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9-23

陆东海介绍我省高速公路交通执法工作具体情况

  • 2020年06月23日 16时49分
  • 来源: 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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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我省高速公路交通执法工作具体情况是怎样的呢?

    嘉宾(政策法规处(安全监督处)处长陆东海):

    各位网友,大家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四川省高速公路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我省高速公路交通执法机构依法履行高速公路路政巡查、道路运输执法检查、收费稽查以及行业监督检查等交通执法和行业监管工作职责。其中:路政巡查是指高速公路交通执法大队根据公路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在法定职责范围内对高速公路、高速公路用地、建筑控制区及桥梁和隧道安全保护区等进行监督检查的活动。道路运输执法检查是指高速公路执法大队依法依规在高速公路封闭区域内对道路客货运输车辆进行监督检查的活动。收费稽查是指高速公路执法大队依法依规对当事人偷逃通行费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的活动。行业监督检查是指高速公路执法大队根据服务质量评价规范对高速公路营运公司开展公路养护、服务区服务、收费服务、运行监测和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管理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的活动。在做好上述日常巡查检查工作的同时,为严厉打击道路运输违法行为,有效遏制高速公路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我们主要以加强高速公路治超管控和打击非法营运违法行为等交通执法检查工作为重点,全力保障高速公路通行安全。

    嘉宾(政策法规处(安全监督处)处长陆东海):

    第一、加强治超管控方面。按照《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2号)以及我省公路超限治理相关要求,高速公路超限治理由高速公路营运公司承担入口管控主体责任,高速公路交通执法机构负责超限治理工作的监督管理。我省自2013年12月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以来,全省高速公路行业高度重视超限治理工作,着力深化巩固全省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成果,探索实现“两个常态化”,也就是说治超核查通报常态化、治超督导检查常态化,坚持并完善“入口计重检测超限自动劝返、出口收费核查违规责任倒查”工作模式,高速公路行业超限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不断提升。具体采取的工作措施如下:

    嘉宾(政策法规处(安全监督处)处长陆东海):

    (一)严把入口,坚持高速公路入口货运车辆计重检测。一是对通行高速公路的货运车辆全部实行入口计重检测,准许合法装载车辆正常通行,并对违法超限车辆进行劝返。目前,全省高速公路已基本实现超限货运车辆“零驶入”。二是坚持新开通高速公路收费站安装入口计重设备。按照《四川省高速公路条例》超限运输检测设施“三同步”要求,督促高速公路营运公司在收费站入口安装静态计重检测设备。

    嘉宾(政策法规处(安全监督处)处长陆东海):

    (二)严控出口,严格违法放行超限货车责任追究。一是坚持常态化核查通报,省道安办每月通报收费站出口超限1吨以上货车情况,我局(总队)逐台进行调查核实,并及时通报,督促整改发现的管理问题。二是逗硬处罚,对核查发现入口违规放行超限货车的营运公司,按照《四川省高速公路条例》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嘉宾(政策法规处(安全监督处)处长陆东海):

    (三)科技支撑,加快推进入口治超数据联网工作。将入口治超数据联网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责任部门及实施单位,组织设计并印发执行入口计重检测点建设方案及联网技术要求,顺利推进并完成高速公路入口治超数据实现全省联网。

    嘉宾(政策法规处(安全监督处)处长陆东海):

    (四)信用管理,从严惩处失信违法责任主体。一是将谎报瞒报的运输车辆和公司纳入省大件运输网上行政审批服务平台“黑名单”进行信用惩戒,一年内禁止申请公路超限运输许可。二是出台通行高速公路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用联合惩戒管理办法,对严重违法超限等危及高速公路运行安全的违法行为纳入信用联合惩戒,实施公示失信信息、禁止通行高速公路、不予享受通行费优惠政策等惩戒措施。

    嘉宾(政策法规处(安全监督处)处长陆东海):

    (五)严格执法,规范治超执法服务工作。一是对出口发现并报告的违法超限货运车辆,一律由高速交警和交通执法赶赴现场依法处理。二是结合执法评议工作情况,组织各交通执法支队认真对照执法不规范、执法乱作为、执法纪律不执行等问题,全面深入自查并及时纠正治超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规范治超执法工作。

    嘉宾(政策法规处(安全监督处)处长陆东海):

    (六)优化服务,完善大件运输审批服务运行机制。一是建立科学合理的大件运输车辆桥梁通过性验算机制,费用由局(总队)承担。积极调试联网收费系统,严格执行大件运输车辆按基本费率收取通行费的规定,建立大件运输审批争议处理机制,并将24小时廉洁举报电话写入超限运输证,切实保障大件运输车辆承运人合法权益。二是推进公路超限运输许可联网协同办理机制,实现交通运输部门公路超限运输网上审批系统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三指表》业务系统联通对接、协同办理,公路超限运输管理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在全国率先实现“全程网办、一网办通”,大件运输许可办理件数量也位居全国前列。三是选取全省重型装备主要运输路线且大件运输流量大的宜泸高速临港站、绕城高速货运大道站等5个收费站,试点安装大额磅秤,以满足部分重装货车无法称重的迫切需求。

