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五项举措支持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制定贯彻实施意见。印发《自贡市财政局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全面贯彻落实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采取预留份额、价格扣除、意向公开、政采贷等举措,提高中小企业市场份额,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二是建立政策落实机制。压紧压实采购单位、主管预算单位主体责任,采购单位为政策落实的主体责任人,对未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主管预算单位督促指导下属采购单位严格落实政策,对采购单位是否符合不能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情形进行审核管理。
三是降低供应商交易成本。实行“承诺+信用管理”准入制度,按照“最少、必要”原则,设置供应商的资格条件,供应商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书面承诺即可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取消投标保证金,原则上不收取履约保证金,确需收取的,允许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据测算,全年共为供应商减少资金占用达3.6亿元。
四是缓解供应商资金压力。缩短资金支付时限,资金支付由30日缩短至10个工作日;实行预付款制度,不断提高预付款比例,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预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积极推进“政采贷”,2021年全市通过“政采贷”发放贷款金额8608.67万元,较2020年增长2000余万元。
五是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开展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等损害营商环境的规定和做法专项清理,会同市纪委监委、公安局、审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对政府采购领域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进一步整治政府采购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