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经信建议〔2024〕32号
阿珠代表:
您好!首先,十分感谢您对电力建设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您在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请求将色达县泥朵镇纳入“电网供电区”的建议》(第14020736号建议)收悉,我厅对您提出的建议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印发全面实现全省无电村通电2015年补充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发改能源〔2015〕227号)等相关文件,色达县泥朵镇光伏供电工程由四川中兴能源有限公司建设并运行维护,确保20年长期稳定运行。
经商甘孜州有关部门及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建议按照先保障正常供电,再进行资产移交的原则推动解决甘孜州色达县泥朵镇供电保障问题。一是督促四川中兴能源有限公司按照要求继续做好光伏设备运维相关工作,确保设施正常运行,保障百姓正常用电;二是建议地方政府积极争取改造资金,对色达县泥朵镇电网进行改造,后续加强同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的沟通,协商供区及资产移交相关事宜。
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经济和信息化厅电力相关职能职责已移交划转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后续关于色达县泥朵镇供电保障问题,以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意见为准。我厅将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继续关注色达县电网基础设施建设工作,配合相关部门推动色达县电网基础设施改造升级,促进色达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保障色达县发展再上新台阶。
(联系人:周忠超;联系电话:18802801096)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4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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