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悠悠】:导盲犬出行难,意味着盲人出行更难,尊重导盲犬的权利,实是尊重盲人的权利,如何提供更人性化的服务,让导盲犬、盲人更方便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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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南山悠悠问道:导盲犬出行难,意味着盲人出行更难,尊重导盲犬的权利,实是尊重盲人的权利,如何提供更人性化的服务,让导盲犬、盲人更方便出行?
【省残联维权处处长黄勇回答-南山悠悠】:
首先要说明,导盲犬受国家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五十八条,盲人携带导盲犬出入公共场所,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根据2012年8月1日施行的《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第十六条,视力残疾人携带导盲犬出入公共场所,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公共场所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无障碍服务。近些年来,一些地方也在探索制定保障盲人使用导盲犬出入公共场所权利的规定,取得了积极的成效。比如:上海:1999年7月修改的《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规定,盲人可以携带导盲犬出入公共场所,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山东:2012年5月修订的《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特别提到,残疾人可免费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且盲人可以牵引导盲犬乘坐交通工具。北京:2015年5月开始施行的《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视力残障者携带导盲犬进站乘车,应当出示视力残障证件和导盲犬证。2015年5月1日:中国铁路总公司与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共同研究,制定了《视力残疾旅客携带导盲犬进站乘车若干规定(试行)》,这个《规定》出来以后,盲人可带导盲犬乘坐全国的火车。目前,我省正在草拟的《四川省<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实施办法》,我们也准备提出:残疾人、老年人等社会成员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携带随身必备的辅助器具或者有标志的导盲犬的,公共交通运营单位不得拒绝或者额外收取费用。当然除了法律法规保障以外,加强宣传,让广大群众了解、接受导盲犬,并主动关心、帮助视力残障人士,也非常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