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厅2019年工作要点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是机构改革后民政转型发展、奋力奔跑之年。全省民政系统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省委、省政府工作大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躬身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聚焦“三最一专”职责定位,按照“五个民政”总体部署,紧扣“法治化、标准化、信息化、精准化”要求,开展“民政项目年”活动,把民政小业务做大、大业务做强、强业务做优、优业务做成品牌,持续改革创新,夯实基层基础,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奋力谱写新时代四川民政事业发展新篇章,为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贡献力量。
一、坚持不懈强化创新理论武装
1.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在学懂弄通做实上狠下功夫。按照统一部署,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要内容,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坚持学以致用,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四川民政事业发展。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生民政重要论述,深刻理解“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时代内涵;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理解“十个指明”的实践要义;持续深入学习贯彻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深刻理解把握省委“一干多支、五区协同”“四向拓展、全域开放”等重大战略部署的任务要求;深入钻研机构改革后民政“三最一专”职责定位,深刻理解把握新时代民政主责主业的内涵和外延。
二、织密扎牢社会兜底保障网
3.提高社会救助质量和水平。持续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规范低保评议公示和审核审批程序。完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推进与相关部门(单位)实现数据信息互通共享。探索建立“社会救助管理平台”,逐步推进“一门受理、一网办理”。发布2019年全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低限。推进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建立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生活照料服务巡访关爱联系制度。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临时救助工作。做好生活困难下岗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4.做好脱贫攻坚民政领域各项工作。坚决抓好省委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工作。坚持开发式扶贫与保障性扶贫相统筹,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全部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召开全省脱贫攻坚农村低保兜底保障工作会。实施深度贫困地区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及设施改造行动,协同做好深度贫困地区贫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专项救助工作。指导支持凉山州实施民政脱贫项目〔“索玛花开”光明行动(困难家庭“白内障”患者专项救治)、禁毒社区建设、会理县撤县设市、新建安宁河流域养老服务设施〕。做好支持联系点万源市和红原县的脱贫攻坚工作。
三、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
5.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关于养老工作重要批示精神,推进城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解决城市养老“一床难求”问题。聚焦失能老年人就近照护需求,推进嵌入式养老机构建设。全面开展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敬老院实现“四个转变”。培育发展智慧养老新业态,积极促进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业。指导成都平原经济区协同联动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召开全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会。举办中国(四川)养老服务业博览会。
6.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实施城乡公办养老机构建设改造(2019—2021)三年计划。持续推进养老院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实施养老机构适老化改造和消防设施改造工程。开展高龄老年人基本情况和需求普查。推进高龄老年人居家、老旧小区适老化改造工程。开展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完善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办法。在深度贫困地区开展创建示范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活动。运行省养老实训示范基地第一期。
7.壮大养老护理人才队伍。继续实施“百千万养老人才队伍建设工程”,开展养老护理员技能大赛。发展为老服务社会组织,组建老年人志愿者服务队。开展老年大学设施建设行动。开展重阳节“孝老、敬老、爱老”主题活动,评选“最美老人”“孝亲敬老楷模”“优秀养老护理员”。
四、全面提升儿童福利保障水平
8.加强儿童福利保障。科学提高孤儿养育水平,完善孤儿基本生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进一步细化孤儿认定及申报程序。继续实施省级儿童关爱保护保障工作示范提升行动。持续加强基本医疗保障,推进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召开全省开放儿童福利机构暨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工作现场会。健全儿童福利服务体系,推动各地建设布局合理、功能完善、满足儿童保障工作的儿童福利设施和未成年人保护设施。推动全省儿童福利机构面向社会开放,打造四川托幼工作品牌。
9.优化儿童福利管理。开展儿童工作大调研,进一步摸清儿童数量。制定《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持续推进儿童福利机构安全风险排查,推动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规范外国收养家庭到儿童福利机构寻根回访接待工作。
