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持续释放内需潜力实施方案的通知
川府发〔2018〕32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现将《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持续释放内需潜力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18年8月25日
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持续释放内需潜力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持续释放内需潜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7〕40号),推动我省信息消费快速健康增长,充分释放内需潜力,壮大经济发展内生动力,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全面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决策部署,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加快信息基础设施提速升级,提高四川优质信息产品与服务供给,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加速激发市场活力,优化信息消费环境,推动信息消费推广普及,以信息化、智能化为杠杆培育新动能,加快数字四川发展,为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提供有力支撑。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信息消费规模预计达到5000亿元,年均增长16%以上,电子信息产业成为带动消费的重要力量,信息服务能力显著提升,带动相关产业产出达到11000亿元,信息消费惠及广大人民群众。基本建成高速、移动、安全、泛在的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培育形成一批“四川造”信息产品与服务龙头企业,信息技术深入经济社会各行业领域,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信息消费应用加速推广普及,高效、安全、诚信、有序的信息消费环境基本形成。新型信息消费示范城市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建成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的中西部数字经济高地,信息消费成为促进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优化经济结构、普惠社会民生的重要引擎。
三、重点任务
(一)优化升级信息基础设施。
加快信息基础设施提速升级。深化成都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建设应用,提升省级骨干网络带宽和网间通信质量。逐步推进IPv6规模部署和应用。持续开展网络提速降费行动,深入推进高速光纤宽带网络和4G网络优化覆盖,加快5G网络试点、建设和正式商用。深化车站、机场、公园、商场、景区等重点公共区域的无线局域网覆盖。全面推进三网融合,加快建设下一代广播电视网络和有线无线卫星融合网。加强家庭智慧视听节点建设,构建“高清四川智慧广电”。科学配置无线电频谱资源,加强无线电频谱管理,提高频谱资源利用效益。(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通信管理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列首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优化数据网络应用基础设施。统筹推进全省数据中心建设,推动建设一批公共服务、互联网应用服务、重点行业和大型企业云计算数据中心和灾备中心,引导数据中心向规模化、一体化、绿色化、智能化方向发展。组织实施工业互联网工业企业内网、外网和标识解析体系的建设升级,持续打造高可靠、广覆盖、低延时的工业互联网网络基础设施。加快物联网感知设施规划布局,开展窄带物联网(NB—IoT)应用试点示范工程,加快推进NB—IoT在各领域的规模化应用,至2020年,基本实现NB—IoT全省普遍覆盖,重点应用场景深度覆盖。(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省通信管理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提升农村及偏远地区信息通信水平。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和“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重点工作,积极推进国家宽带乡村工程和电信普遍服务试点,深入实施整省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全面推进农村及偏远地区宽带网络建设,力争2020年实现行政村光纤全通达、村级益农信息社及交通沿线网络信号全覆盖,农村地区信息消费支撑能力大幅提升。鼓励基础电信企业面向农村地区提供价格低廉的网络资费套餐。鼓励电子信息企业研发适合农村及偏远地区的移动智能终端产品,开发民族语言应用软件,加快移动智能终端推广普及。(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农业厅、省通信管理局、省扶贫移民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二)推进信息消费产品创新发展。
壮大数字家庭产业规模。依托国家(绵阳)数字视听产品产业园,加强上下游及配套支撑产业互补联动,加快培育一批数字家庭龙头企业,构建“芯片—模块—终端—服务”的数字家庭产业链。建立数字家庭产业合作平台,制定通用技术标准与应用规范,加速数字家庭产品应用推广普及。支持智能电视、智能音箱、智能安防等新型数字家庭产品研发与应用,推动数字家庭产品智能化升级。到2020年全省数字家庭产业主营业务收入超过1000亿元,打造国内知名、中西部最大的数字家庭产业基地。(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厅)
推进智能终端产业集聚。积极引进和培育智能硬件企业,加快推动智能硬件核心技术突破,建设一批智能硬件产业基地。继续推动成都、绵阳、遂宁、广安等地打造西部领先、国内一流的计算机及外部设备产业聚集区。支持泸州、宜宾等地加快发展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消费电子产品,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支持成都、绵阳等地发展壮大新型显示器件,推动液晶显示上下游配套产业集聚发展,打造国内最大的新型显示器件产业基地。(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
