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20日至3月22日,网站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关于切实做好城镇开发边界实施管理的通知(试行)》(征求意见稿)的意见。意见征求期间,共收到反馈意见3条,采纳1条,未采纳2条。未采纳原因为:意见涉及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的具体地块,应由所在地市级或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按照部省规定和工作需要等,予以研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