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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 008282882/2016-00660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成文日期:2016-11-22
  • 发布日期:2016-11-30
  • 文  号:川府发〔2016〕53号
  • 有 效 性 :失效
  • 废止日期:

四川省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四川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2016—2020年)的通知

川府发〔2016〕53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四川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22日


四川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

  为更加广泛地开展全民健身运动,进一步提高全省人民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6〕37号)有关要求,结合四川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深入贯彻实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坚持以人为本、改革创新、依法治体、确保基本、多元互促、注重实效的工作原则,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推动形成全民健身良好社会风尚,使全民健身成为全省各族人民的自觉行动。

  力争到2020年,群众体育健身意识普遍增强,每周参加1次及以上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4000万,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2700万,群众身体素质稳步增强。全民健身的教育、经济和社会等功能充分发挥,体育产业总规模达到800亿元。具有四川特色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日趋完善,全民健身事业发展格局初步形成。

  二、主要任务

  (一)大力弘扬体育文化。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平面媒体和互联网等新兴媒体,开办专栏,举办讲座,播发宣传片、宣传画,出版体育健身图书、音像制品,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宣传体育健身文化,弘扬健康新理念,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将体育文化融入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全过程,引导群众践行“我运动、我健康、我快乐”理念,大力挖掘传承传统体育文化,积极打造具有四川特色的体育文化。广泛开展“体育下乡”“结对子、种文化”等主题活动,发挥体育文化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增强巴蜀文化影响力等方面的独特价值与作用。

  (二)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定期举办群众基础好、参与度高、覆盖面广的群众体育赛事活动,重点突出群众体育的健身性、参与性、趣味性。继续办好广场体育、假日体育等具有四川特色的传统全民健身活动。进一步完善业余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等全民健身赛事体系。改革和完善办赛模式,举办四川省全民健身运动会、四川省第十三届运动会、四川省第九届残疾人运动会暨第四届特殊奥林匹克运动会、四川省第十五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四川省第九届老年人运动会。支持各地各行业结合实际,发挥资源优势,打造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品牌。大力发展健身跑、健步走、骑行、登山、徒步、游泳、球类、广场舞、棋类、桥牌等群众喜闻乐见的运动项目,积极培育赛车、轮滑、滑翔、极限运动等具有消费引领特征的时尚休闲运动项目,扶持推广武术、太极拳、健身气功、龙舟、健身秧歌、健身腰鼓等民族民俗民间传统运动项目,鼓励开发适合不同人群、不同地域和不同行业特点的特色运动项目,不断满足各类人群的健身需求。

  (三)发展壮大体育社会组织。按照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原则,积极推进体育社会组织改革,引导体育社会组织向独立法人组织转变,增强体育社会组织活力。积极发挥全省性体育社会组织在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提供专业指导服务等方面的示范作用。把各级体育总会建设成为枢纽型体育社会组织,努力实现市(州)、县(市、区)体育总会全覆盖。加强各级各类单项、行业、人群体育组织和乡镇、社区体育组织建设,重点培育发展基层体育活动服务类社会组织,鼓励基层文化体育组织依法依规进行登记,推动形成遍布城乡、规范有序、富有活力的社会化全民健身组织网络。充分发挥基层文化体育组织和健身骨干在全民健身活动中的重要作用,继续做好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管理和服务工作,每年培训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8000名,社会体育指导员总人数达到17万人以上。

  (四)着力改善健身场地设施条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将公共体育健身设施建设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等相关规划充分衔接,科学规划和统筹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着力构建县、乡、村三级群众身边的全民健身设施网络和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1平方米。改善各类公共体育设施的无障碍条件,力争每个县(市、区)建成1个残疾人康复(健身)体育活动室。统筹成都市、四川天府新区和周边城市规划,建设奥林匹克中心和单项赛事中心等大型体育基础设施,改善全民健身条件。市(州)重点建设并完善体育场、体育馆、游泳池和一批便民利民的体育场地设施,县(市、区)重点建设县级公共体育场、全民健身中心,市(州)、县(市、区)全民健身活动中心覆盖率达到80%。城市社区重点建设多功能运动场和小型多样的健身设施,农村乡镇和行政村继续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实现行政村健身设施全覆盖。

  各级体育主管部门要完善公共体育场馆开放制度,把免费、低收费开放的公共体育场馆名称、具体时间及相关要求等向社会公布。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鼓励民营体育场馆向群众免费、低收费开放。积极创造条件将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在确保安全前提下,探索学校体育场馆设施第三方管理机制,推动有条件的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在课后和节假日向本校师生和公众有序开放。

