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28件
截至目前,我省共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28件,已办结3件,涉案金额9293.6万元。这是8月20日记者从全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推进会上获悉的。
我省高度重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自2018年9月改革工作启动以来,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建机制、推案例、见效果”目标,扎实推进顶层设计、机制建立、技术支撑等方面工作,目前已有3家机构取得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资质。我省还将各市(州)党委政府和有关省级部门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情况纳入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考核和省级环保督察范围。
下一步,我省将建立健全多部门案件会商、双向咨询、联合办案等联动机制,并通过案件调度、座谈调研、专题培训等方式,提升各市(州)对重大案件、难点问题的解决能力。同时大力培育和发展环境损害类司法鉴定机构和评估机构,培养一批优秀专业技术人才,推动我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再上新台阶,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筑牢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屏障作出更大贡献。
副省长杨洪波出席会议并讲话。(记者 殷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