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四次会议
11月26日上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新初主持会议。
会议通过了本次常委会会议议程,书面传达学习了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精神。
会议听取了关于《四川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草案)》《四川省纠纷多元化解条例(草案)》《四川省反间谍安全防范条例(草案)》《四川省中医药条例(修订草案)》《四川省宗教事务条例(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关于《四川省企业和企业经营者权益保护条例(草案)》《四川省都江堰水利工程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四川省测绘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的说明。
会议书面听取了关于《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修正案(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关于《四川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草案)》修改情况和主要问题的报告、关于《四川省城市排水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四川省公民旁听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会议规定(草案)》《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关于《四川省企业和企业经营者权益保护条例(草案)》《四川省都江堰水利工程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四川省测绘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四川省城市排水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审议意见的报告,以及关于批准《广元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乐山大佛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条例》《峨眉山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条例》《南充市物业管理条例》《广安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广安市城市绿化条例》《巴中市城乡污水处理条例》审查意见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王树江作的关于全省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报告,听取了四川省就业促进工作情况的报告、四川省2019年预算调整方案及1至10月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四川省2018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2018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以及省人民政府关于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会议书面听取了四川省人大预算委员会关于四川省2019年预算调整方案的审查报告,以及生态环境厅、水利厅、省林业和草原局、省农业科学院、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关于2018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书面听取了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民族地区《四川省天然林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书面听取了四川省人大法制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预算委员会关于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还书面听取了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关于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书面听取了《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草案)》以及任免案的说明。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文华、刘捷、叶壮、刘作明、包惠,秘书长焦伟侠和委员共65人出席会议。
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王宁,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冯键,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张冬云;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和常委会各办事工作机构负责人;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部分市(州)人大常委会负责人;9名县级人大常委会负责人,3名乡镇人大主席;3名全国人大代表、12名省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省政协副主席祝春秀应邀参加会议。10位公民旁听会议。(记者 刘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