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成立四川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
川办发〔2019〕33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和要素保障,省政府决定成立四川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统筹协调、指导和督促我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推动各项改革措施落地,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统一审批流程、统一信息数据平台、统一审批管理体系、统一监管方式。
二、组成人员
组 长:尹 力 省政府省长
副组长:杨洪波 省政府副省长
成 员:张 剡 省政府秘书长
陈彦夫 省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
代永波 省政府副秘书长
雷世界 省委编办主任
范 波 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陈新有 经济和信息化厅厅长
张 颖 公安厅常务副厅长
刘志诚 司法厅厅长
陈 炜 财政厅厅长
孙建军 自然资源厅厅长
于会文 生态环境厅厅长
张正红 住房城乡建设厅厅长
汪 洋 交通运输厅厅长
胡 云 水利厅厅长
戴允康 文化和旅游厅厅长
何延政 省卫生健康委主任
段毅君 应急厅厅长
万鹏龙 省市场监管局局长
洪 波 省人防办主任
刘宏葆 省林草局局长
赵 坚 四川省安全厅厅长
邢海英 省通信管理局局长
刘 军 民航西南地区管理局党委书记
皇甫岗 省地震局局长
彭 广 省气象局局长
马军杰 四川能源监管办专员
杨 娟 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住房城乡建设厅,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陈彦夫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正红、范波、孙建军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并按程序报领导小组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