  (五)充分发挥全民健身多元功能。推动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将全民健身作为主动健康的重要手段,促进“治未病”,减少亚健康。推动全民健身与教育事业融合发展,提高青少年身体素质和健康素质。推动全民健身与文化事业融合发展,以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文体广场、公园、健身路径等公共设施为依托,就近方便城乡居民参加各类文体活动,促进文化强省建设。推动全民健身与养老、助残事业及森林康养融合发展,努力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通过发展全民健身,推动健身服务业发展,努力提高健身服务业在体育产业中所占的比重。充分利用“互联网+”等技术开拓全民健身产品制造领域和消费市场,拉动体育健身消费,提高在居民消费支出中所占的比重。

  (六)切实突出全民健身发展重点。青少年是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的重点人群,要大力加强学校体育教育,将提高青少年的体育素养和养成健康行为方式作为学校教育的重要内容;不断改善办学条件,保证学生在校的体育运动场地和设施;强化体育课和课外活动,落实每天校内锻炼1小时制度;把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纳入工作考核体系,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绩效评估和行政问责;积极开展业余体育训练,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

  创新职工体育模式,加强体育设施建设,鼓励支持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根据实际,定期或不定期地举办多层次、多形式职工运动会或单项比赛,引导更多职工参与体育锻炼,努力增强职工身体素质。加强老年人体育工作,进一步加大全民健身助残工程支持力度,推动农民将传统健身方式与现代体育活动结合,推广妇女健身方法,积极开展幼儿体育活动,积极为外来务工人员及其他特殊人群提供健身服务。

  把建设足球场地纳入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因地制宜鼓励社会力量建设小型、多样化的足球场地。广泛开展校园足球活动,积极抓好民间足球活动开展,举办多层级足球赛事,扩大足球人口规模。推广普及群众冬季运动,支持鼓励川西、川北有条件的地方依托当地自然资源开展形式多样的冰雪运动。引导社会力量进入冰雪运动领域,推进冰雪运动发展。

  三、保障措施

  (七)强化政府主导作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把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摆在重要位置,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基本公共服务发展规划,把相关重点工作纳入政府年度民生实事加以推进和考核,将全民健身工作相关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工作任务,进一步完善全民健身工作机制,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智库介入的大群体工作格局。建立四川省全民健身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全省全民健身重大事项。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全民健身事业的组织领导,制定本地实施计划,做好任务分工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八)落实各项保障政策。各地要加大对全民健身的财政投入,有条件的地方安排一定比例的彩票公益金等财政资金,通过设立体育场地设施建设专项投资基金和政府购买服务、特许经营、政府补贴等方式,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体育场地设施,支持群众健身消费。制定政府购买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目录、办法及实施细则,加大对基层健身组织和健身赛事活动等的购买比重。完善转移支付方式,鼓励和引导各地加大全民健身财政投入。省级财政要加大对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全民健身事业的扶持力度。落实好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政策,引导公众对全民健身事业进行捐赠。新建居住区和社区要严格落实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标准配建全民健身设施要求,确保与住宅区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不得挪用或侵占。

  (九)推动全民健身科学化。做好全民健身统计工作,发布《四川省国民体质监测公报》《四川省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公报》《四川省体育场地普查报告》。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建设和完善一批国民体质监测站点,开具“运动处方”,为群众科学健身服务。举办科学健身知识讲座,编辑科学健身知识资料,推广科学健身方法,提升科学健身水平。积极推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与全民健身相结合,提升全民健身科技水平。积极支持体育用品制造业创新发展,提升产品科技含量,增加产品品种,提升体育用品质量水平和品牌影响力。鼓励企业参与全民健身科技创新平台和科学健身指导平台建设,把运动场馆设施、健身人群、健身指导、赛事活动等资源融为一体,打造全民健身信息化工程,提升全民健身科学化水平。

  (十)加强过程监管与评估。加强群众体育赛事活动安全管理和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参与人员安全防范意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游泳、攀岩、滑雪、潜水等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活动加强安全监管。加强对健身活动场地、设施和器材的安全监督检查,确保公众参加健身活动的安全。开展行政监督与包括媒体在内的多方监督,定期开展第三方评估和社会满意度调查。2020年,各地要对本地全民健身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并上报上一级体育主管部门。对在推动工作落实或支持、参与全民健身过程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予以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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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

