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省长叶寒冰赴泸沽湖调研湖长制工作
6月29日,副省长叶寒冰带队赴凉山州盐源县泸沽湖调研湖长制工作开展情况。
调研期间,叶寒冰重点围绕泸沽湖生态保护、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以及基层社会治理等方面工作,深入实地察看,了解掌握情况。叶寒冰强调,要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认识泸沽湖治理保护的重要性,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精准施策、对症下药,确保湖长制和泸沽湖治理保护各项要求不折不扣落地落实。要坚决落实管理保护重点任务,对照2020年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要点,认真分析查找泸沽湖在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等方面的工作短板,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以泸沽湖良好的水环境迎接我省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要坚决压实有关各方工作责任,主动加强与云南省联动协调,推动落实两省政府签订的川滇两省共同保护治理泸沽湖“1+3”方案。各级湖长要切实发挥“头雁”作用,及时发现、研究解决泸沽湖管理保护的重点难点问题,建立负面清单,认真治理销号。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能职责,密切配合、协调联动、齐抓共管,做到守湖有责、守湖有方、守湖有效。
省政府副秘书长王占良、公安厅、生态环境厅、省河长制办公室、凉山州人民政府负责同志参加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