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建立四川省农村统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
川府函〔2018〕40号
农业厅、省统计局:
你们《关于建立四川省农村统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请示》(川农业〔2018〕14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建立由省政府领导同志牵头负责的四川省农村统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请按照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工作。
附件:四川省农村统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18年2月23日
附件
四川省农村统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加强我省农村统计工作,进一步强化统筹协调,切实为我省乡村振兴战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脱贫攻坚等工作提供有力的统计支撑,省政府决定建立四川省农村统计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能
在省政府领导下,统筹协调解决农村统计工作有关事项;研究全省农村统计工作重大问题;听取成员单位农村统计工作报告、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农业厅、省统计局、林业厅、省委农工委、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水利厅、商务厅、省旅游发展委、省扶贫移民局、省粮食局、省供销社、国家统计局四川调查总队组成。
联席会议由省政府分管领导同志担任总召集人,省政府分工联系副秘书长、农业厅、省统计局主要负责人以及林业厅有关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名单附后)。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申请,报联席会议确定。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农业厅,由省统计局协助,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涂建华同志兼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具体负责农村统计工作的处室负责同志担任。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由总召集人召集或由总召集人委托召集人召集,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例会,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印发有关方面并抄报省政府,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
四、工作要求
联席会议要建立季度、年度农村经济形势和农村统计数据分析评估机制,提高农村统计数据的匹配性、协调性和支撑性,确保农村统计数据的权威性和公信力。要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各成员单位、市(州)、县(市、区)农村统计工作开展检查指导,组织工作考核,扎实推进工作落实落地。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作为,按照职责分工,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认真完成农村统计各项工作。
四川省农村统计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总召集人:尧斯丹 省政府副省长
召 集 人:祝春秀 省政协副主席、农业厅党组书记
严卫东 省政府副秘书长
陈 炜 省统计局局长
马 平 林业厅副厅长
成 员:杨 波 省委农工委副主任
邓长金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赵 辉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党组成员、省盐务局局长
景世刚 科技厅副厅长
易 林 财政厅副厅长
田 杰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朱明仓 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陈 涛 住房城乡建设厅总规划师
张强言 水利厅副厅长
涂建华 农业厅一级巡视员
宾军宜 林业厅副厅长
杨春轩 商务厅副厅长
陈加林 省旅游发展委一级巡视员
李兴怀 省统计局机关党委书记
钟志荣 省扶贫移民局副局长
王海林 省粮食局副局长
郭 云 省供销社总会计师
余新华 国家统计局四川调查总队副总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