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李克强“微调控”:何时用、用多少
至于微调控效果究竟是微还是强,值得研究。从调控深度来看,定向调控可以是“强”调控。从调控广度来看,定向调控似乎是“微”调控。关键看,何时用、用多少。
“政府会在此后推出一些有预见性的‘微调控’措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最近的国务院经济工作会议上表示,下半年宏观政策上,“要在区间调控基础上加大定向调控,相机实施预调微调。”
当前,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经济增速缓中趋稳,地区和行业走势分化日趋明显,稳增长和调结构双压力较大,为适应这种新形势、新挑战,必须更加精准有效地实施定向调控和相机调控。
问题是,如何实现精准有效的定向调控和相机调控?在下半年的货币政策会如何贯彻这样的调控思路?体量大但走势分化的房地产市场又该如何微调控?
微调有三大参照系
一个重要参照是潜在经济增长率缺口;另一个就是通货膨胀率缺口;再一个就是货币供给增长倍数
近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北京主持召开了部分省(区)政府主要负责人经济形势座谈会。据《国际金融报》记者获悉,会议伊始,李克强就开门见山提出希望了解三个问题,“上半年经济形势”、“下半年经济走势”以及“党中央、国务院还需要采取哪些有利于稳增长、促改革和调结构的措施”。
在谈及如何应对中国经济增长减速这一问题时,李克强指出,中国各方仍需设法强化经济增长的根基,尤其是在国内外经济环境错综复杂的这一背景下。对于政府此后将在政策方面有何具体的行动,李克强的部署非常明确,“政府会在此后推出一些有预见性的‘微调控’措施。”
对于下半年的宏观政策走向,李克强认为,“要在区间调控基础上加大定向调控,相机实施预调微调。”
中国社科院民营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刘迎秋告诉记者,要做到科学有效的“预调、微调”,前提是找到“施调”的必要参照。其中,一个重要参照是潜在经济增长率缺口(即潜在经济增长率与实际经济增长率的差额),政策调节要尽可能使其趋向于零;另一个就是通货膨胀率缺口,鉴于改革开放以来凡通货膨胀率低于2%的年份都是经济趋于衰退的年份,高于6%的年份都是经济趋于过热的年份这样一个基本经验现实,政府调控部门就一定要在这两个指数发生之前做出放松或紧缩性逆向调节;再一个就是货币供给增长倍数,即货币供给大体为同期GDP增长率1.8-2.3倍的关系,根据货币供给高于或低于此倍数做出事先逆向调控。
施调着力点是需求
需求不足是当前经济生活中的主要矛盾,应对经济下行压力的政策重点应当着眼于扩大国内有效需求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上半年,GDP增长速度为7%。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盛来运在例行记者发布会上向记者透露,虽然二季度经济运行缓中趋稳,处于合理区间,许多指标出现回升势头,但促进经济稳定向好仍要付出很大努力。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常务副理事长郑新立告诉记者,需求不足是当前经济生活中的主要矛盾。当前国民经济中的矛盾很多,但主要矛盾是需求不足。“这是30多年来投资率不断攀升、消费率不断下降的结果。需求不足与产能过剩是同一问题的两个方面。生产过剩是市场经济的基本矛盾。我们成功地解决了计划经济下的‘短缺’难题,但对市场经济下的‘过剩’尚缺乏深刻理解,更缺乏有效的解决办法。”
中国社科院学部委员吕政也认为,目前经济下行压力面临的主要矛盾是需求不足的问题,因此应对经济下行压力的政策重点应当着眼于扩大国内有效需求。
货币政策更加定向
下半年,货币政策会更侧重于精准有效地实施定向调控和相机调控,创新型工具和定向降准、定向再贷款等定向调整工具的操作力度会明显加大
从去年下半年开始,货币政策开始预调微调。去年11月22日第一次调低利率;今年春节前大幅调低准备金率;3月1日又再次降息;4月19日,央行宣布降准1个百分点,并对小微企业、“三农”等特定领域的金融机构实施定向降准,力度之大实属超出市场预期;央行在6月底时再度降息,并为部分金融机构定向降准。
在央行连续降准降息,以及其他一系列稳增长措施推出之后,工业增加值、进出口等经济数据开始回升,社会融资规模、M2等金融数据也在4月份“触底”之后连月回升。
“总体来看,金融和经济一样,在逐步企稳回升。”中国人民银行调查统计司司长盛松成对今年6月和上半年经济数据作出了这样的评价。
盛松成认为,随着各项政策效果的逐步显现,货币信贷和社会融资规模合理增长,银行体系流动性保持充裕。下一步,货币政策仍将维持稳健基调,但会更加注重实施更为精准有效的调控方式,以应对经济下行压力,把握好稳增长和调结构的平衡点。
交通银行金融研究中心最新发布的报告认为, “下半年,降准降息幅度和频率将明显低于上半年,创新型工具和定向降准、定向再贷款等定向调整工具的操作力度会明显加大。”
值得注意的是,央行主管《金融时报》7月17日头版刊文称,下一步,为应对经济下行压力,货币政策仍将保持稳健基调,并可能会更侧重于精准有效地实施定向调控和相机调控。
具体来说:一是根据经济运行需要,适时加强流动性管理;二是发挥新型工具定向调控的作用,同时注重市场预期管理;三是加快培育货币政策基准利率的有效传导体系,解决利率传导机制的“中梗阻”问题;四是调整不良核销、信贷控制等政策,逐步缓释金融风险,确保金融体系稳定;五是关注资产价格波动,谨防由此可能带来的系统性金融风险。
楼市强调稳字当头
楼市新政调控效果如何,尚待时间检验,但可以肯定的是,楼市新政没有采取激进举措,着重强调的是一个“稳”字,各类微调控“工具箱”被稳健地打开
国家统计局中国经济景气监测中心副主任潘建成坦言,总体看,近期宏观政策是温和的、连续的,其变动仍属于预调微调的范围,已出台的政策并非要让经济重回粗放式增长的老路,而是为了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在稳增长和调结构之间寻求更佳平衡。
对于这段话的理解,可以从房地产市场的微调控看出端倪。
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对房地产市场的表述是,“针对不同城市情况分类调控”。
当年,部分城市取消限购。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进一步弱化调控力度,“房地产政策将坚持分类指导,因地施策,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支持居民自主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
在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政府工作报告中,“调控”、“限购”、“限价”等字眼也消失,变成了“分类指导”、“稳定住房消费”和“市场调节”等。
从目前情况看,自3·30新政以来,全国楼市似乎已回暖,但是中国社科院金融所研究员杨涛撰文称,并不能简单得出结论认为,房市已经出现了趋势性的新繁荣,“减少经济增长对房市依赖度的倾向仍然存在。另外,不同城市也出现趋势分化,如三四线城市由于供大于求的情况比较突出。”再如房产税预期、对公共部门和国企住房腐败的治理等,也都在某种程度上降低了住房购买和持有的冲动。
交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连平分析,当前要“稳经济”,先要面对两大不确定性因素:一是地方政府发债和置换以及PPP(公私合营模式)项目的推广能否解决地方基础建设投资的资金来源问题,另一因素是房地产市场成交回暖能否持续以及能否在年内带动房地产投资回升。
对于下半年楼市微调控举措,连平认为,“后续通过稳楼市来稳经济的政策可能性还是有的,但放松空间应该不大,主要是通过个人房贷、公积金贷款、交易税费以及限购政策等方面支撑房地产回暖。”(记者 吴婧)
责任编辑:
刘化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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