尧斯丹主持召开省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专题会议
12月9日,副省长、省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尧斯丹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省政府党组(扩大)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关于长江流域禁捕退捕决策部署,确保按时完成今年各项目标任务,确保明年起实施好长江“十年禁渔”。
在听取省直相关部门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后,尧斯丹指出,今年7月以来,省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强化统筹督导和政策支持,相关市(州)、县(市、区)切实落实主体责任,推动我省禁捕退捕工作有力有序进展,完成了相关阶段性目标任务。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省领导小组部署安排,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抓紧抓实抓细禁捕退捕各项工作,持续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
尧斯丹强调,按照国家统一部署,2021年1月1日起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等重点水域实行10年禁捕。要对标对表目标任务,进一步分类分级、精细精准梳理短板不足,落实属地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加强督导指导和暗访,推动政策落地,确保问题整改到位。要巩固渔民转产就业和安置保障工作,提高就业能力,切实保障生计。要强化依法整治和市场监管,深入开展专项行动,保持震慑力度。要做实政策解读,创新宣传方式,增进各方合力,及时防范化解风险。要着力构建长效机制,探索整合优化监管力量,加强基层执法保障,做好与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结合,研究出台相关政策文件,同时推动水产业健康发展。
省政府副秘书长李君臣,农业农村厅、公安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