  • 2016年11月30日 19时58分
  • 来源: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四川省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四川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2016—2020年)的通知

    川府发〔2016〕53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四川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22日


    四川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

      为更加广泛地开展全民健身运动,进一步提高全省人民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6〕37号)有关要求,结合四川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深入贯彻实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坚持以人为本、改革创新、依法治体、确保基本、多元互促、注重实效的工作原则,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推动形成全民健身良好社会风尚,使全民健身成为全省各族人民的自觉行动。

      力争到2020年,群众体育健身意识普遍增强,每周参加1次及以上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4000万,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2700万,群众身体素质稳步增强。全民健身的教育、经济和社会等功能充分发挥,体育产业总规模达到800亿元。具有四川特色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日趋完善,全民健身事业发展格局初步形成。

      二、主要任务

      (一)大力弘扬体育文化。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平面媒体和互联网等新兴媒体,开办专栏,举办讲座,播发宣传片、宣传画,出版体育健身图书、音像制品,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宣传体育健身文化,弘扬健康新理念,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将体育文化融入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全过程,引导群众践行“我运动、我健康、我快乐”理念,大力挖掘传承传统体育文化,积极打造具有四川特色的体育文化。广泛开展“体育下乡”“结对子、种文化”等主题活动,发挥体育文化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增强巴蜀文化影响力等方面的独特价值与作用。

      (二)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定期举办群众基础好、参与度高、覆盖面广的群众体育赛事活动,重点突出群众体育的健身性、参与性、趣味性。继续办好广场体育、假日体育等具有四川特色的传统全民健身活动。进一步完善业余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等全民健身赛事体系。改革和完善办赛模式,举办四川省全民健身运动会、四川省第十三届运动会、四川省第九届残疾人运动会暨第四届特殊奥林匹克运动会、四川省第十五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四川省第九届老年人运动会。支持各地各行业结合实际,发挥资源优势,打造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品牌。大力发展健身跑、健步走、骑行、登山、徒步、游泳、球类、广场舞、棋类、桥牌等群众喜闻乐见的运动项目,积极培育赛车、轮滑、滑翔、极限运动等具有消费引领特征的时尚休闲运动项目,扶持推广武术、太极拳、健身气功、龙舟、健身秧歌、健身腰鼓等民族民俗民间传统运动项目,鼓励开发适合不同人群、不同地域和不同行业特点的特色运动项目,不断满足各类人群的健身需求。

      (三)发展壮大体育社会组织。按照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原则,积极推进体育社会组织改革,引导体育社会组织向独立法人组织转变,增强体育社会组织活力。积极发挥全省性体育社会组织在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提供专业指导服务等方面的示范作用。把各级体育总会建设成为枢纽型体育社会组织,努力实现市(州)、县(市、区)体育总会全覆盖。加强各级各类单项、行业、人群体育组织和乡镇、社区体育组织建设,重点培育发展基层体育活动服务类社会组织,鼓励基层文化体育组织依法依规进行登记,推动形成遍布城乡、规范有序、富有活力的社会化全民健身组织网络。充分发挥基层文化体育组织和健身骨干在全民健身活动中的重要作用,继续做好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管理和服务工作,每年培训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8000名,社会体育指导员总人数达到17万人以上。

      (四)着力改善健身场地设施条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将公共体育健身设施建设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等相关规划充分衔接,科学规划和统筹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着力构建县、乡、村三级群众身边的全民健身设施网络和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1平方米。改善各类公共体育设施的无障碍条件,力争每个县(市、区)建成1个残疾人康复(健身)体育活动室。统筹成都市、四川天府新区和周边城市规划,建设奥林匹克中心和单项赛事中心等大型体育基础设施,改善全民健身条件。市(州)重点建设并完善体育场、体育馆、游泳池和一批便民利民的体育场地设施,县(市、区)重点建设县级公共体育场、全民健身中心,市(州)、县(市、区)全民健身活动中心覆盖率达到80%。城市社区重点建设多功能运动场和小型多样的健身设施,农村乡镇和行政村继续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实现行政村健身设施全覆盖。

      各级体育主管部门要完善公共体育场馆开放制度,把免费、低收费开放的公共体育场馆名称、具体时间及相关要求等向社会公布。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鼓励民营体育场馆向群众免费、低收费开放。积极创造条件将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在确保安全前提下,探索学校体育场馆设施第三方管理机制,推动有条件的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在课后和节假日向本校师生和公众有序开放。

