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举报投诉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6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从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m.pouringspot.com)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四川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成都市锦江区督院街30号;邮编:610016;联系电话:028-86604811;电子邮箱:xxgk@sc.gov.cn)。
一、概述
2016年,我省政府信息公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助力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政府建设的主题主线,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不断拓宽信息公开范围、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强化政策解读回应和载体建设,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突破。
(一)抓源头,提升工作规范。印发《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委办〔2016〕53号),提出到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目标,并就深入推进政务阳光透明、加大政务开放力度、加强政务公开载体建设、提升政务公开能力等全面作出安排部署。印发《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川办发〔2016〕31号),进一步细化工作举措,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工作落地落实。针对群众反映集中的公开主动性、及时性不够和公开效果不理想等问题,印发《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升依法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水平的通知》(川办函〔2016〕31号),从完善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等6个方面,进一步规范和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法制化、规范化水平。
(二)抓机制,提升工作水平。一是创新政府信息公开监管机制。建设“四川省政务公开监管平台”,对所有市(州)和省级部门的政府网站、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等实行常态监测,每月形成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测报告,进一步提升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二是构建政策解读长效机制。以省政府常务会议政策解读为抓手,推行政策解读关口前移,凡提交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应主动公开的重要政策文件,解读材料必须同步报审,否则省政府办公厅实行退文处理。同时,出台文件解读考评办法,进一步强化政策解读源头管理,全年发布省政府常务会议解读稿件223篇,制作图解22幅。加强对各地各部门政策解读工作指导,全省发布政策解读稿件31730篇,其中省政府办公厅发布534篇、省级部门发布1590篇、市(州)发布29606篇。三是健全政务舆情工作机制。进一步建立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常态化工作机制,完善网络问政平台网民留言办理工作流程,及时、迅速回应社会关切。全省回应公众关注热点、重大舆情141303次;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气会2050次,各级行政机关主要负责同志参加840次;举办政府网站在线访谈1921期,各级行政机关主要负责同志参加914期;通过微博微信等方式回应521249次。四是完善第三方评估机制。建立政务公开监督评议员制度,2016年聘请7名政务公开社会监督评议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评估,有关评估结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五是优化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简化办事流程,提高法律风险防范能力。
(三)抓关键,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一是推进清单公开。深化各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工作,全面公开权责事项取消、下放、承接动态调整情况,让公众了解放权情况,监督放权进程,评价放权效果。2016年,印发《四川省权力清单(2016年本)》并向社会公布;41个省级部门、21个市(州)及所有县(市、区)的责任清单全部向社会公开。21个市(州)和省级有关部门公开了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政府性基金收费目录、实施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以及乱收费、乱摊派等行为的查处结果信息510条。21个市(州)和省级有关部门公开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其中公开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机构信息6545条。二是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省市县三级政府公开了2016年预算和2015年决算; 120个省级部门公开了2016年部门预算,119个省级部门公开了2015年部门决算;21个市(州)和所有县(市、区)均开展了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按规定公开了2016年省级“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总额;120个省级部门公开了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119个省级部门公开了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21个市(州)本级和所有县(市、区)均开展了“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工作。三是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公开棚户区改造信息8728条,保障性住房分配和退出信息17138条,土地征收信息9995条,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信息2606条。四是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全年公开信息39596条,其中项目审批、核准、备案信息26838条,项目基本信息8059条、项目实施信息4699条。五是推进全省民生信息公开。将就业促进、扶贫解困、民族地区帮扶、教育助学、百姓安居、民生基础建设等十项民生工程和20件民生实事信息全面向社会公开。全年公开扶贫信息79443条、社会保险信息33603条、社会救助信息19883条、教育信息90036条、医疗卫生信息53823条、就业信息43562条。六是推进监管信息公开。公开安全生产事故信息53862条;科技经费信息8858条;国有企业信息5751条;信用信息1145904条,其中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开信息788429条。实时发布全省21个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和预测预报信息,按季发布污染物减排、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等信息,全年公开环保信息154594条。各地按要求每月公布上月食品抽检汇总分析情况,定期发布药品质量公告,全年公开监督抽检信息21733条、安全处罚信息13024条。七是推进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结果公开。全年共公开人大建议和答复9825条,政协提案建议和答复11581条。其中,省政府办公厅公开人大建议和答复435条、政协提案建议和答复325条。
