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
关于认定宜宾县工业园区为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的批复
川府函〔2019〕6号
宜宾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将宜宾县工业园区认定为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的请示》(宜府〔2018〕3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宜宾县工业园区认定为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名称为宜宾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以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为主导产业,区域范围为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开发区审核公告确定的四至范围。
二、宜宾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要突出高新技术特色,着力自主创新,完善体制机制,充分发挥创新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优势,着力培育良好创新生态环境,激发各类创新主体活力,努力建设成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引领产业结构升级、带动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
三、宜宾市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园区建设管理,按照布局集中、产业集聚、特色鲜明、规模适度、配套完善的要求,依法供地,合理、集约、高效利用土地资源。加强园区环境管理,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加强园区安全监督管理,建设环保安全高质量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19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