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省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
加快推进“健康通行码”互通互认的通知
加快推进“健康通行码”互通互认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加快推进“健康通行码”跨地区互通互认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107号)的要求,科学精准实施分区分级防控,有序推进复工复产,尽快实现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实现“健康通行码”跨地区互通互认,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所有在川居民可登录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申领“防疫信息码”(申领流程附后),作为在全省的交通卡口、居住小区、园区、工厂厂区、商务楼宇以及各级行政服务中心、医疗卫生机构(发热门诊、定点收治机构除外)、电信银行服务网点等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的通行凭证,无需另行开具相关证明材料。
二、对来自与四川省签署了健康申报证明(健康码)互认协议的广东、浙江、重庆、云南、江苏、海南、贵州、福建、上海、山东10省市人员,持有当地“健康码”,或国家“防疫信息码”,或纸质健康证明的,均予以认可;也可通过四川外出务工人员健康证明平台展示健康码。无需另行开具相关证明材料。
三、其他未与四川签署健康申报证明(健康码)互认协议省份的来川人员,凡持有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防疫信息码”的,均予以认可;也可通过四川外出务工人员健康证明平台展示健康码。无需另行开具相关证明材料。
四、3月19日起,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在本机构张贴公布本通知及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防疫信息码”申领流程,积极主动向群众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对有办理健康申报证明需求的,仍按规定继续提供免费健康服务。
五、所有持有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防疫信息码”的来川人员,均应按照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印发的《关于依法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通知》(川疫指办发〔2020〕8号)要求,接受分区分级防控技术管理。
附件:国家防疫信息码申领流程
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3月18日
国家防疫信息码申领流程
一、首先,通过微信搜索“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小程序,获取申领“国家级防疫健康信息码”入口,点击“防疫信息码”进入申领界面。
二、点击“确定”之后,会出现如下图所示的内容,勾选“我已认真阅读并同意”依次点击“允许”,“同意授权”进行验证即可。
三、验证完成依个人喜好选择“选择默认登录方式”后,进入已完成个人信息验证的申领界面,再次点击“立即申领”进入填报页面,如下图。请如实填写自己的个人信息。
四、填写完毕之后,点击“提交”。即可获取如下的防疫健康信息码的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