    嘉宾(政策法规处(安全监督处)处长陆东海):

    (七)创新方法,常态化开展治超督导检查。一是将治超工作纳入高速公路营运服务质量评价体系,实现对高速公路营运公司入口治超管控工作监督管理的常态化和全覆盖。二是将治超工作纳入“五好高速”指标体系,并作为控制性指标之一,发现入口违规放行超限车辆的,“五好高速”创建实行一票否决。

    嘉宾(政策法规处(安全监督处)处长陆东海):

    第二方面是打击非法营运方面。近年来,在我省高速公路上因涉嫌非法营运车辆肇事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多次发生,例如:2017年京昆高速雅西段“10.16”道路交通事故、沪蓉高速成南段“11.23”较大道路交通事故,2018年京昆高速成雅段“10.23”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针对这个情况,各级领导高度重视,专门就打击非法营运工作作出重要批示,也多次在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对打击非法营运工作进行专题部署,交通运输厅、公安厅自2018年起,每年均对打击道路旅客运输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为此,我局(总队)自2018年起,结合开展高速公路行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积极会同公安交警部门,将打击高速公路非法营运违法行为作为整治行业乱点乱象的重中之重。一是分省级、区域、路段三个层面成立了打击高速公路非法营运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机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建立沟通协调和联勤联动工作机制,形成纵横联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二是细化工作措施,明确高速公路交通执法机构、公安交警部门、营运公司以及监控结算中心各方职责,将具体措施落实到基层操作层面。三是确定重点人员、重点车辆、重点路线、重点区域四大打击重点,明确线索收集、专项打击、总结经验三大步骤,有序开展打击高速公路非法营运专项行动。从2018年以来,我局(总队)共组织开展打击非法营运专项行动4次,共计查获非法营运案件1522起,处罚1235起。特别是2019年6月至9月,我局(总队)联合高速公路公安交警部门开展的打击非法营运“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成立22个联合执法专班,通过100天的攻坚打击,共计查获非法营运案件高达719起,处罚534起,累计罚款523万余元,成效十分明显,得到了厅、局(总队)领导的高度肯定,也为我们后期常态化开展打击非法营运工作坚定了信心、奠定了基础。

    责任编辑: 雷晓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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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东海介绍我省高速公路交通执法工作具体情况

  • 2020年06月23日 16时49分
  • 来源: 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
  • 主持人:

    目前我省高速公路交通执法工作具体情况是怎样的呢?

    嘉宾(政策法规处(安全监督处)处长陆东海):

    各位网友,大家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四川省高速公路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我省高速公路交通执法机构依法履行高速公路路政巡查、道路运输执法检查、收费稽查以及行业监督检查等交通执法和行业监管工作职责。其中:路政巡查是指高速公路交通执法大队根据公路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在法定职责范围内对高速公路、高速公路用地、建筑控制区及桥梁和隧道安全保护区等进行监督检查的活动。道路运输执法检查是指高速公路执法大队依法依规在高速公路封闭区域内对道路客货运输车辆进行监督检查的活动。收费稽查是指高速公路执法大队依法依规对当事人偷逃通行费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的活动。行业监督检查是指高速公路执法大队根据服务质量评价规范对高速公路营运公司开展公路养护、服务区服务、收费服务、运行监测和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管理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的活动。在做好上述日常巡查检查工作的同时,为严厉打击道路运输违法行为,有效遏制高速公路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我们主要以加强高速公路治超管控和打击非法营运违法行为等交通执法检查工作为重点,全力保障高速公路通行安全。

    嘉宾(政策法规处(安全监督处)处长陆东海):

    第一、加强治超管控方面。按照《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2号)以及我省公路超限治理相关要求,高速公路超限治理由高速公路营运公司承担入口管控主体责任,高速公路交通执法机构负责超限治理工作的监督管理。我省自2013年12月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以来,全省高速公路行业高度重视超限治理工作,着力深化巩固全省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成果,探索实现“两个常态化”,也就是说治超核查通报常态化、治超督导检查常态化,坚持并完善“入口计重检测超限自动劝返、出口收费核查违规责任倒查”工作模式,高速公路行业超限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不断提升。具体采取的工作措施如下:

    嘉宾(政策法规处(安全监督处)处长陆东海):

    (一)严把入口,坚持高速公路入口货运车辆计重检测。一是对通行高速公路的货运车辆全部实行入口计重检测,准许合法装载车辆正常通行,并对违法超限车辆进行劝返。目前,全省高速公路已基本实现超限货运车辆“零驶入”。二是坚持新开通高速公路收费站安装入口计重设备。按照《四川省高速公路条例》超限运输检测设施“三同步”要求,督促高速公路营运公司在收费站入口安装静态计重检测设备。

