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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 008282882/2019-00096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成文日期:2019-03-01
  • 发布日期:2019-03-01
  • 文  号:川办函〔2019〕14号
  • 有 效 性 :失效
  • 废止日期: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成立四川省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工作协调小组的通知

川办函〔2019〕14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全省2019年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的通知》(国办发〔2018〕61号)要求,省政府决定成立四川省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工作协调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落实全国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部际协调机制各项工作部署,组织实施我省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协调解决大清查中的重大问题。

  二、组成人员

  组 长:王 宁 省政府常务副省长

  副组长:钟承林 省政府副秘书长

      范 波 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张丽萍 省粮食和储备局局长

  成 员:朱华勇 财政厅副厅长

      肖小余 农业农村厅机关党委书记

      李兴怀 省统计局机关党委书记

      徐攀斌 农发行四川省分行副行长

      唐丞有 中储粮成都分公司副总经理

  三、工作机构及其职责

  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粮食和储备局,承担协调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张丽萍兼任。

  协调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协调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批,不再另行发文。协调小组完成此次大清查任务后按规定报批后撤销。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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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四川省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工作协调小组的通知

  • 2019年03月01日 19时57分
  • 来源: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成立四川省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工作协调小组的通知

    川办函〔2019〕14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全省2019年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的通知》(国办发〔2018〕61号)要求,省政府决定成立四川省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工作协调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落实全国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部际协调机制各项工作部署,组织实施我省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协调解决大清查中的重大问题。

      二、组成人员

      组 长:王 宁 省政府常务副省长

      副组长:钟承林 省政府副秘书长

          范 波 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张丽萍 省粮食和储备局局长

      成 员:朱华勇 财政厅副厅长

          肖小余 农业农村厅机关党委书记

          李兴怀 省统计局机关党委书记

          徐攀斌 农发行四川省分行副行长

          唐丞有 中储粮成都分公司副总经理

      三、工作机构及其职责

      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粮食和储备局,承担协调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张丽萍兼任。

      协调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协调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批,不再另行发文。协调小组完成此次大清查任务后按规定报批后撤销。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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