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川府发〔2017〕39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四川省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17年6月27日
四川省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28号),进一步深化全省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推进“中国制造2025四川行动计划”和“互联网+四川制造”行动深入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构建基于互联网的大型制造企业“双创”平台和为中小企业服务的第三方“双创”服务平台,营造大中小企业协同共进的“双创”新生态;支持鼓励制造企业与互联网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跨界合作、融合发展,积极培育网络化协同制造、大规模个性化定制、服务型制造等网络化生产新模式,增强制造企业创新活力和转型动力;增强支撑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基础技术、解决方案、安全保障等能力,夯实融合发展基础,激发制造业发展新动能。
到2018年底,发展培育5—10家在全国具有较大影响的互联网制造龙头企业双创平台,智慧家电、装备制造、食品饮料等制造业重点行业骨干企业互联网“双创”平台普及率达到80%,较2015年底,工业云企业用户翻一番,新产品研发周期缩短12%,库存周转率提高25%,能源利用率提高5%。力争培育工业领域5—10个特色专业电子商务平台和生产性服务业平台。制造业互联网“双创”平台成为促进制造业转型升级的新动能来源。
到2020年,培育10个全国领先、行业主导的制造业与互联网“双创”平台;培育100家以上“互联网+协同制造”示范企业。
到2025年,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迈上新台阶,融合“双创”体系基本完备,融合发展新模式广泛普及,新型制造体系基本形成,制造业综合竞争实力大幅提升。
二、重点任务
(一)组织实施制造企业互联网“双创”平台建设工程。
构建基于互联网的大型制造企业“双创”平台,实施制造企业互联网“双创”平台建设工程。支持制造企业尤其是重点行业骨干企业建设基于互联网的“双创”平台,深化工业云、大数据等技术的集成应用,加快构建新型设计、研发、生产、管理和服务模式,促进技术产品创新和经营管理优化,提升企业整体创新能力和水平。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和科技体制改革,推动产学研“双创”资源的深度整合和开放共享,推动军民融合“双创”平台建设,支持制造企业联合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以及各类创新平台,瞄准原始创新、集成创新、消化吸收再创新,加快构建支持协同研发和技术扩散的“双创”体系。
构建为中小企业服务的第三方“双创”服务平台,组织实施“双创”服务平台支撑能力提升工程。推动互联网企业构建制造业“双创”服务体系,支持大型互联网企业、基础电信企业建设面向制造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双创”服务平台和移动互联网,鼓励基础电信企业加大对“双创”基地高速宽带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进一步提速降费;鼓励制造企业与互联网企业合资合作培育新的经营主体,建立适应融合发展的技术体系、标准规范、商业模式和竞争规则,形成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融合发展格局;鼓励大型制造企业开放“双创”平台聚集的各类资源,加强与各类创业创新基地、众创空间合作,为全社会提供专业化服务;推动中小企业制造资源与互联网平台全面对接,实现制造能力的在线发布、协同和交易,积极发展面向制造环节的分享经济,打破企业界限,共享技术、设备和服务,提升中小企业快速响应和柔性高效的供给能力;依托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产业集聚区,加快完善人才、资本等政策环境,充分运用互联网,积极发展创客空间、创新工场、开源社区、众包平台等新型和专业化众创空间,结合“双创”示范基地建设,培育一批支持制造业发展的“双创”示范基地。
(二)积极培育网络化协同制造。
鼓励制造业骨干企业通过互联网与产业链各环节紧密协同,促进生产、质量控制和运营管理系统全面互联,推行众包设计研发和网络化协同制造等新模式。鼓励企业构建并开放网络化协同制造公共服务平台,打破地域限制,通过更加灵活、更有效率的方式聚集资源,面向细分行业提供云制造服务,实现企业内部以及企业之间设计研发、生产制造的协同共享,促进创新资源、生产能力、市场需求的有效集聚与对接,增强引领带动中小微企业能力,提升制造企业创新活力和转型动力。
鼓励互联网、大数据企业与制造业企业跨界融合,支持企业利用互联网、大数据技术等采集并对接用户个性化需求,搭建模块化、柔性化制造系统,开展基于个性化产品的设计、研发、生产、物流、服务和商业模式创新,促进供给与需求精准匹配。
(三)努力培育服务型制造。
推动企业运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技术,整合产品全生命周期数据,利用互联网开展故障预警、远程维护、质量诊断、远程过程优化等在线增值服务,拓展产品价值空间,实现从制造向“制造+服务”转型升级。积极培育工业电子商务等新业态,支持重点行业骨干企业建立行业在线采购、销售、服务平台,推动建设一批第三方行业电子商务服务平台。
(四)强化融合发展支撑能力。
