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推进“一网通办”专项行动方案

  • 2019年06月22日 12时06分
  • 来源: 省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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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切实破解政务服务事项标准不一致、平台功能不完善、数据共享不充分、办事服务不便捷等问题,加速推进“一网通办”,实现政务服务精准化、便捷化和移动化,制定本方案。

    一、推进业务流程再造

    (一)对标完善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按照集中梳理、部门确认、市县认领步骤组织实施,2019年7月底前省级部门对照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基本目录,完成政务服务事项名称、编码、依据、类型对应梳理并确认发布,2019年8月底前完成市县两级事项认领,确保全省政务服务事项“找得到、对得上”。〔责任单位:省大数据中心、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

    (二)优化完善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和办事指南。按照国家标准规范完善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进一步明确实施主体,细化业务办理项和办事指南,推进事项名称、编码、类型、法律依据、行使层级、受理条件、服务对象、申请材料、办理时限、收费项目等要素信息标准化。梳理公布“零材料提交”服务事项,实现申请人仅需填写格式化申请表即可办理;优化高频事项申请、审查、决定、支付、送达等流程;按类别梳理形成主题服务清单和“最多跑一次”等特色服务清单;编制省内通办事项服务清单,推动同一事项在更大范围内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实现第一批150个事项“就近能办、异地可办、全网通办”。〔责任单位:省大数据中心、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省政府办公厅、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19年11月底前〕

    (三)重点突破跨部门协同审批和并联审批事项办理。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为目标,梳理各政务服务事项申请要素、应交材料、结果证照之间的共享复用关系图谱,重构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协同办事流程,推进开办企业、投资项目审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许可、不动产登记、出入境办理等事项办理,2019年10月底前围绕社会关切推出100项套餐式、主题式服务,2020年再推出100项。〔责任单位:省大数据中心、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

    (四)拓展网上办事的广度和深度。推动所有行政权力事项和更多公共服务事项纳入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一体化平台)办理,推进交通违章缴费、教育缴费等个人非税事项及公共服务事项收费功能接入省统一支付平台,推进更多事项纳入政府统一支付的“政务专递”。推动更多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利用自助服务终端以及银行、邮政等企业网点代办,推行7×24全时政务服务模式,为企业群众提供多样性、多渠道、便利化服务。〔责任单位:省大数据中心、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财政厅、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前完成并持续推进〕

    (五)加快实现线上线下集成融合。加快推进“12345”政务服务热线资源整合,实现咨询、投诉、求助和建议等一号受理,形成从接听到办结归档公示的全闭环管理,打造政务服务“总客服”。整合对接各地政务服务实体大厅运行管理系统和相关服务设备,实时汇入网上申报、排队预约、服务评价等信息,构建线上线下功能互补、无缝衔接、全程留痕的集成服务体系。〔责任单位:省大数据中心、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中心、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二、加快平台优化整合

    (六)打造“一网通办”总门户。对标国家政务服务门户建设要求,全面升级改版四川政务服务网,清理各地各部门网上政务服务网站、栏目、大厅、页面,实现入口统一、标识统一、界面统一、风格统一。加强政务服务网分站点内容建设,叠加特色服务,打造本地本部门专属旗舰店,提升四川政务服务网整体形象,2019年年内实名注册用户数达到2000万以上。〔责任单位:省大数据中心、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省直有关部门,各市(州)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前〕

    (七)加强支撑体系能力建设和推广应用。优化完善全省政务服务统一身份认证系统多渠道认证和多级授权功能,并与各级政务服务业务办理系统全面对接融合、采信互认。利用全省统一电子证照基础库,推进各地各部门(单位)实体证照电子化、数字化管理,有效期内存量证照信息完整归集到电子证照库,新增纸质证照与电子证照同步签发,依法依规推进电子证照在政务服务中的现场亮证应用。全面推进电子印章制作使用,各地各部门(单位)在办事服务中生成的电子证照一律加盖电子印章。推动面向自然人、法人的电子印章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鼓励企业、群众使用电子印章、电子签名,减少纸质材料递交,减少跑动次数。〔责任单位:省大数据中心、公安厅、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19年10月底前完成身份认证系统功能改造和对标行动方案规定的22项高频事项相关证照归集,其余持续推进〕