(四)抓阵地,加强信息公开载体建设。一是全省政府网站建管水平稳步提升。开展全省政府网站普查,发动网友参与“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巩固普查成果,有效解决“不及时、不准确、不回应、不实用”等问题。全年关停政务网站2324个,处理网友反馈的网站错误185个。二是省政府网站功能进一步完善。丰富了“政务信息”“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等特色栏目,增加了图表、图解、视频等展现形式,网站便捷性和实用性进一步增强。推出省政府网站“企业法人版”子频道,为企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一站式”服务。全年围绕个人、企业两大类共26个主题,发布便民服务信息3500余条。三是政务新媒体发展态势良好。举办“2016微政四川政务新媒体年会”,发布《2016年四川政务新媒体发展研究报告》。2016年,全省已开通政务微博13376个,政务微信账号2353个。四是政府公报服务基层触角延伸。政府公报赠阅范围扩大到省内部分贫困县的村(居委会)。2016年,省政府公报发行总量856800份,同比增加48000份;成都市等12个市(州)通过本级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8491条。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从主动公开的总量看,2016年,全省各级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035018条,同比增加8.28%。其中,省政府办公厅公开政府信息157240条,同比增加29.61%;市(州)公开信息9478627条,同比增加8.33%;省级部门公开信息399151条,同比增加5.3%。
从主动公开的内容看,概况信息76371条,占总数的0.76%;计划总结信息135524条,占1.35%;规范性文件信息29244条,占0.29%;工作动态信息5673939条,占56.54%;人事信息40202条,占0.4%;财政信息104722条,占1.04%;行政执法信息806961条,占8.04%;其他信息3168055条,占31.57%。
从公开的渠道和方式看,全年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4544370条,其中省政府网站公开信息137552条;通过政务微博公开信息1339807条;通过政务微信公开信息351436条;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公开信息3790554条;政府公报公开信息8851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16年,全省各级行政机关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2534件(含上年度结转申请135件),同比增加21.82%。其中,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受理申请599件,同比增加117.03%;省级部门受理申请1861件,市(州)受理申请10074件。
从申请渠道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主要形式为当面申请、网络申请和信函申请,全年申请量分别为1838件、3562件、7021件,所占比重分别为14.66%、28.42%、56.02%;以传真方式申请的占比不到1%。
从向市(州)和部门的申请量看,在市(州)中,申请量列前5位的分别是成都市、泸州市、绵阳市、乐山市和凉山州;在省级部门中,申请量列前5位的分别是国土资源厅、省卫生计生委、商务厅、省工商局和省外事侨务办。申请公开的内容主要集中在土地征用和房屋拆迁、食品安全标准和医疗、市场经济管理、工商登记和执法、涉外法律咨询和服务、财政资金、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等领域。
(二)申请处理情况。
2016年,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2431件,其余103件按《条例》规定顺延到下年度答复。
从答复情况看,属于已主动公开的有2379件,占19.14%;同意全部公开的有4645件,占37.37%;同意部分公开的有466件,占3.75%;因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原因,不同意公开的有799件,占6.43%;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有2028件,占总数的16.31%;申请信息不存在的有1132件,占9.11%;告知作出更改补充的有634件,占5.1%;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的有348件,占2.8%。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费用情况。
除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依法收取依申请公开信息费用47元外,全省其他各级行政机关均未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
四、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举报投诉情况
全省共受理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复议申请1981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923件、被依法纠错352件、其他情形706件。
全省共受理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诉讼1503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驳回原告诉讼请求1018件、被依法纠错72件、其他情形413件。
全省共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举报或投诉5212件,其中市(州)收到3055件,省直部门收到2157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2016年,全省各级行政机关承担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的专门机构有2229个,具体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11007人,其中专职人员1576人,兼职人员9431人。
全省共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36993个。其中,在全省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开设查阅点5611个,接待人数1335.12万人次;在各级档案馆开设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1095个,接待人数84.5万人次;在各级图书馆开设查阅点1697个,接待人数187.11万人次。
全省各级行政机关纳入财政预算的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共3142.98万元,其中市(州)占97.07%,省本级占2.93%。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6年,我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较好成效,但与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与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五公开”工作机制需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需进一步完善、公开载体建设有待进一步优化、第三方评估机制建设需进一步加强。2017年,我们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
(一)将“五公开”要求落实到文会办理程序中。一是加强公文办理公开属性认定工作。在拟制公文时,对公开属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予以明确并说明理由。对部门上报的发文请示件没有明确公开属性建议或没有依法依规说明不公开理由的,由政府办公厅(室)按规定予以退文。二是会议办理程序中落实“五公开”要求。健全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的制度;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对重要改革方案和重大政策措施,在决策前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电视电话会议,采取广播电视、网络和新媒体直播等形式向社会公开。
(二)建立健全主动公开目录。选取发展改革、教育、工业和信息化、公安、民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国土资源、交通运输、环境保护、住房城乡建设、卫生计生、税务、工商、质检、安监、食品药品监管、扶贫等重点领域,编制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进一步明确“五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标准。
(三)进一步优化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深入开展全省政府网站普查,强化日常监管和指导工作,拓展政务新媒体应用,加快推进《公报》电子化进程,形成共同发声的强大合力。
(四)加强第三方评估工作机制建设。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社会监督评议员相关聘任、组织、管理等制度,虚心接受社会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的建议意见,切实改进工作,提高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