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所有建筑工地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节后复工,交房工作停止!
为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工作部署,落实我市《攀枝花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一级响应12条措施》相关要求,市住建系统积极响应,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广大群众的生命安全。
切实加强建筑工地复工管理
市辖区范围内所有建筑工地节后复工必须向属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复工申请,经批准同意后方可复工,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复工。申请复工的建筑工地各方责任主体(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要将人员名单报属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并组织复工人员接受身体检查。
申请复工的建筑工地各方责任主体凡有从疫情严重地区返回的人员,必须自觉到属地相关疾控医疗机构接受隔离检查,隔离时间不得少于15日。
复工前各建筑工地要认真做好环境卫生保洁、消毒等工作,清理死角不留盲区,强化工地值班值守,时刻做好外来务工人员清理报备工作。因疫情防控导致建设工程延误,属于《合同》约定的不可抗力情形,建设单位应将《合同》规定的工期顺延。
做好停止交房工作
在2020年3月以前办理交付房款、网签备案、按揭手续、产权登记等事宜的业主延期办理,逐户电话通知业主延期原因,并在售楼部现场等位置进行公示告知,恢复时间另行通知。目前,海港新城、华芝御景城等4家涉及到集中交房的项目已通知业主延期交房,有效降低了流动性交叉传染的可能性。
做好保障性住房和棚改区域排查和消毒工作
加强巡逻巡查,做到早发现、要报告。对保障性住房小区和棚改范围的公共区域和公共设施进行全面消毒。及时提醒保障性住房和棚改区域人员注意防范,并进行科学科普宣传,让住户了解更多疫情信息,学习预防感染病毒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