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经信建议〔2023〕16号
邓瑜华等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大力支持达州磷石膏综合利用产业发展的建议》(第934号建议)收悉,我厅高度重视,组织专人专班进行办理,经商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省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现答复如下:
我省是国内重要的磷矿资源地之一,也是磷化工产业的重要基地。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上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大力推进磷石膏综合利用率不断提高。经济和信息化厅采取定期调度、调研督促、资金支持等多种形式积极推动磷石膏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和磷石膏消纳利用。省内主要磷石膏产地(德阳、达州、凉山)政府部门出台了相应配套资金和支持政策。相关企业按照“以消定产”原则安排生产,磷酸、磷肥产能并未完全释放。在各级各方的共同推动下,至今已实现全省范围连续三年、沱江流域连续五年磷石膏“产消平衡”,有力支撑解决长江经济带“三磷”污染问题,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2022年,四川省磷石膏综合利用工作被作为正面典型案例报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并于4月份在中国环境报(生态环境部官方媒体)刊登报道。
一、关于出台支持政策措施文件的答复
目前国内湖北、贵州两地在省级层面出台了鼓励磷石膏综合利用的专项政策。湖北省制定出台《关于加强磷石膏综合治理促进磷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和《湖北省磷石膏污染防治条例》。贵州省出台《关于加快磷石膏资源综合利用的意见》,将磷石膏综合利用作为全省的重点工作予以推动。我省在2022年6月9日修订通过的《四川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中首次将“制定优惠扶持政策,促进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写入地方性法规。
前期经济和信息化厅努力推动省政府出台推动磷石膏综合利用的专项政策,开展了多项工作。一是组织省级有关部门、重点企业、科研单位召开专题座谈会,结合我省实际研讨湖北、贵州政策可供我省学习借鉴的内容,分析制约磷石膏综合利用的问题和难点,研究具有可操作性的政策措施。二是在德阳市组织下,与生态环境厅等省级部门共同赴湖北襄阳开展专项调研,进一步研究了解磷石膏综合利用的技术和市场现状。三是加强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及安徽省、湖北省、贵州省、云南省的联系,促进磷石膏综合利用政策、技术信息共享,开拓工作思路,借鉴工作方式方法。四是在调研分析基础上,商省决咨委向多位省领导呈送专报《大力推动磷石膏综合利用解决动力电池产业链“堵点”》,郑备副省长批示由经济和信息化厅研究办理。
下一步,经济和信息化厅将继续积极推动省级部门联合出台磷石膏综合利用政策,同时多渠道多途径向国家反映我省磷石膏综合利用工作中实际问题和需求,争取国家层面出台磷石膏综合利用支持政策、技术标准等,积极建议对磷石膏综合利用全产业链实施税收优惠政策。
二、关于出台地方标准的答复
目前工业和信息化部按照急用先行原则,正在加快推动《磷石膏综合利用》《磷石膏制土壤调理剂》《磷石膏基公路基层材料》等磷石膏产品、应用、工程建设标准制修订。前期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已发布《复合保温石膏板内保温系统工程技术规程》《四川省抹灰石膏应用技术标准》等石膏类工程建设地方标准,正研究编制《四川省石膏复合材料建筑楼板隔声保温工程技术规范》等工程建设地方标准。交通运输厅已组织省公路设计院公司、省交通设计院公司等单位,对磷石膏在公路建设中的理化特性、力学性能、施工工艺、适用范围、环境影响评价等开展了相关研究,并联合地方单位在达州、德阳等地进行工程试验与验证。生态环境厅正在牵头研究制订磷石膏用于矿洞回填、生态修复、道路建设等方面的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技术标准规范。
