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厅狠抓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着力解决“堵点”“痛点”“难点”
着力解决“堵点”“痛点”“难点”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也是优化全省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去年国务院在成都等16个地区开展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今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全面开展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自然资源厅、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等省直部门(单位),周密部署、迅速行动,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统一审批流程。着力疏通审批流程不畅“堵点”,解决审批事项名称、流程、办理要件不统一,审批环节多、时间长、效率低等问题。通过“减、放、并、转、调”等措施,精简审批环节,规范审批事项,形成全省统一的审批事项名称、申请材料和审批时限;合理划分审批阶段,按照立项用地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阶段,实行“一家牵头、统筹协调、并联审批、限时办结”;同时通过实行联合审图和联合验收、推行区域评估和告知承诺制等举措,进一步压缩整体审批时间。目前,基本完成项目审批事项梳理,形成下放、合并、转变管理方式事项清单,统一审批事项名称和办理要求,分类制定优化审批流程图。
统一信息数据平台。打通部门信息壁垒“难点”,解决各部门间存在“信息孤岛”、审批数据无法实时共享等问题。依托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原则,建设省级和市(州)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目前省级监管平台已基本搭建完成,可实现与国家和各市(州)审批平台的数据对接。
统一审批管理体系。消除审批程序繁长“痛点”,解决企业重复提交材料、往返跑腿等问题。实施“一窗受理”设立综合服务窗口、“一张表单”整合申报材料。同时,把供水、供电、燃气、通信等市政公用服务全部入驻政务服务大厅,实施统一规范管理,提供“一站式”服务。
统一监管方式。建立与改革相适应的监管体系。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信用监管为基础、以重点监管为补充,建立新型监管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强信用体系建设,构建联合惩戒机制;建立健全中介和市政公用服务管理制度,规范服务标准、收费标准和办事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