》,务必纳入有关部门党组(委)会前学习,扩大条例在党员领导干部中的知晓率,全面学习、全员学习,精准掌握、融会贯通,把《条例》体现在全面推行落实河湖长制的全过程,在全市掀起学习“新热潮”。
要抓好《条例》贯彻落实
尽快制定印发《条例》宣传工作方案,修订印发资阳市河湖长制河长动态调整制度、巡河制度、工作会议制度、信息报送制度、信息共享制度、工作督查制度、推进机制、提示约谈通报制度、联防联控制度、联合执法制度等“十项制度”,结合河湖长制“七进”活动,“世界水日”与“世界环境日”等活动开展线下宣传,宣传解读《条例》与“十项制度”的内容和重大意义,增加社会关注度,让每一个人做《条例》坚定执行者。
要抓好具体工作推动
要认真对照《四川省2021年度河湖长制考核实施方案》和《资阳市2021年持续深化河湖长制工作要点》,对标对表做好考核工作,同时做好年度工作总结,及时查找短板弱项,谋划好2022年河湖长制重点工作,制定年度要点和工作清单,坚持因河因地施策、标本兼治、多管齐下,科学制定有效的措施,推动河湖长制“有名有实”向“有能有效”转变。
会议审议通过了《资阳市河湖长制河长动态调整等“十项制度”》和《资阳市2021年度河湖长制工作考核实施方案》。市政府副秘书长付萍、市河长办主要负责同志和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区)河长办分管负责同志及具体业务负责同志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