10.完善儿童保障机制。指导各地开展政府购买儿童关爱保护保障服务工作,加强儿童工作队伍建设。加大专业儿童社工组织培育力度,建立儿童保障工作第三方评估机制。深化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协同推动“童伴计划”实施和城乡社区“儿童之家”建设,探索实施“快乐同行”“助爱牵手”“爱佑凉山”等儿童关爱保护专项活动。
五、持续推进基层政权建设和城乡社区治理创新
11.推进基层群众自治。以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需求为重点,继续丰富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实践。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持续推进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召开全省红白理事会推进会,指导村(社区)普遍建立红白理事会,引导城乡居民树立文明新风。持续开展民政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抓好中央督导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
12.创新社区治理和服务。以着力夯实党的执政根基为重点,健全完善城乡社区治理体系。推动“枫桥经验”在四川落地生根,以“三社联动”为核心内容,开展省级社区治理实验区(乡镇、街道)创建工作。指导各地积极开展全国和谐社区创建申报工作。推进社区信息化建设,提高社区治理智能化水平。开展全省和谐社区创建表彰活动。
六、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13.支持健康发展。认真落实社会组织改革发展政策,推动各级建立社会组织工作协调机制。实施《社会组织登记规范》地方标准。指导各地开展宗教场所法人登记。推动在“5+1”现代产业体系的16个重点领域成立行业协会或产业联盟,鼓励各地发展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召开民政系统直管社会组织党建推进会和全省社会组织工作会议,表彰“四好之星”社会组织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筹建四川社会组织党校(社会组织学院)和社会组织孵化示范基地。
14.依法加强管理。加强社会组织第二综合党委建设,增强党建政治引领,推动党建规范化标准化,巩固提升党建“两个覆盖”,抓好社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根据民政部部署开展行业协会商会脱钩,健全依法管理机制体制;落实中央减税降费精神,规范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加强社会组织信用监管,推动社会组织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开展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加强和优化年检(年报)、第三方评估制度。依法查处社会组织违法行为,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推动联合惩戒非法社会组织责任人。
15.发挥积极作用。鼓励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政府购买服务,发挥在社会公共服务中的作用。发动社会组织积极参与脱贫攻坚,多种方式推动社会组织与深度贫困地区进行扶贫信息对接,动员社会组织“一对一”或“一对多”牵手深度贫困县。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促进基层社会和谐稳定。支持行业协会商会发挥自律作用,维护会员权益和化解专业或行业领域商事纠纷,助力民营区域县域经济发展。
16.主动搞好服务。加大社会组织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力度。开展社会组织负责人能力建设培训,提升社会组织服务民营企业发展能力。建立守信慈善组织登记事项变更和相关业务办理绿色通道,探索社会组织网上申请登记和资料提交。配合和推动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政府购买服务、财政补贴、税收优惠、人才保障等优惠政策,推动各项优惠政策进一步落实。
七、稳妥推进区划地名管理工作
17.优化行政区划设置。学习贯彻《行政区划管理条例》。支持符合条件的县撤县设市、设区。深入开展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综合调研,推动出台指导意见、制定实施方案,积极稳妥推进乡镇合并。有序审核报批行政区划调整事项。
18.加强地名管理和服务。深化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开展标准地名图录典志编纂和千年古县、千年古镇等地名文化遗产申报认定工作,拍摄四川地名文化系列纪录片。
19.抓好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完成四川与甘肃第四轮省界联检和省内市(州)间37条县界联检,编制出版“四川省县级行政区域界线详图集”。
八、大力促进社会福利事业持续发展
20.加大残疾人福利保障力度。建立健全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按照民政部要求,完善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继续实施残疾人康复“福康工程”“晚晴行动”,指导和支持地方探索贫困重度残疾人集中托养和邻里照护服务。编制四川省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规划,启动制定省内康复辅具配置服务标准。加强厅直属康复辅助器具机构能力建设。
21.推进民政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建设。实施全省民政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建设和康复设备配置(2019—2021)三年计划。召开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推进会。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和引导社会组织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工作。
22.推进福利彩票事业健康发展。完善福利彩票管理制度,完善福彩销售、公益金等管理制度。加强福彩公益宣传,弘扬福彩文化,开展福彩公益活动。
九、强化专项社会事务服务管理
23.提升殡葬管理服务质量。抓好“绿色惠民殡葬”民生实事,推动健全基本殡葬服务设施体系,推进基本殡葬服务普惠性、均等化。建设50个节地生态型乡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完善乡村公益性公墓管理制度。做好重大节日群众祭扫服务工作,巩固文明祭扫禁燃禁放成果。继续深化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
24.做好婚姻登记管理服务。出台我省贯彻《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实施细则,深化“婚姻登记质量年”活动,推进婚姻登记机关法治化、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人文化建设。加快推进婚姻历史数据补录工作,积极推进部门间数据共享核查,推进落实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当事人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持续推动公益颁证和婚嫁家庭辅导服务,组织开展婚姻家庭文化主题活动。
