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优化科技项目管理 释放创新创造动能
泸州市抢抓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重大机遇,亮出多项“松绑+激励”举措优化科技项目管理,释放全社会创新创造动能,营造出创新创业创造的良好氛围。
一、深化简政放权,扩大科研自主。一是整合各类报表,减少信息填报和材料报送。整合精简项目申报书、预算申报书、任务合同书、中期报告、综合绩效自评价报告等材料中的各类报表,从项目申报到综合绩效评价各环节,全面推行信息化方式,减少联合申报协议、诚信承诺书等材料的重复报送,实现项目全周期同一信息一次填报、相同材料一次报送。二是精简项目过程检查。自由探索类应用基础研究项目、软科学项目和实施周期三年以下、经费支持20万元以下的科研项目以承担单位自我管理为主,一般不开展过程检查。对年度需要检查或抽查的项目制定年度检查工作方案,在相对集中时间开展检查,避免在同一年度对同一项目重复检查、多头检查。三是赋予承担单位和科研人员更大自主权。扩大承担单位预算调剂权限,减少项目经费调整报批程序,允许科研人员在项目实施期间自主调整研究方案、技术路线、科研团队。
二、创新主体培育,转变支持方式。一是创新主体培育。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倍增工程”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路线图计划”,2020年新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26家,总量达142家;评价入库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达357家,同比增长86%;泸州市能源投资有限公司通过省瞪羚企业备案,实现我市瞪羚企业零的突破。二是创新支持方式。设立成果转化及创新基金两类后补助项目,构建事前支持和事后补助相结合的资助机制。由企业先行投入资金组织开展研究开发和成果转化活动,取得规定成效且经评审立项后给予相应补助,推动项目管理导向从科研过程向创新结果转变。首次对8个企业开展研发投入后补助,补助资金282万元。
三、设立宽容机制,实施诚信激励。一是设立宽容机制。对于因国家、省、市的宏观政策等发生重大变化,市场、原材料、主要技术骨干等发生变化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完成任务合同书中规定的科研任务,允许申请项目结题。二是实施诚信激励。制定《泸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相关责任主体信用管理办法(试行)》,落实科研责任,明确评价标准,进行全过程评价。对于信用评级较高的项目负责人及承担单位,在凝练重大科技项目时优先采纳其意见建议,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其承担科技计划任务。
四、创新创业创造,动能释放明显。一是平台建设获得新绩。2020年新获批建设国家级引才引智示范基地1个,获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1家、省级重点实验室1家、省级众创空间3家、省级科普基地2个。新认定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6个、市级重点实验室6家、市级众创空间5家、市级科普基地5个。截至目前,科技创新平台增至217个,吸引人才、聚集高新技术项目、推动创新成果转化的能力进一步增强。二是项目推进得到深化。2020年获批国、省科技项目102项,立项金额4435.69万元。全年安排市级科技专项资金3000万元。在全省地市(州)中率先启动新冠肺炎疫情科研攻关应急专项。征集四川大学、西南医科大学等校地合作项目399个,立项104个,支持资金1970万元;验收到期校地合作项目105个。全社会研发投入14.29亿元,同比增长16.3%。三是成果转化效果明显。新获省级以上成果转化项目7项,资金470万元,培育省级成果转移转化示范企业9家。新增市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4项,资助资金120万元,项目累计投入4300万元。科技资源交易活跃,全市技术合同认定登记额达12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