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厅印发《通知》,六大举措优化环评服务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快环评审批进度促进复工复产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通知
2月24日,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环评审批进度促进复工复产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对省厅高质量做好国省重点项目环评审批服务作出安排部署,并对市(州)生态环境局如何做好本地区项目环评服务提出了具体要求。
“此次通知在总结了近年来省厅有效做法基础上,提出了一系列创新性、突破性举措。”生态环境厅负责人说,全省生态环境系统要在坚守底线、质量第一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快环评审批进度,提高环评质量,要围绕项目需求抢时间、优服务,真抓实干加快项目进度,努力做到以环评服务速度倒逼项目进度,服务好重点项目开工建设,促进企业复工复产,服务和助推高质量发展。
现在小编就给大家解读下《通知》的要点亮点。
国省重点项目环评试行“预审制”,五项措施做好审批服务
生态环境厅负责人表示,国省重点项目开工建设是全省经济平稳运行的关键,服务好重点项目建设对促进企业复工复产有重要作用。
《通知》对高质量做好国省重点项目环评审批服务明确了五项服务措施。一是试行环评预审制度。对开工急需和环境问题复杂的重点项目试行环评预审制度,通过先期介入预判,既避免出现重大方向性错误,让环评少走弯路,又可以支持项目落地的其他手续同步推进,在项目实质开工前完善环评批复手续即可。二是专人联络服务。对国省重点项目,实行“清单制+责任制”,专人专班搞好联络服务。三是专家指导服务。对重点项目委派专家加强全过程咨询指导服务,优化技术方案,努力实现环境、经济、社会效益最大化。四是主动上门服务。省厅有关领导主动沟通省直有关部门、市(州)政府和建设单位,协调解决环评中的困难和问题,关口前移,延伸服务。五是强化统筹协调。厅主要负责同志和有关领导每两个月调度重大项目环评工作,对急需的重大规划环评和重大项目环评,及时协调调度。
生态环境厅负责人强调,预审制度是《通知》中重要创新之一,重大项目环评审批有法定时限,试行环评预审制度正是把环评服务关口前移,提前研判,把困难和问题化解在前端,使项目开工前的其他工作能够同步推进,不因环评未批而受限。“预审不是不审,是既要守住底线,又要抢抓时间,实质是一种超前服务。”
白酒项目环评审批权限下放至4市,积极支持现代产业体系发展
经省政府同意,将白酒酿造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权限局部调整下放至成都、德阳、泸州和宜宾四大优质白酒主产区的市级生态环境局,积极支持我省“5+1”现代产业体系优质白酒项目建设。明确四市生态环境部门要依法依规、科学规范开展环评审批工作,严把环评源头预防关,并严格事中事后监管,努力探索打造白酒项目环评审批示范样板,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经验。
生态环境厅负责人表示,“优质白酒是环评积极支持服务‘5+1’现代产业体系中的重点产业,随着产业政策的解冻,我们及时调整下放环评审批权限到优质白酒四大主产区市级生态环境部门,整合省市力量支持产业发展,让项目不再扎堆跑省厅。企业期待、地方支持,我们顺势而为,将有力推动产业快速发展,下一步要加强指导监管,确保审批下放质量不打折扣。”
开通“绿色通道”受理即评估、评估与审查同步,进一步压缩省级审批时间
生态环境厅负责人指出,重大项目环评审批法定时限为60个工作日,但是我省实际项目审批时间压缩了60%,2019年平均审批时间仅为24个工作日。在总结以往有效做法基础上,《通知》提出进一步优质高效服务要求,开通“绿色通道”,受理即评估、评估与审查同步,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间。加快推进“三线一单”数据系统建设,探索运用数据系统进行环评智能辅助分析研判,对位于产业园区内的建设项目,地方生态环境部门无需另出具执行标准文件,市(州)生态环境部门参与专家审查会的项目,无需另出具预审意见。省生态环境厅审批的重点项目,有关处(室)、直属单位应在2个工作日内提出会审意见。
指导环评单位挖掘缩时潜力,开放数据系统压缩环评编制时间
生态环境厅负责人表示,“新措施已经将省厅审批时间压缩到极限,还要进一步压缩时间,就必须抓住前期环评单位编制这个关键环节,既严格监管又支持服务。”
《通知》明确,缩短环评报告编制资料收集时间,将“三线一单”数据系统在一定范围内开放,向环评单位提供查询技术指导,缩短编制时间。严格要求产业园区执行跟踪监测计划,鼓励将相关监测数据提供入园项目环评编制使用。规范环评审批流程和要件,形成一张清单,一次性告知。加强环评单位针对性培训。提升专业能力,提高编制质量。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梳理收集全国优秀环评报告,建立环评报告信息库,评选年度全省优秀环评报告。对质量差的环评单位实行信用考评记分,倒逼环评单位提高编制质量。
“《通知》明确的上述措施,实际上是解决影响环评报告编制时间长的困难,为环评单位编制报告提供更好的技术服务,同时建立激励约束机制,促进他们以能力提升、质量提高来缩短报告编制的时间。”生态环境厅负责人表示。
强化专家全程咨询指导,让市(州)政府和建设单位少跑路
《通知》进一步强化了专家对重点项目的全程咨询指导服务。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环评专家库。加强专家考评,实行动态更新调整,并与市(州)生态环境部门共建共享。二是加强技术咨询和技术支撑。充分发挥好专家预审机制,组织专家力量对重点项目把好技术关,全程为环评审批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三是开展专家轮流定期定向服务。采用现场办公、视频、电话、邮件等多种方式为地方政府、重点项目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答疑解惑,让市(州)政府和建设单位少跑路,让环评报告编制少走弯路,缩短环评周期,提高审批质效。
进一步推进环评“放管服”改革,鼓励市(州)形成环评审批样板
《通知》鼓励市(州)在强化环评源头预防作用的原则下,于法有据地探索环评“放管服”改革,明确要研究制定我省重点行业环评审批要点,不断提升全省环评审批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鼓励有条件的市(州)探索形成特色行业环评审批样板。持续强化环评事中事后监管,继续对相关市(州)生态环境部门开展环评调研督导,帮助市(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市(州)生态环境部门审批的环评文件定期和随机开展抽查复核,指导市(州)生态环境部门提高环评审批能力。加强业务能力建设,支持帮助市(州)培养一批环评业务标兵和业务骨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