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用好考核“指挥棒”推动河湖工作“上台阶”——河湖长制考核工作会在成都召开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总河长办公室主任第14次会议精神、圆满完成2021年省级河湖长制考核工作,近日,四川省河长制办公室在成都组织召开2021年度省级河湖长制考核工作会。四川省河长制办公室副主任,省河湖保护和监管事务中心(省农村水电中心)党委书记、主任刘锐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传达学习了省总河长办公室主任第14次会议精神,观看了中央环保督察典型案例警示片、2021年第一轮省级河湖长制暗访督查警示片,对《四川省2021年度河湖长制工作考核实施方案》进行了解释,介绍了考核平台的使用流程,并对参会单位提出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解答。
刘锐通报了2021年四川省河湖长制工作情况,肯定了我省河湖长制工作在创新体制机制、强化责任落实、聚焦六大任务、构建法治体系、加强宣传引导上取得的成效,自开展河湖长制工作以来,我省河湖长制工作考核走在全国前列、河湖水环境水生态持续向好。
刘锐指出,要继续充分发挥好考核对河湖长制工作的指挥、督促、推进和倒逼作用,进一步推进美丽、健康、幸福河湖建设,并对今年考核工作及明年考核办法的修订完善提出以下五点要求。
要严格考核程序,用好考核指挥棒
在考核过程中要突出工作重点,以河湖长制六大任务为统领,严格考核程序,将考核作为督促各地各部门抓好问题整改的手段和途径,推动责任有效落实。
要加强沟通协调,确保结果客观公正
各厅局和相关部门要加强与省河长制办公室的沟通,及时掌握考核工作动态,共商重大扣分事宜,确保考评结果客观、公正,反映实际工作情况。
要统一考评标准,严把考核标尺
各省级考评部门应固定人员、统一标准、拿准尺度。各考评工作人员要切实履职尽责,坚守公平公正、清正廉洁,严守考评纪律,做到精心组织、客观评价、认真核实,确保考评结果准确,真实有效。
要严格问责问效,拉开考核差距
今年的考核结果要充分体现各地各部门工作成效,切实拉开考核等次。充分利用激励机制,对考核排名靠前的市(州)给予资金奖励,进一步激发和调动全省各地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要总结考核经验,修订完善办法
在明年《四川省河湖长制条例》施行后,要抓紧修订完善《四川省河长制工作省级考核办法(试行)》,进一步完善考核指标体系和分值权重。
省河长制办公室、省级河湖长联络员单位、水利厅相关处室及省级河湖联系单位分管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参加此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