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大力培育认定高新技术企业——
我省正式发布2020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与管理工作安排
我省正式发布2020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与管理工作安排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部署,为推进我省国家高新的技术企业认定与管理工作的及时、有序开展,根据国家部署和我省工作实际情况,近日,我省正式发布2020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与管理工作安排,为相关企业申报高企认定、开展高企更名提供指导,为市(州)科技管理部门参与高企培育和管理工作提出了要求和指引。工作安排特别明确了各项工作开展的时间节点,方便市(州)管理部门和企业提前做出安排。
工作安排通知提出,全年高企认定管理工作主要分为五个方面。一是征集推荐中介机构。2020年2月底前受理各中介机构申请材料,3月底前由省高企办、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和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共同审核确认中介机构推荐名单和负面名单,并将通过科技厅网站向社会发布推荐名单。二是开展高企培育、认定、管理培训。鉴于新冠肺炎疫情原因,2020年高企培训原则上不再组织各市(州)线下培训会,省高企办将组织力量制作专题培训课件,3月底前通过科技厅网站、高企认定管理工作QQ群等渠道向社会发布,各相关企业和市(州)管理部门自行下载学习,并开展线上答疑。三是组织开展两批高企认定工作。第一批申请受理从6月1号至6月30日。第二批申请受理从8月3号至9月11日。四是开展办理三批高企更名工作。受理材料时间分别为5月6日至5月22日、7月1日至7月15日、9月14日至9月25日。五是组织开展高企年报填报工作。要求各有效高企应于2020年1月1日至5月31日在“国家高企认定工作网”对上一年度发展情况报表进行确认、提交。
根据安排,各申报企业应由分管负责人牵头,组织主管技术、财务、行政管理及网络操作人员,组成工作小组,认真学习高企认定文件和培训材料,认真、实事求是组织编写申报材料。各市(州)科技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企业的培育、指导和服务,力争圆满完成全省高企新增500家的目标任务,为全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壮大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