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平昌县聚焦“四变”提升政务服务质量
今年以来,巴中市平昌县聚焦“四变”着力深化“放管服”改革,通过权力做减法、服务做乘法,提升政务服务质量,优化营商环境,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一、建设“市民之家”,“多处办”变“一站办”。新建占地12000平方米的平昌市民之家,涵盖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农村产权交易、综合民生服务、公共法律服务、中介商务服务、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等七大功能。政务服务大厅设立11个办事专区166个窗口,入驻行政审批、税务、住房公积金、人防等窗口单位50余个,行政许可事项243项、公共服务事项206项。交易服务大厅设开标室4个,评标室5个,标准化配备集中受理区、等候区、自助服务区、监督室、档案室等,全面推行全流程电子化开评标、远程异地评标,实施公共资源交易协同监管和智慧监管。市民之家运行以来,共办理公共服务事项79870件,行政许可8476件,办结率100%,满意率100%。
二、开设“办不成事”反映窗口,“不好办”变“尽力办”。在“市民之家”以及各政务服务分中心办事大厅设置“办不成事”反映窗口,指派专人、分类处置反映事项。探索实施“35”工作机制,规定对“办不了”的事项,在3个工作日内疏导解释;对“很难办”事项,5个工作日内协调解决,容缺受理;对“不给办”的事项问责问效。现场不能明确答复的,事后通过联办机制,由政务服务大厅主管单位召集窗口单位和窗口首席代表会商解决,对疑难问题由行政审批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联席会商解决,把“办不成的事”转变为“尽可能办成”。截至目前,全县“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共收到反映事项61个,解释疏导29个,容缺受理17个,窗口会商办理12个,联席会议解决2个,请求上级部门支持解决1个,满意率达到100%。
三、启用“子母”印章,“远处办”变“就近办”。为保障被撤并乡镇老百姓办事方便,在31个镇(街道)设立便民服务中心,14个被撤乡镇保留地名便民服务中心,将群众密切相关的134项便民服务事项下放或授权到便民服务中心办理,对清单中明确事项,推行“一枚印章管审批”。新设镇与被撤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统一使用审批专用章,实行编号管理,即“1号印章”“2号印章”“3号印章”管理制度,行使的政务服务职能、法律效力一律等同。新设镇使用1号印章,被撤乡镇使用2号印章,群众办事“多处跑”“远处办”变为“少跑路”“就近办”。推行“一枚印章管审批”后,全县共使用1号印章行政审批专用章31枚,2号印章13枚,3号印章1枚,服务群众约40万人。
四、推行“点餐式”代办,“无力办”变“帮着办”。针对外出青壮年多,留守老人、妇女、儿童群体数量较大问题,全县组建以村(社区)为单位的代办队,由基层干部、党员、思想好的年轻人组成,每个代办队不少于3人,对村(居)老、弱、病、残等特殊困难群体、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等开展“点餐式”帮代办服务。将代办队成员的信息和服务对象分别在辖区政府和政务服务中心备案,涉及到服务对象事项办理时,由政务服务中心电话通知指定的代办员做好代办服务;服务对象需要代办服务时,可通过“代办服务明白卡”上的电话号码联系到代办员寻求帮助。辖区党委政府不定期从安全、业务等方面对代办员进行培训,不断提高代办服务水平。截至目前,全县共组建代办队393支,人员超过1500人,代办事项1200余件,办结1187件,办结率为98.9%,满意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