下一步,各省级部门将结合职能职责,继续推动石膏综合利用相关技术标准制订,一是经济和信息化厅将密切跟踪磷石膏综合利用国家层面标准及技术规范的制修订进展情况,待国家级相关标准发布后,联合省级部门转发相关市(州),以解决目前各地急需的磷石膏用于矿洞回填、生态修复、道路建设等技术标准的问题。二是生态环境厅积极推进磷石膏回填矿坑、填充矿洞,生产路基材料、土壤改良剂等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标准研究制订。三是住房城乡建设厅拟指导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建西部建设建材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四川发展龙鳞股份有限公司等相关单位对磷石膏类产品进行研究,积极推进相关标准的研编,提高磷石膏综合利用产品标准,推动磷石膏建材行业高质量发展。四是交通运输厅积极加强磷石膏在交通建设领域有关研究,继续开展物理化学指标、路用性能技术指标和配套建设工艺改善研究,为实际应用和推广提供技术储备。继续跟进工程试验段指标监测,鼓励科研单位联合企业总结工程验证技术经验,推动磷石膏在公路建设中的应用,促进磷石膏多领域多途径综合利用。
三、关于加大土地、资金支持的答复
(一)强化用地保障。自然资源厅用好用活项目用地支持政策,精准保障重大项目用地指标。一是分级分类保障项目用地。对纳入国家重大项目清单的所有项目,以及纳入省重点项目清单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单独选址项目用地,所需计划指标全额保障;对其他项目,由各地通过盘活存量土地所产生计划指标予以保障,市县计划指标确有不足的,年底视全省计划指标结余情况,统筹调剂支持。二是优化指标配置方式。按照“凡用地、先挖潜”的工作要求,创新“增存挂钩”机制,将规划、计划指标分配使用与存量土地处置相挂钩,倒逼各地加大存量土地盘活力度。2022年,合计为全省项目配置计划指标41.19万亩,较2021年配置计划指标31.16万亩增长32%,计划指标保障充足,所有正式受理的用地报件所需指标均得到保障。
(二)加强项目支持。经济和信息化厅强化工业发展资金的引导和撬动作用,大力支持磷石膏综合利用项目建设。2014年以来,安排财政资金1998万元,支持11个重点磷石膏综合利用项目建设,撬动社会总投资近5亿元,其中支持瓮福达州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磷石膏综合利用项目I期获得302万元。生态环境厅将工业固体废物无害化处置及综合利用类项目纳入四川省污染防治成效巩固财政贴息范围,大幅降低项目融资成本。
下一步,各部门将持续做好磷石膏综合利用项目的土地保障及项目支持。自然资源厅将继续优化用地指标保障方式,做好磷石膏消纳项目用地保障服务工作。经济和信息化厅将持续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对磷石膏综合利用率高、消纳量大、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按投资额度给予一定比例的省级工业发展资金支持。住房城乡建设厅在2023年度省级城乡建设发展专项资金中绿色低碳发展方向新增绿色建材利用类别。
四、关于加大推广应用力度的答复
(一)加强宣传推介。经济和信息化厅组织开展四川省节能环保品牌推广全川行、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推荐我省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工艺技术设备等形式、推动磷石膏消纳、推广磷石膏产品、加快磷石膏综合利用先进工艺技术装备推广应用。
(二)推广绿色建材。经济和信息化厅会同5家省级部门开展2022年绿色建材下乡活动,参考国家发布的绿色建材产品目录,结合我省绿色建材认证和评价工作实际,建立四川省绿色建材产品清单和绿色建材培育目录,将包含磷石膏综合利用产品在内的280余家企业、570余个产品纳入培育目录,鼓励绿色建材培育企业积极参与绿色建材认证。
(三)实施绿色建筑创建行动。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四川省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将绿色建材推广应用作为创建行动的重要方向之一;指导泸州市、德阳市申报绿色建材试点城市,鼓励支持其他市(州)参照《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扩大政府绿色建材采购支持面。
下一步,我省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部署开展2023年绿色建材下乡活动,引导我省建材行业加快转型升级,推进绿色建材生产、认证和推广应用,促进绿色消费。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等3部委印发的《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项目实施指南》,推进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工作。
感谢您们对我省磷石膏综合利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晁浏宏;联系电话:028-86265762)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3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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