    (八)打造四川移动服务品牌。按照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界面建设要求,整合各地各部门(单位)政务服务移动应用、小程序、公众号,优化“看、问、查、办、评”等功能,创立对外统一的四川政务服务“天府通办”掌上办事总门户。2019年12月底前推动社会保障、教育卫生等重点领域500项服务事项掌上可办,2020年推进200项。〔责任单位:省大数据中心、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九)强力推动系统对接。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涉及国家秘密等情形外,所有政务服务事项一律纳入一体化平台办理。各地各部门(单位)已建政务服务业务办理系统不具备全流程网上办理能力的要停用,具备全流程网上办理能力的经评估后在2019年12月底前与全省一体化平台有效对接,并实现界面统一、入口统一、出口统一。国家垂管政务服务业务办理系统应实现统一身份认证和页面嵌入。〔责任单位:省大数据中心、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前〕

    三、加强工作统筹落实

    (十)加强宣传培训。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线政务服务的若干规定》(国务院令第716号)为契机,建立常态宣传机制,扩大“一网通办”公众知晓度。分级组织一体化平台的操作使用培训,确保一线窗口人员全覆盖、会操作。〔责任单位:省大数据中心、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前〕

    (十一)推进试点示范。围绕社会公众需求热点,在成都市、德阳市、雅安市、省卫生健康委、交通运输厅、省市场监管局开展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改革试点示范工作,在解决痛点、堵点、难点问题方面进行探索创新,为提升全省政务服务能力积累经验,树立标杆。〔责任单位:省大数据中心、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完成时限:2019年11月底前〕

    (十二)强化安全运营。按照“统一建设、分级运营”原则做好内容保障、应用推广等工作,全省一体化平台和省级政务服务网由省级统一运营维护,省直部门(单位)和各市(州)、县(市、区)政务服务网分站点由各单位运营保障,健全运营保障队伍,完善上下联动、应急处置机制,确保平台安全稳定运行。〔责任单位:省大数据中心、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前〕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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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推进“一网通办”专项行动方案

  • 2019年06月22日 12时06分
  • 来源: 省政府办公厅
  • 为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切实破解政务服务事项标准不一致、平台功能不完善、数据共享不充分、办事服务不便捷等问题,加速推进“一网通办”,实现政务服务精准化、便捷化和移动化,制定本方案。

    一、推进业务流程再造

    (一)对标完善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按照集中梳理、部门确认、市县认领步骤组织实施,2019年7月底前省级部门对照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基本目录,完成政务服务事项名称、编码、依据、类型对应梳理并确认发布,2019年8月底前完成市县两级事项认领,确保全省政务服务事项“找得到、对得上”。〔责任单位:省大数据中心、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

    (二)优化完善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和办事指南。按照国家标准规范完善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进一步明确实施主体,细化业务办理项和办事指南,推进事项名称、编码、类型、法律依据、行使层级、受理条件、服务对象、申请材料、办理时限、收费项目等要素信息标准化。梳理公布“零材料提交”服务事项,实现申请人仅需填写格式化申请表即可办理;优化高频事项申请、审查、决定、支付、送达等流程;按类别梳理形成主题服务清单和“最多跑一次”等特色服务清单;编制省内通办事项服务清单,推动同一事项在更大范围内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实现第一批150个事项“就近能办、异地可办、全网通办”。〔责任单位:省大数据中心、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省政府办公厅、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19年11月底前〕

    (三)重点突破跨部门协同审批和并联审批事项办理。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为目标,梳理各政务服务事项申请要素、应交材料、结果证照之间的共享复用关系图谱,重构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协同办事流程,推进开办企业、投资项目审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许可、不动产登记、出入境办理等事项办理,2019年10月底前围绕社会关切推出100项套餐式、主题式服务,2020年再推出100项。〔责任单位:省大数据中心、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

