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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金沙江叶巴滩水电站

  • 2016年11月29日 10时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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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推进金沙江上游水能资源开发,增加可再生清洁能源供应,满足电网用电增长需要,促进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式核准金沙江叶巴滩水电站。

      叶巴滩水电站位于我省甘孜州白玉县和西藏自治区昌都市贡觉县交界的金沙江干流上,为金沙江上游水电规划报告“1库13级”中的第7级电站。该电站以发电为主,并促进藏区经济社会发展。电站正常蓄水位2889米,总装机容量224万千瓦,工程总投资为333.6亿元,水库具有季调节能力,由华电金沙江上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

      叶巴滩水电站是国家核准金沙江上游第二座百万级大型水电站。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高度重视电站建设的生态环保和移民安置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环境保护和移民安置措施,尽可能增加移民收入,并要针对金沙江上游川藏段水电开发实际,对电站研究实施支持政策。该电站的核准建设对开发利用金沙江上游水电资源,打造国家优质清洁能源基地,实施“西电东送”战略,创建清洁能源示范省都具有重要意义,对促进藏区经济社会发展和长治久安等具有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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