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卫生健康委: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有关规定,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健全全省固体废物收运体系,完善处理处置设施,加强监督管理,提高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切实推动解决固体废物污染大、处置难等问题,我委会同省级有关部门制定了《四川省“十四五”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及资源化利用规划》。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