增强支撑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基础技术。积极参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强化制造业自动化、数字化、智能化基础技术和产业支撑能力,加快构筑自动控制与感知、工业云与智能服务平台,开展制造业数字化、自动化、网络化、智能化核心技术攻关,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传感制造、虚拟现实(VR)、增强现实(AR)、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技术,构筑自动控制与感知、工业云与智能服务平台、工业互联网等制造新基础,强化软件支撑和定义制造业的基础性作用。培育基于新一代宽带移动通信技术(5G)的工业互联网。构建信息物理系统参考模型和综合技术标准体系,建设测试验证平台和综合验证试验床,支持开展兼容适配、互联互通和互操作测试验证。
(五)提升融合发展系统解决方案能力。
实施融合发展系统解决方案能力提升工程,推动工业产品互联互通的标识解析、数据交换、通信协议等技术攻关和标准研制,面向重点行业智能制造单元、智能生产线、智能车间、智能工厂建设,培育一批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组织开展行业系统解决方案应用试点示范,为中小企业提供标准化、专业化的系统解决方案。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开展系统解决方案业务剥离重组,推动系统解决方案服务专业化、规模化和市场化,充分发挥系统解决方案促进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粘合剂”作用。
(六)实施企业管理能力提升工程。
加快推广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健全省、市(州)协同推进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的工作机制,培育贯标咨询服务机构,开展全省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成果提炼和宣传贯彻培训。结合我省实际,推动各行业(领域)企业以贯标为牵引实现管理模式创新和管理现代化水平提升,培育和提升精益管理、大规模个性化定制、供应链协同、市场快速响应、精准营销等核心竞争能力。健全面向互联网化和智能化发展需求的两化融合评估体系,推动各市(州)和行业协会组织企业开展两化融合自评估、自诊断与自对标。
(七)提高工业信息系统安全水平。
实施工业控制系统安全保障能力提升工程,积极参与制定完善工业信息安全管理等政策法规,健全工业信息安全标准体系,增强工业控制体系漏洞发现和检测能力,建立工业控制系统安全风险信息采集汇总和分析通报机制,组织开展重点行业工业控制系统信息安全检查和风险评估。组织开展工业企业信息安全保障试点示范,支持系统仿真测试、评估验证等关键共性技术平台建设,推动安全PLC工控协议及嵌入式系统的国产自主,推动访问控制、追踪溯源、商业信息及隐私保护等核心技术产品产业化。以提升工业信息安全监测、评估、验证和应急处置等能力为重点,依托现有科研机构,建设工业信息安全保障中心,为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提供安全支撑。
三、推进措施
(一)探索融合发展体制机制。
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放宽新产品、新业态的市场准入限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升为企业服务的能力和水平,营造有利于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环境。适应制造业与互联网跨界融合发展趋势,积极发挥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鼓励建立跨行业、跨领域的新型产学研用联盟,开展关键共性技术攻关、融合标准制定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作。围绕新商业模式知识产权保护需求,完善相关政策法规,建设结构合理、层次分明、可持续发展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网络。选择智慧家电、装备制造、食品饮料等行业龙头企业,开展平台建设试点,鼓励企业进行工业云、大数据等技术的集成应用,加快构建新型设计、研发、生产、管理和服务模式,同时探索建设开放平台为中小企业服务的方式。培育国有企业融合发展机制。加强与央企合作,鼓励中央企业和本地国有企业在川设立创新投资基金,引导地方产业投资基金和社会资本,支持大企业互联网“双创”平台建设、创新创意孵化、科技成果转化和新兴产业培育。建立有利于国有企业与互联网深度融合、激发企业活力、积极开展“双创”的机制,完善国有企业内部创新组织体系和运行机制,探索引入有限合伙制,完善鼓励创新的经营业绩考核机制,探索容错机制,研究建立国有企业创新能力评价机制,探索建立促进新成果转让的分配机制,按相关规定对企业重要技术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实施股权和分红激励。(责任部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民政厅、省国资委、省知识产权局、省版权局。列首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加大财政支持融合发展力度。
统筹安排使用省级工业发展、科技等方面的存量和增量资金,转变和创新财政资金支持方式,积极探索运用投资基金、财金互动、风险分担、政府购买服务等新方式,支持企业实施设备智能化改造、关键技术研究与产业化、制造业“双创”平台建设、应用试点示范项目、信息系统安全建设、系统解决方案能力提升、融合发展人才培育;支持发展专业化第三方服务,提升中小微企业信息化能力。积极争取国家相关专项资金对我省融合发展项目的支持,争创国家级专业化众创空间。(责任部门: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厅)
(三)完善支持融合发展的税收和金融政策。
