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自贸试验区建设工作的通知
川自贸办〔2020〕1号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管委会、川南临港片区管委会及落地区块管理局,各协同改革先行区管理机构: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努力把新冠肺炎疫情对自贸试验区改革开放的影响降到最低,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快重大制度创新成果推广应用。推动多式联运“一单制”在自贸片区、协同改革先行区的广泛应用,更好发挥其在疫情防控期间对外经贸企业国际物流、国际贸易、国际金融等问题缓解的集成效应。深化中欧“e单通”跨境区块链、“铁银通”、“自贸通”、“党建融资增信”等平台和模式创新,提升外向型中小微企业融资可获得性。扩大“生产型企业出口退税服务前置”新模式应用,提高退税办理效率。
二、持续深化重大改革创新。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所有523项中央层面改革事项和我省地方层面设定的8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稳步探索向协同改革先行区拓展试点。加快推进第三批省级管理权限下放。深化“异地政务服务互通直办”模式创新。抓紧研究论证一批差异化改革政策清单,争取在跨境医药电商、药品临床试验等领域先行先试。
三、强化涉外法律服务保障。深入实施《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支持四川自贸试验区人民法院、四川自贸试验区人民检察院针对疫情导致的法律风险,提升专业化、国际化法治保障能力。支持自贸试验区调解中心、仲裁委员会等机构开展涉外商事法律服务。
四、恢复提升国际物流通道运营能力。充分发挥自贸试验区“三临”叠加优势,持续打造国际多式联运综合试验区。加强国外对我国限运禁运措施信息引导,支持企业调整优化国际物流方式。推动设立全货运基地航空公司,积极争取双流国际机场第五航权。依托“安智贸”试点,推广中欧班列集拼集运、铁海联运等模式,整合“蓉欧+”物流基地资源,稳步提升国际班列运输货值及重载率。拓展泸州港“启运港+无水港”政策创新运用范围。
五、推进开放载体建设。支持成都国际铁路港、泸州、宜宾综合保税区和南充保税物流中心(B型)重大项目建设,争取尽快通过验收封关运行。加快培育青白江铁路港国家级经开区。提升肉类、粮食、水果、生物制品等进境指定口岸能力,助推疫情防控期间市场保供能力。持续推进中国—欧洲中心、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合作中心、“一带一路”国家馆群等平台建设。
六、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拓展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服务功能。推动成都和泸州跨境电商综试区试点、市场采购贸易试点等政策叠加、融合发展。深化成都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大力发展数字服务贸易,推动服务外包转型升级。引导企业用好用足我国与有关国家和地区自贸协定关税减免等优惠政策,落实我省稳定外贸发展“9条措施”,支持企业调整优化全球供应链,确保对外贸易稳定发展。
七、稳定双向投资合作。落实好外商投资法及配套法规,用好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37条”,推动产业开放合作。灵活运用网上洽谈、视频会议、在线签约等非接触方式,持续开展“魅力自贸•开放四川”链动全球贸易投资促进。发挥商协会、境外商务(投促)代表等作用,强化“走出去”企业风险防控应对指导和服务保障。
八、激发创新创业活力。推动成都航空口岸144小时过境免签政策与周边省市的区域联动,为国际商务人士出入境和到区内外商务考察提供便利化服务。支持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新产品研发及新场景应用,推动科技创新资源开放共享。加快释放新兴消费潜力,推动服务消费提质扩容。
九、推进协同改革开放。强化自贸试验区与协同改革先行区联动协作,抓紧研究制订支持协同改革先行区建设的集成性政策措施,培育打造全省开放发展示范平台。启动川渝自贸试验区协同开放示范区建设,积极筹备第三届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协同开放发展论坛。
各自贸片区、协同改革先行区要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担当,统筹疫情防控和改革开放、创新发展,更好发挥在全省改革开放大局中的引领作用。
特此通知。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