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
关于评定罗州仁青同志为烈士的批复
川府函〔2015〕262号
阿坝州人民政府:
你州《关于评定罗州仁青同志为烈士的请示》(阿府〔2015〕50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罗州仁青,男,藏族,1987年3月出生,若尔盖县人,生前系阿坝县茸安乡格尔登玛村村主任助理。2015年6月29日,阿坝县茸安乡格尔登玛村遭受特大洪水泥石流灾害,与外界失去联系。6月30日,罗州仁青在与村干部徒步赶往乡政府汇报灾情、争取外援途中,不顾个人安危先行试过临时砍树搭成的便桥时,不幸被急流卷走,英勇牺牲。
根据《烈士褒扬条例》(国务院令第601号)第八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省政府评定罗州仁青同志为烈士。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17日
(已经省政府第10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