      (五)充分发挥全民健身多元功能。推动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将全民健身作为主动健康的重要手段,促进“治未病”,减少亚健康。推动全民健身与教育事业融合发展,提高青少年身体素质和健康素质。推动全民健身与文化事业融合发展,以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文体广场、公园、健身路径等公共设施为依托,就近方便城乡居民参加各类文体活动,促进文化强省建设。推动全民健身与养老、助残事业及森林康养融合发展,努力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通过发展全民健身,推动健身服务业发展,努力提高健身服务业在体育产业中所占的比重。充分利用“互联网+”等技术开拓全民健身产品制造领域和消费市场,拉动体育健身消费,提高在居民消费支出中所占的比重。

      (六)切实突出全民健身发展重点。青少年是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的重点人群,要大力加强学校体育教育,将提高青少年的体育素养和养成健康行为方式作为学校教育的重要内容;不断改善办学条件,保证学生在校的体育运动场地和设施;强化体育课和课外活动,落实每天校内锻炼1小时制度;把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纳入工作考核体系,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绩效评估和行政问责;积极开展业余体育训练,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

      创新职工体育模式,加强体育设施建设,鼓励支持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根据实际,定期或不定期地举办多层次、多形式职工运动会或单项比赛,引导更多职工参与体育锻炼,努力增强职工身体素质。加强老年人体育工作,进一步加大全民健身助残工程支持力度,推动农民将传统健身方式与现代体育活动结合,推广妇女健身方法,积极开展幼儿体育活动,积极为外来务工人员及其他特殊人群提供健身服务。

      把建设足球场地纳入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因地制宜鼓励社会力量建设小型、多样化的足球场地。广泛开展校园足球活动,积极抓好民间足球活动开展,举办多层级足球赛事,扩大足球人口规模。推广普及群众冬季运动,支持鼓励川西、川北有条件的地方依托当地自然资源开展形式多样的冰雪运动。引导社会力量进入冰雪运动领域,推进冰雪运动发展。

      三、保障措施

      (七)强化政府主导作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把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摆在重要位置,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基本公共服务发展规划,把相关重点工作纳入政府年度民生实事加以推进和考核,将全民健身工作相关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工作任务,进一步完善全民健身工作机制,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智库介入的大群体工作格局。建立四川省全民健身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全省全民健身重大事项。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全民健身事业的组织领导,制定本地实施计划,做好任务分工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八)落实各项保障政策。各地要加大对全民健身的财政投入,有条件的地方安排一定比例的彩票公益金等财政资金,通过设立体育场地设施建设专项投资基金和政府购买服务、特许经营、政府补贴等方式,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体育场地设施,支持群众健身消费。制定政府购买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目录、办法及实施细则,加大对基层健身组织和健身赛事活动等的购买比重。完善转移支付方式,鼓励和引导各地加大全民健身财政投入。省级财政要加大对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全民健身事业的扶持力度。落实好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政策,引导公众对全民健身事业进行捐赠。新建居住区和社区要严格落实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标准配建全民健身设施要求,确保与住宅区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不得挪用或侵占。

      (九)推动全民健身科学化。做好全民健身统计工作,发布《四川省国民体质监测公报》《四川省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公报》《四川省体育场地普查报告》。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建设和完善一批国民体质监测站点,开具“运动处方”,为群众科学健身服务。举办科学健身知识讲座,编辑科学健身知识资料,推广科学健身方法,提升科学健身水平。积极推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与全民健身相结合,提升全民健身科技水平。积极支持体育用品制造业创新发展,提升产品科技含量,增加产品品种,提升体育用品质量水平和品牌影响力。鼓励企业参与全民健身科技创新平台和科学健身指导平台建设,把运动场馆设施、健身人群、健身指导、赛事活动等资源融为一体,打造全民健身信息化工程,提升全民健身科学化水平。

      (十)加强过程监管与评估。加强群众体育赛事活动安全管理和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参与人员安全防范意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游泳、攀岩、滑雪、潜水等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活动加强安全监管。加强对健身活动场地、设施和器材的安全监督检查,确保公众参加健身活动的安全。开展行政监督与包括媒体在内的多方监督,定期开展第三方评估和社会满意度调查。2020年,各地要对本地全民健身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并上报上一级体育主管部门。对在推动工作落实或支持、参与全民健身过程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予以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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