结合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进一步扩大制造企业增值税抵扣范围,落实增值税优惠政策,全面落实研发费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高新技术企业、软件与集成电路企业、科技孵化器等税收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利用“双创”平台提供结算、融资、理财、咨询等一站式系统化金融服务,进一步推广知识产权质押,创新担保方式,积极探索多样化的信贷风险分担机制。选择一批重点城市和重点企业开展产融合作试点,支持开展信用贷款、融资租赁、质押担保等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责任部门:省金融工作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厅、省地税局、省国税局、人行成都分行、四川银监局)
(四)强化融合发展用地用房等要素支持。
支持制造企业在不改变用地主体和规划条件的前提下,利用存量房产、土地资源发展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的新业务、新业态,实行5年过渡期内保持土地原用途和权利类型不变的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因地制宜出台支持政策,积极盘活闲置的工业厂房、企业库房和物流设施等资源,并对办公用房、水电、网络等采取便利、费用优惠等措施,为致力于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创业者提供低成本、高效便捷的专业服务。(责任部门:国土资源厅)
(五)坚强支撑力量,建立“一会一院一中心”。
建立跨行业领域的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专家咨询委员会,分行业成立专家指导小组和技术服务团队。依托现有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成立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研究院、搭建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双创促进平台,采取政府补贴或购买服务等方式,为企业实施融合发展,建立双创平台等提供诊断评估、方案设计、项目实施、绩效评价等咨询服务和技术支持。依托现有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建设工业信息安全保障中心,为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提供安全支撑。(责任部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科技厅)
(六)建立健全评价体系。
依托现有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企业研发机构,建立我省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以及“双创”平台评价体系。对企业融合发展、“双创”平台与第三方平台进行绩效考核。建立我省工业信息系统安全监测、评估、验证机制,提升工业信息系统安全保障能力。(责任部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七)健全人才培养体系。
深化人才体制机制改革,完善激励创新的股权、期权等风险共担和收益分享机制,将互联网复合型人才纳入省市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吸引省外及海外高层次人才特别是具备创新能力的跨界人才在我省创新创业。支持高校设置“互联网+”相关专业,推进高等院校专业学位建设,在重点院校、大型企业和产业园区建设一批产学研用相结合的专业人才培训基地,积极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结合国家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素质提升工程、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等,加强融合发展职业人才和高端人才培养。在大中型企业推广首席信息官制度,结合大企业大集团核心人才培训、中小企业银河培训等工程,壮大互联网应用人才队伍。(责任部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委组织部、教育厅、科技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资委)
(八)推动融合发展国际国内合作交流。
积极发起或参与互联网领域多双边或区域性规则制定与谈判,提升影响力和话语权。围绕大型制造企业互联网“双创”平台建设、融合发展标准制定以及应用示范等,开展技术交流与合作。结合实施“一带一路”“中德合作”“中韩合作”等国家重大战略,充分利用西门子、微软、BAT、华为、浪潮、中航科技、中电集团、中电科集团等国内外知名企业的资源,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等通信运营商资源,提升我省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能力,与支持行业协会、产业联盟与企业共同推广我省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产品、技术、标准和服务,推动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全链条“走出去”,拓展海外、省外市场;提升“引进来”的能力和水平,借助对外开放平台,利用全球人才、技术、知识产权等创新资源,学习国际先进经营管理模式,支持和促进我省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责任部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厅、省国防科工办、省投资促进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