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26

省医保局等四部门出台措施缓解当前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

  • 2020年02月07日 16时52分
  • 来源: 省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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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缓解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政策措施》,省医保局等四部门于2月7日联合发布通知,对相关政策措施进行了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并提出要求。

    一是实行社会保险“延、缓、降”政策。延长社会保险申报缴费期,缓缴相关社会保险费,继续阶段性降低相关社会保险缴费费率,执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过渡政策,确保疫情期间社会保险待遇支付,妥善处理社会保险历史欠费清收工作。

    二是给予参保企业稳岗返还。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经相关部门会审并按程序批准后,由失业保险基金按规定标准给予稳岗返还。

    三是给予线上职业培训补贴。受疫情影响停工的的中小企业,可按照相关程序组织职工参加线上职业培训,并在培训结束后申领补贴。

    四是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对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以及因疫情无法返岗的农民工就业,且符合相关条件的中小企业,经审核后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五是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助。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组织下岗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到企业就业,并协助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的,经审核后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助。

    六是推动政策尽快落地落实。加强组织领导、政策宣传、调研督导,及时制定发布本地区本部门具体办理流程,进一步优化经办服务,推动“不见面”办理各项业务,切实缓解受疫情影响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

    责任编辑: 雷晓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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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医保局等四部门出台措施缓解当前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

  • 2020年02月07日 16时52分
  • 来源: 省医保局
  •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缓解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政策措施》,省医保局等四部门于2月7日联合发布通知,对相关政策措施进行了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并提出要求。

    一是实行社会保险“延、缓、降”政策。延长社会保险申报缴费期,缓缴相关社会保险费,继续阶段性降低相关社会保险缴费费率,执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过渡政策,确保疫情期间社会保险待遇支付,妥善处理社会保险历史欠费清收工作。

    二是给予参保企业稳岗返还。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经相关部门会审并按程序批准后,由失业保险基金按规定标准给予稳岗返还。

    三是给予线上职业培训补贴。受疫情影响停工的的中小企业,可按照相关程序组织职工参加线上职业培训,并在培训结束后申领补贴。

    四是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对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以及因疫情无法返岗的农民工就业,且符合相关条件的中小企业,经审核后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五是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助。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组织下岗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到企业就业,并协助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的,经审核后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助。

    六是推动政策尽快落地落实。加强组织领导、政策宣传、调研督导,及时制定发布本地区本部门具体办理流程,进一步优化经办服务,推动“不见面”办理各项业务,切实缓解受疫情影响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

    责任编辑: 雷晓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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