    嘉宾(政策法规处(安全监督处)处长陆东海):

    (二)严控出口,严格违法放行超限货车责任追究。一是坚持常态化核查通报,省道安办每月通报收费站出口超限1吨以上货车情况,我局(总队)逐台进行调查核实,并及时通报,督促整改发现的管理问题。二是逗硬处罚,对核查发现入口违规放行超限货车的营运公司,按照《四川省高速公路条例》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嘉宾(政策法规处(安全监督处)处长陆东海):

    (三)科技支撑,加快推进入口治超数据联网工作。将入口治超数据联网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责任部门及实施单位,组织设计并印发执行入口计重检测点建设方案及联网技术要求,顺利推进并完成高速公路入口治超数据实现全省联网。

    嘉宾(政策法规处(安全监督处)处长陆东海):

    (四)信用管理,从严惩处失信违法责任主体。一是将谎报瞒报的运输车辆和公司纳入省大件运输网上行政审批服务平台“黑名单”进行信用惩戒,一年内禁止申请公路超限运输许可。二是出台通行高速公路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用联合惩戒管理办法,对严重违法超限等危及高速公路运行安全的违法行为纳入信用联合惩戒,实施公示失信信息、禁止通行高速公路、不予享受通行费优惠政策等惩戒措施。

    嘉宾(政策法规处(安全监督处)处长陆东海):

    (五)严格执法,规范治超执法服务工作。一是对出口发现并报告的违法超限货运车辆,一律由高速交警和交通执法赶赴现场依法处理。二是结合执法评议工作情况,组织各交通执法支队认真对照执法不规范、执法乱作为、执法纪律不执行等问题,全面深入自查并及时纠正治超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规范治超执法工作。

    嘉宾(政策法规处(安全监督处)处长陆东海):

    (六)优化服务,完善大件运输审批服务运行机制。一是建立科学合理的大件运输车辆桥梁通过性验算机制,费用由局(总队)承担。积极调试联网收费系统,严格执行大件运输车辆按基本费率收取通行费的规定,建立大件运输审批争议处理机制,并将24小时廉洁举报电话写入超限运输证,切实保障大件运输车辆承运人合法权益。二是推进公路超限运输许可联网协同办理机制,实现交通运输部门公路超限运输网上审批系统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三指表》业务系统联通对接、协同办理,公路超限运输管理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在全国率先实现“全程网办、一网办通”,大件运输许可办理件数量也位居全国前列。三是选取全省重型装备主要运输路线且大件运输流量大的宜泸高速临港站、绕城高速货运大道站等5个收费站,试点安装大额磅秤,以满足部分重装货车无法称重的迫切需求。

    嘉宾(政策法规处(安全监督处)处长陆东海):

    (七)创新方法,常态化开展治超督导检查。一是将治超工作纳入高速公路营运服务质量评价体系,实现对高速公路营运公司入口治超管控工作监督管理的常态化和全覆盖。二是将治超工作纳入“五好高速”指标体系,并作为控制性指标之一,发现入口违规放行超限车辆的,“五好高速”创建实行一票否决。

    嘉宾(政策法规处(安全监督处)处长陆东海):

    第二方面是打击非法营运方面。近年来,在我省高速公路上因涉嫌非法营运车辆肇事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多次发生,例如:2017年京昆高速雅西段“10.16”道路交通事故、沪蓉高速成南段“11.23”较大道路交通事故,2018年京昆高速成雅段“10.23”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针对这个情况,各级领导高度重视,专门就打击非法营运工作作出重要批示,也多次在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对打击非法营运工作进行专题部署,交通运输厅、公安厅自2018年起,每年均对打击道路旅客运输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为此,我局(总队)自2018年起,结合开展高速公路行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积极会同公安交警部门,将打击高速公路非法营运违法行为作为整治行业乱点乱象的重中之重。一是分省级、区域、路段三个层面成立了打击高速公路非法营运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机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建立沟通协调和联勤联动工作机制,形成纵横联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二是细化工作措施,明确高速公路交通执法机构、公安交警部门、营运公司以及监控结算中心各方职责,将具体措施落实到基层操作层面。三是确定重点人员、重点车辆、重点路线、重点区域四大打击重点,明确线索收集、专项打击、总结经验三大步骤,有序开展打击高速公路非法营运专项行动。从2018年以来,我局(总队)共组织开展打击非法营运专项行动4次,共计查获非法营运案件1522起,处罚1235起。特别是2019年6月至9月,我局(总队)联合高速公路公安交警部门开展的打击非法营运“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成立22个联合执法专班,通过100天的攻坚打击,共计查获非法营运案件高达719起,处罚534起,累计罚款523万余元,成效十分明显,得到了厅、局(总队)领导的高度肯定,也为我们后期常态化开展打击非法营运工作坚定了信心、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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