    (四)拓展网上办事的广度和深度。推动所有行政权力事项和更多公共服务事项纳入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一体化平台)办理,推进交通违章缴费、教育缴费等个人非税事项及公共服务事项收费功能接入省统一支付平台,推进更多事项纳入政府统一支付的“政务专递”。推动更多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利用自助服务终端以及银行、邮政等企业网点代办,推行7×24全时政务服务模式,为企业群众提供多样性、多渠道、便利化服务。〔责任单位:省大数据中心、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财政厅、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前完成并持续推进〕

    (五)加快实现线上线下集成融合。加快推进“12345”政务服务热线资源整合,实现咨询、投诉、求助和建议等一号受理,形成从接听到办结归档公示的全闭环管理,打造政务服务“总客服”。整合对接各地政务服务实体大厅运行管理系统和相关服务设备,实时汇入网上申报、排队预约、服务评价等信息,构建线上线下功能互补、无缝衔接、全程留痕的集成服务体系。〔责任单位:省大数据中心、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中心、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二、加快平台优化整合

    (六)打造“一网通办”总门户。对标国家政务服务门户建设要求,全面升级改版四川政务服务网,清理各地各部门网上政务服务网站、栏目、大厅、页面,实现入口统一、标识统一、界面统一、风格统一。加强政务服务网分站点内容建设,叠加特色服务,打造本地本部门专属旗舰店,提升四川政务服务网整体形象,2019年年内实名注册用户数达到2000万以上。〔责任单位:省大数据中心、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省直有关部门,各市(州)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前〕

    (七)加强支撑体系能力建设和推广应用。优化完善全省政务服务统一身份认证系统多渠道认证和多级授权功能,并与各级政务服务业务办理系统全面对接融合、采信互认。利用全省统一电子证照基础库,推进各地各部门(单位)实体证照电子化、数字化管理,有效期内存量证照信息完整归集到电子证照库,新增纸质证照与电子证照同步签发,依法依规推进电子证照在政务服务中的现场亮证应用。全面推进电子印章制作使用,各地各部门(单位)在办事服务中生成的电子证照一律加盖电子印章。推动面向自然人、法人的电子印章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鼓励企业、群众使用电子印章、电子签名,减少纸质材料递交,减少跑动次数。〔责任单位:省大数据中心、公安厅、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19年10月底前完成身份认证系统功能改造和对标行动方案规定的22项高频事项相关证照归集,其余持续推进〕

    (八)打造四川移动服务品牌。按照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界面建设要求,整合各地各部门(单位)政务服务移动应用、小程序、公众号,优化“看、问、查、办、评”等功能,创立对外统一的四川政务服务“天府通办”掌上办事总门户。2019年12月底前推动社会保障、教育卫生等重点领域500项服务事项掌上可办,2020年推进200项。〔责任单位:省大数据中心、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九)强力推动系统对接。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涉及国家秘密等情形外,所有政务服务事项一律纳入一体化平台办理。各地各部门(单位)已建政务服务业务办理系统不具备全流程网上办理能力的要停用,具备全流程网上办理能力的经评估后在2019年12月底前与全省一体化平台有效对接,并实现界面统一、入口统一、出口统一。国家垂管政务服务业务办理系统应实现统一身份认证和页面嵌入。〔责任单位:省大数据中心、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前〕

    三、加强工作统筹落实

    (十)加强宣传培训。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线政务服务的若干规定》(国务院令第716号)为契机,建立常态宣传机制,扩大“一网通办”公众知晓度。分级组织一体化平台的操作使用培训,确保一线窗口人员全覆盖、会操作。〔责任单位:省大数据中心、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前〕

    (十一)推进试点示范。围绕社会公众需求热点,在成都市、德阳市、雅安市、省卫生健康委、交通运输厅、省市场监管局开展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改革试点示范工作,在解决痛点、堵点、难点问题方面进行探索创新,为提升全省政务服务能力积累经验,树立标杆。〔责任单位:省大数据中心、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完成时限:2019年11月底前〕

    (十二)强化安全运营。按照“统一建设、分级运营”原则做好内容保障、应用推广等工作,全省一体化平台和省级政务服务网由省级统一运营维护,省直部门(单位)和各市(州)、县(市、区)政务服务网分站点由各单位运营保障,健全运营保障队伍,完善上下联动、应急处置机制,确保平台安全稳定运行。〔责任单位:省大数据中心、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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