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完善制度机制
依法依规办理申请
依法依规办理申请
近年来,成都市政府申请呈爆发式增长,由此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逐年递升。数据显示,2014年以来成都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类行政案件败诉率成递减趋势并低于全国同等城市水平,2015年以来市政府无败诉案件。
一、细化优化工作流程,确保运行规范高效
(一)制定专项工作制度。制定的《成都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法》,重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明确的原则,细化了申请提交、申请审核、不公开信息、协调处理、禁止行为、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内容、形式及标准,为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提供了制度依据。
(二)形成相关配套措施。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源头属性认定,印发《成都市行政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办法》,对确定为不予公开或依申请公开的,依法说明理由并提供依据;制定《成都市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办法》及社会监督评议办法、责任追究办法、专项统计制度等,对依申请公开受理范围界定、社会评议标准、责任追究内容、统计指标分类等作了相应安排,从而在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制度框架内,形成了对依申请公开工作的配套支持。
(三)细化完善具体流程。要求全市各单位根据业务特点,在明确责任分工的基础上,逐级细化依申请公开操作流程,编制从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的工作流程图,并建立相应的备案制度,确保依申请公开办理有据可查、全程留痕。
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办理依法依规
(一)建立重大疑难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会审会商和风险评估机制。公众提出的申请经常涉及多个部门或内容“溯及既往”,我们约请相关市级部门、区(市)县及法律顾问,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申请是否有效、内容是否应该公开、公开后可能带来的影响及应采取的对策等进行分析研究,进而确定责任分工、实施流程以及注意事项;同时对答复的政治、法律、违纪、舆论炒作、保密等风险进行全面评估,确保准确研判、依法答复、全流程控制。在实施会商时,我们注意把握四个原则:1.真实客观,切实弄清申请涉及事项的真实情况,为分析判断提供客观依据;2.严格依法,不以工作难度确定信息公开属性,不公开必须具备充分的法律依据;3.措施到位,找准公开实施难点,协调制定解决方案和应对措施,不留工作“死角”;4.统一联动,不将矛盾上交领导,不把分歧推给群众,会上充分讨论,会后严格执行,形成公开的统一口径。近年来,我们先后就征地拆迁安置、财政收费开支等情况和贾友宝等人的申请多次启动会商机制,会商意见均得到顺利实施。
(二)建立申请办理沟通机制。当公众提出的公开申请不能全部满足,简单拒绝往往会产生怨气甚至激化矛盾,需要做好沟通解释。我们要求,收到内容描述不清的申请要主动向申请人核实,凡不能受理的申请必须说明原因并提出相关建议,凡拒绝提供信息的必须详细解释理由和依据,最大限度地争取申请人理解。
(三)建立问题跟进解决机制。依申请公开是公众表达利益诉求的一种方式,在办理公开申请时,应最大可能地对公众的合理要求做出积极回应。成都市十分注重通过依申请公开,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采取措施切实加以解决,以增强政府和公众的沟通互动,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强化各项工作保障,确保全市整体推进
(一)增强应诉工作法律支撑。我们定期组织学习《条例》及《档案法》《司法解释》《国土法》等,研讨《条例》与相关法律法规之间的竞合关系;先后赴中国社科院、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院校学习调研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案件应对的办法措施;邀请专家教授为各区(市)县及市级部门公开工作岗位人员授课;与法院联合开展“走进法庭听审判”活动,组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岗位人员现场学法。同时,针对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对法条适用范围的争议焦点进行当面沟通或书面说明,促进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达成共识,降低败诉率。
(二)科学运用政府绩效考评。严格落实《全面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大依申请公开答复以及复议、诉讼的考评权重,对工作履职不到位导致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类行政案件败诉较多的区(市)县及市级部门,我们严格按考评标准进行扣分,切实发挥政府绩效考评的导向作用。同时要求各区(市)县和市级部门对本地本部门出现的政府信息公开败诉案件及时上报,及时总结,分析、查找问题,研究改进措施。
(三)加强对区(市)县指导帮带。巩固目前已经建立的政务公开年度业务培训制度,积极协调组织部门、行政学院等,加大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新任职公务员的培训力度,不断增强法治理念和公开意识。同时,指导各区(市)县建立政务公开岗位人员定期培训机制,确保政务公开岗位人员年度业务培训全覆盖;采取以会代训、公开岗位工作人员上挂锻炼“常态化”等方式,指导相关区(市)县做好复杂、疑难申请件答复工作,帮助基层最大限度降低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案件败诉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