25.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强化救助管理机构及托养机构监管,实现全国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及救助寻亲网使用全覆盖。实施凉山州籍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专项行动。
十、加快发展慈善事业、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
26.促进慈善事业发展。加强慈善基地建设,培育和促进慈善组织健康、规范发展。落实慈善组织公开募捐、信息公开、投资活动等监管机制。开展第二届“四川慈善奖”评选表彰,举办首届四川公益慈善项目大赛。推动慈善文化传播,实施四川慈善“百企扶贫”、放飞梦想托起四川希望的明天—四川慈善福彩帮困助学活动、关爱困境儿童—乐天使夏令营等慈善品牌项目。
27.加快发展社会工作。组织实施2019年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开展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管理、介入脱贫攻坚专题培训,提升社会工作职业化、专业化水平。实施“三区计划”“牵手计划”等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推动社会工作服务站点建设,统筹推进民政领域社会工作发展。评选一批优秀社会工作者、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社会工作服务社区,加强社会工作优秀典型宣传工作。
28.加强志愿服务队伍建设。充分运用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壮大实名注册志愿者队伍,规范志愿服务记录工作和志愿服务活动开展。推动民政系统志愿服务队伍建设,依托民政服务机构、城乡社区和社会组织实施“川悦明天”“天府银龄”等志愿服务创新品牌项目。举办志愿服务项目交流会,整合公益慈善资源,拓宽志愿服务资金募集、信息宣传工作渠道。
十一、大力推进民政工作改革创新
29.建立健全民政工作体制机制。推动省级层面建立健全社会救助、城乡社区治理、养老服务、残疾人福利、儿童关爱保护保障、社会组织管理、社会工作、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慈善事业发展等工作协调机制。聚焦“三最一专”职责定位,稳妥完成省级层面机构改革,指导市(州)、县(市、区)民政部门做好机构改革相关工作。
30.大力推进试点示范。抓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救助保障、救助管理机构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慈善基地体系建设等试点工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进一步加强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取消后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持续开展养老服务系列试点。继续推进全国全省殡葬工作综合改革试点。开展涉外婚姻登记系统与公安人口基础信息系统信息共享查证试点,提高涉外婚姻登记标准化水平。
十二、着力强化民政基层基础保障
31.持续加强基层民政。认真贯彻《关于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关于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能力的意见》等文件精神,通过购买服务充实基层民政力量、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纵深推进“政策、对象、项目、资金”清理工作,制发一套管用文件,健全一套落实制度,进行一次“回头看”。
32.积极推进法治民政建设。持续推进《四川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加强依法行政,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按照省政府年度立法计划,推进民政领域立法工作。深化民政标准化工作,制定《四川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导则》《四川省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等级评定标准》《四川省养老护理员技能等级评定标准》《四川省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规范》,推动建立四川省和谐社区创建指标体系。
33.创新推进智慧民政建设。加大民政政务信息系统整合与信息资源共享力度,推进四川民政大数据中心建设。开展民政数据质量提升行动。推广应用网上公众祭奠平台、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系统。开发社会救助移动应用,推进民政专项资金监管信息系统、全国殡葬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属地化建设。推动儿童福利服务、养老综合管理、区划地名、社会组织法人库和社会组织公共服务、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慈善信息库和人才智库等信息系统建设。在社会组织、社区、区划地名、婚姻登记、殡葬服务等工作中大力推进“互联网+民政服务”。
34.打造文化民政品牌。进一步深化与主流媒体合作,丰富宣传形式和内容,充分利用清明节、儿童节、“七夕”、重阳节等时间节点,开展有针对的宣传活动,打造四川民政文化精品,不断扩大四川民政宣传的覆盖面、传播力和影响力。
十三、切实加强民政自身建设
35.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加强各级党组织建设,大力开展厅直属机关志愿服务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十一届省纪委三次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以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为重点,持续整治“四风”。坚决肃清周永康流毒影响和深刻汲取蒲波严重违纪违法案教训,扎实开展“以案促改”。
36.建设高素质民政干部人才队伍。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鲜明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用人导向,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把“好干部”标准落到实处,突出抓好年轻干部培养选拔使用,建立干部双向挂职机制。统筹用好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继续开展干部能力素质提升计划,着眼培养“奉献、担当、开拓、拼搏、干净”精神、增强服务本领和服务能力,有效激励民政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进一步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
37.加强机关规范建设。加强民政资金、民政项目管理,完善厅机关及直属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等内控制度,强化直属单位财务监督,健全重大财务事项报告或备案制度。牢固树立民政安全工作“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完善细化民政各领域应急处置预案。做好信访稳定工作,排查化解突出信访矛盾。加强保密管理,规范民政档案管理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