拓展电子产品应用。加快智能硬件在旅游、健康养老、交通、工业生产等行业领域的应用推广,扩大信息终端消费。加快中德合作智能网联汽车、车联网标准及测试验证试点示范试验基地等项目实施,争创智能网联汽车示范区与智能交通示范区。推进四川省北斗综合应用示范工程,加速北斗应用终端推广普及。深入实施四川省高分辨率对地观测系统数据应用综合示范工程,逐步实现高分卫星观测数据在公共服务领域的普及和商用。持续推进农业物联网示范基地建设,推动农业智能设备应用,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农业厅、交通运输厅、省卫生计生委、省国防科工办)
(三)提升信息消费服务能力。
提高软件与信息服务供给能力。深化成都市“中国软件名城”建设,充分发挥绵阳科技城的示范效应,做大做强嵌入式软件和工业行业软件、地理信息软件、信息安全软件等特色优势产业。鼓励骨干企业布局虚拟/增强现实(VR/AR)、人工智能、区块链等前沿技术研究,大力支持数据库、中间件、嵌入式操作系统等基础软件产品研发与应用,强化共性基础技术支撑能力。支持软件企业向网络化、服务化、平台化转型,加快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区块链等产品与应用服务发展,推动信息技术服务创新。鼓励发展共享经济、网络购物、移动支付等数字经济新业态新模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
加快电子商务提质升级。深入推进“互联网+四川制造”实施,面向电子信息、装备制造、食品饮料等优势产业,鼓励本地骨干制造企业、互联网企业建设和推广行业垂直电子商务平台。提升商贸业电商应用水平,鼓励百货商场、连锁超市、便利店等传统零售业建立线上线下全渠道、体验式消费场景的创新经营模式,推进电子商务进社区,加快居民生活服务业资源共享,线上线下融合创新。推进商务大数据创新中心建设。健全农村电子商务物流体系,推动全省电子商务进农村覆盖率超过80%。建设一批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示范基地、示范城市。推进中国(成都)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加快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加强信息消费安全保障。落实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完善网络实名制度,增强网络空间安全防御能力。建设完善一批公共信息安全技术服务平台,在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密码应用,推进电子认证、安全产品检测和安全风险评估等信息安全检测认证体系建设,强化信息消费产品与服务安全保障。推进信息安全及集成电路重大科技专项实施,进一步打造国家网络信息安全科技和产业高地。加强个人数据保护、可信计算、身份管理和验证系统等信息安全技术与应用研发,提升关键数据资源保护能力,着力加强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省委网信办、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厅、公安厅、省通信管理局、省密码管理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四)推动信息消费应用创新。
完善创业创新服务模式。鼓励各类创业创新平台加快与互联网融合创新,推动线上线下创新载体发展,提升创新体系效能,激发创新活力。引导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平台化、生态化发展。支持大型互联网企业、行业领军企业面向小微企业、创业团体开放平台入口、数据信息、计算能力等资源,加强创业创新资源共享与合作,建立开放式创业创新体系。积极推进行业云和产业大数据服务应用,形成数据驱动型创新体系和发展模式。加快四川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和知识产权运营平台建设,加强专利等知识产权信息的传播利用服务。支持建设一批科技咨询、技术转移、知识产权、产品测评、企业孵化、品牌推广等专业服务机构,强化创业创新服务支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省知识产权局)
丰富数字创意产业内容和形式。依托国家动漫游戏(四川)振兴基地,成都、绵阳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等载体,实施重大数字文化项目带动战略,着力推进我省电子竞技、动漫游戏、数字出版、数字音乐、网络文化、数字文化装备、数字艺术展示等产业集群发展。推动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技术在相关娱乐领域广泛应用,满足居民信息消费互动体验需求,活跃数字文化消费市场。实施数字内容创新发展工程,加快巴蜀文化、三国文化、民族民俗文化等本地特色数字文化资源开发利用。推进传统与新兴媒体深度融合,促进电子图书、数字报刊、电子书包等相关软件及应用产品升级,重点培育一批各具特色的创新型数字文化企业,形成导向正确、技术先进、消费活跃、效益良好的数字文化产业发展格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委网信办、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厅、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大力发展工业互联网。开展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遴选和工业互联网产业示范基地建设,以工业互联网平台带动产业链上下游协同联动,围绕“5+1”现代产业体系,培育和引入大型工业互联网平台,打造一批面向垂直行业和细分领域的工业互联网平台,建立完备的企业信息化服务“工具箱”和“资源池”,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鼓励服务机构、行业龙头企业搭建信息化服务平台,引导中小企业利用平台快速构建数字化转型能力,提升质量和效益。支持工业嵌入式软件、工业大数据、工业云、工业APP等研发和应用,提升企业信息消费产品供给能力。实施“万家企业上云”行动,引进和培育重点云服务商10家,新增上云企业10000家,打造上云示范企业100家,扩大企业信息消费。完善四川省工业大数据创新中心、四川省智能制造创新中心、四川省工业云制造创新中心建设,推动建设一批智能工厂、互联网+协同制造示范企业。推广“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提升企业数字经济背景下新型竞争能力。(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省国资委、省质监局)
