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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 008282882/2019-00051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成文日期:2019-01-25
  • 发布日期:2019-01-30
  • 文  号:川办发〔2019〕10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废止日期: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印发《关于促进全省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四川省省级开发区设立、扩区和调位

管理办法》《四川省开发区发展规划(2018—2022年)》的通知

川办发〔2019〕10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关于促进全省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四川省省级开发区设立、扩区和调位管理办法》《四川省开发区发展规划(2018—2022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1月25日

附件:川办发10号附件
     (附件2《四川省省级开发区设立、扩区和调位管理办法》已失效、附件3《四川省开发区发展规划(2018—2022年)》已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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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年01月30日 19时57分
  • 来源: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印发《关于促进全省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四川省省级开发区设立、扩区和调位

    管理办法》《四川省开发区发展规划(2018—2022年)》的通知

    川办发〔2019〕10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关于促进全省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四川省省级开发区设立、扩区和调位管理办法》《四川省开发区发展规划(2018—2022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1月25日

    附件:川办发10号附件
         (附件2《四川省省级开发区设立、扩区和调位管理办法》已失效、附件3《四川省开发区发展规划(2018—2022年)》已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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