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民政局公布正规殡葬服务机构名单 发布十条温馨提示
人生最后一程究竟应该如何进行?怎样才能防止办丧过程中上当受骗?合法殡葬车究竟是什么样的……5月25日,成都市民政局再次公布了全市正规殡葬服务机构的名单(附文末),并发布办理殡葬相关事宜的十条温馨提示。
成都市民政局提醒广大市民,办理丧事的过程中应直接与成都市正规殡葬服务机构联系,切勿轻信非法殡葬中介机构。同时,成都市民政局针对宗教活动场所按宗教习俗处理殡葬事宜的对象和范围也做出了明确介绍,宗教活动场所不得利用宗教设施从事遗体火化、骨灰存放等殡葬服务,并且安置、处理(包括焚化)遗体、骨灰的对象不能扩大至“宗教教职人员”以外的信教群众和社会人士。另外,成都市民政局提醒广大市民,请不要参与殡葬行业的各种集资活动,谨防上当受骗。
此外,成都市民政局提醒,成都市的合法殡葬车全车身为白色,车身两侧加喷绿色流线型线条,车前后部正中处喷有专用标志,车门两侧正中设置统一编号,车前挡风玻璃处放置了成都市民政局统一监制的“殡仪专用”标志牌。如市民发现有不符合上述规定的车辆接运遗体,请及时向当地民政部门举报,也可向成都市民政局行政执法支队举报。
十条温馨提示如下:
1、请广大办丧群众(市民)在办理丧事的过程中直接与成都市正规殡葬服务机构(殡仪馆、殡改服务站以及社会公共墓地,名单附后)联系,应亲自办理殡仪服务手续,特别是办理费用结算手续,不要轻信非法殡葬中介的误导,避免上当受骗,遭受经济损失。火化遗体前,应向殡仪馆提供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或者公安机关出具的《遗体处理通知》。
2、根据《四川省殡葬管理条例》第十条“遗体的运送、防腐、整容、冷藏及火化应由殡仪馆、火葬场、殡葬服务站承办,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经营性的殡葬服务业务”的规定,宗教活动场所不得利用宗教设施从事遗体火化、骨灰存放等殡葬服务。
3、根据《四川省殡葬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二款规定,“宗教教职人员死亡后可以按宗教习俗安置、处理一体,但应遵守国家有关规定”。条例中所称的“宗教教职人员”,有关部门和法律法规上有明确界定,不包含信教群众。宗教活动场所安置、处理(包括焚化)遗体的对象不能扩大至“宗教教职人员”以外的信教群众和社会人士。
4、《四川省殡葬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信教群众在丧葬活动中举行宗教仪式,应在宗教活动场所内进行”的规定,是指丧葬活动中,信教群众在宗教活动场所内,以宗教仪式举行的祭悼仪式,不涉及遗体的安置和处理(包括遗体的焚化)。
5、注意识别合法和非法殡葬车:合法殡葬车全车身为白色,车身两侧加喷绿色流线型线条,车前后部正中处喷有专用标志,车门两侧正中设置统一编号,车前挡风玻璃处放置了成都市民政局统一监制的“殡仪专用”标志牌。如市民发现有不符合上述规定的车辆接运遗体,请及时向当地民政部门举报,也可向成都市民政局行政执法支队举报。
6、请广大办丧群众(市民)在办理丧事的过程中文明办丧、节俭办丧,不要大操大办,避免扰民,不要沿街抛撒纸钱、祭祀用品,不要沿街鸣放礼炮、燃放鞭炮。
7、请广大市民在祭祀时选用文明祭祀的方式,做到文明祭扫,低碳祭祀。
8、请广大办丧群众在殡葬消费的过程中自愿选择需要的殡葬消费内容,并根据殡葬服务场所提供的价格公示栏主动监督殡葬服务机构的价格执行情况。如发现殡葬服务机构没有设立价格公示栏、殡葬收费不透明、不出示消费明细清单、不按照价格公示栏核定的价格收费的情况,请拨打物价投诉电话:12358进行投诉。
9、广大市民在办丧过程中如果遭遇不法中介的欺骗请保留证据并拨打工商局投诉电话:12315进行投诉。
10、公墓墓穴(格位)和宗教寺庙场所针对教职人员骨灰存放的塔陵格位只能使用,不得利用其开展投资、增值活动,禁止任何形式的炒买炒卖,请市民不要参与殡葬行业的各种集资活动,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