提高公共服务智慧化水平。鼓励建立数字教育云平台和应用软件开发,推动在线教育、个性化辅导、网络课堂等教育服务模式创新。深入开展智慧健康养老试点示范建设,推动“互联网+医疗健康”,加强人工智能等技术在大型医院临床诊疗中的推广应用。建立健康人群和重点疾病病人前瞻队列,构建多层次精准医疗知识库体系。打造线上线下融合的居家养老服务模式,支持养老服务机构、社区等开发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智慧平台和APP应用,建设虚拟养老院。构建以服务游客为核心的智慧旅游体系,加快智慧全域旅游、智慧旅游城市、智慧乡村旅游、智慧旅游景区等试点建设,推进信息化新技术在景区的应用。实施重点公共数字文化惠民工程,推进“四川文化云”平台建设,推动数字图书馆、数字文化馆、智慧博物馆、智慧美术馆等项目实施,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教育厅、民政厅、省卫生计生委、省旅游发展委、文化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五)加快信息消费推广普及。
加强信息消费技能培训。实施消费者信息技能提升工程,开展信息技能培训项目,强化信息消费宣传与引导。鼓励和支持企业、行业协会、教育与培训机构等社会力量重点面向乡镇、社区等区域,开展信息消费技能比赛、宣传、培训等活动,着力提升农村居民、老年人等群体智能终端应用、网络安全风险甄别等信息消费技能。支持开展面向行业和企业的专题培训,增强信息消费意识,推广新型信息消费模式,激发信息消费活力。(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委网信办、教育厅)
提高信息消费体验。组织开展信息消费大会、信息消费体验周等大型活动,扩大信息消费宣传交流,促进信息消费推广普及。鼓励企业建设信息消费体验中心,运用VR/AR、交互娱乐等技术丰富消费体验,打造集信息消费产品及成果应用展示、技术推广、培训服务等为一体的互动体验平台。引导商圈向社交化、情景化和智能化方向发展。鼓励构建生鲜新零售、无人超市等新场景应用,打造线上线下业态融合体验模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商务厅、省工商局)
推进信息消费试点示范。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地区积极申报和打造综合型和特色型信息消费示范城市。研究探索信息消费示范城市评价与考核标准,开展示范城市评估,引导信息消费示范城市健康快速发展。面向信息消费热点领域,组织创建一批信息消费试点示范项目与工程,大力支持信息消费领域技术研发、内容创作、平台建设等,加快带动全省信息消费发展。(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构建协同高效的工作机制,统筹推进信息消费发展规划及重大项目实施,协调解决信息消费发展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检查工作落实情况,总结推广各地好经验好做法。成立信息消费专家咨询委员会,为我省明确顶层设计、推进试点示范与应用推广、促进产业发展等提供决策咨询与智力支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商务厅、省统计局、省工商局)
(二)加强财税金融支持。整合用好各类相关专项资金,加大对信息消费领域技术研发、创业创新、平台建设等的支持。鼓励四川省集成电路和信息安全产业投资基金、电子商务发展基金、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等投资引导基金向信息消费领域倾斜,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完善财政投入、创新鼓励、人才激励等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引导社会各方支持企业用地、用电、入园、入区。支持金融机构面向信息消费领域企业加大信贷力度,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前提下,积极开展股权抵押、知识产权质押、合同质押、资质抵押、信用保证保险等试点,拓宽投融资渠道。(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商务厅、省金融工作局、人行成都分行)
(三)加强信息消费市场监管。深入推进“多证合一”改革,进一步精简事前审批,放宽市场准入。创新行业服务与管理模式,提升对违法违规行为的主动发现能力与协同处置能力。持续加强网络市场监管,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违规行为。结合全面实施统一信用代码制度,推进个人诚信体系建设,建立个人公共信用采集共享机制,加强信息消费全流程信用管理。深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四川)系统应用,推动企业信用信息跨部门、跨区域共享与联合惩戒。(省工商局、省委网信办、公安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商务厅、省质监局、省通信管理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四)加强统计监测与评价。按照国家信息消费统计方法和统计标准,推动信息消费统计监测先行先试,提升经济运行监测、预测和风险预警能力。建立信息消费评价机制,研究并定期发布信息消费评估报告,促进信息消费健康可持续发展。推动成立四川省信息消费行业组织,建立信息消费研究机构,进一步完善信息消费发展与应用公共服务支撑体系。(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商务厅、省工商局、省统计局、省税务局)
(五)加强法规与标准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四川省大数据立法工作,加强信息消费法制保障。探索制定网络交易商品质量认证、价格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等管理办法。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着力加强网络文化产品监管。鼓励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积极参与国际、国内以及行业标准制定,推进信息消费领域标准体系建设。(省法制办、省委网信办、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工商局、省知识产权局)
(已经省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