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酿葡萄酒有毒? 实验证实甲醇超标50%

  • 2014年09月04日 08时48分
  • 来源: 华西都市报
  • 【字体:

  • 实验室工作人员对自酿葡萄酒进行取样。


    制图/杨仕成

      时下正值葡萄采摘旺季,不少“美食达人”开始自酿葡萄酒,除了能过把“酿酒师”瘾,价廉、健康、天然也是“自酿葡萄酒”的噱头。然而,近日网上热传的“自酿葡萄酒甲醇易超标或引中毒”给那些跃跃欲试的市民泼了盆冷水:自酿葡萄酒喝了要中毒,是真?还是假?

      成都市民郭女士自酿了三四年的葡萄酒,她委托记者对她自酿的葡萄酒进行甲醇检测。3日,经过连续两次检验,华西都市报委托司法鉴定所检测的自酿葡萄酒甲醇含量有了结果:第一次检测结果为601mg/L,第二次为613mg/L,每升均超出国家限量标准200多毫克。

      成都市民郭女士自酿葡萄酒已有三四年。最初,她通过朋友得知酿造方法:买回葡萄后,清洗、消毒、加糖密封入罐后,放置数月发酵,一罐无任何添加的自酿葡萄酒就算完成。

      3日,记者就在成都中道街、水碾河等农贸市场走访发现,不少市民也在采购巨峰葡萄用于酿酒。中道街的一位水果店老板主动推荐说,“就用这种巨峰葡萄嘛,很多人都在买这个品种酿酒,4块多一斤。”据介绍,这段时间,市面上的葡萄大多来自龙泉。“我们卖不完的,都用来酿酒。”该老板说。

      网友“站队”

      自酿葡萄酒有危害?6成同意3成反对

      今年7月,多起自酿葡萄酒中毒事件引发关注。据媒体报道,7月31日,湖南张先生饮用了自酿葡萄酒后,险些失明。张先生说,他邀请好友家中小聚,喝了自酿葡萄酒。当晚,就觉得心跳加快、胸闷,还有些视力模糊,随后被送医治疗。医生诊治后发现,他所饮葡萄酒甲醇超标,导致了轻微中毒。医院护士说,每年都会接诊很多例因为喝了自酿酒而导致的轻微中毒病人。

      随着酿酒季的到来,针对“自酿葡萄酒有无甲醇”的讨论也在网络上升温,而饮用自酿葡萄酒会对人体造成危害的说法越来越多。

      百度“真相问答机”曾为此做过专门调查,在参与的1897位网友中,除了3%的网友未明确表态外,有36%的网友认为自酿葡萄酒不含甲醇,可以放心饮用。剩下61%的网友则认为自酿葡萄酒确实含有甲醇。

      实验说话

      市民自酿葡萄酒 甲醇超标200多毫克/升

      听说了自酿葡萄酒可能存在甲醇超标后,郭女士委托记者对她自酿的葡萄酒进行甲醇检测。9月1日,华西都市报记者将郭女士密封好的葡萄酒送至四川合泰食品司法鉴定所。

      3日,鉴定所工作人员王超进行取样后,送入顶空进样器提取葡萄酒蒸汽,约半个小时后,样品通过气相色谱仪的检测和比对后,电脑终端得出了甲醇含量的最终结果:601毫克/升。为保证数据的准确性,王超对郭女士葡萄酒的甲醇含量进行了再次检测,结果为613毫克/升。“误差不大,说明600毫克/升的结果接近真实值。”王超说。于2008年1月1日实施的国标规定,红葡萄酒甲醇的限量标准是小于等于400毫克/升,白、桃红葡萄酒甲醇的限量标准是小于等于250毫克/升。

      记者了解到,郭女士自酿的原料是“巨峰葡萄”,应归为红葡萄酒。“也就是说,她的红葡萄酒每升超标了200多毫克。”王超提醒说,一般来说,自酿的葡萄酒或多或少会出现甲醇超标的情况,但这次检测不能代表所有自酿红葡萄酒的甲醇含量。

      危害多大?

      10毫升甲醇或致失明 自酿葡萄酒不喝为妙

      每升葡萄酒超标200毫克,有无危害?四川农业大学食品学院副教授周康说,甲醇有毒,误饮4毫升以上就可能出现中毒症状,超过10毫升可能对视神经的永久破坏而导致失明。

      市民自酿葡萄酒建议不要饮用,“换句话说,如果甲醇超标的葡萄酒用于销售的话,就会被追究责任。”

      为啥你不能酿?

      去甲醇工艺、除菌设备你家都没有

      那么,如何酿葡萄酒才能避免甲醇超标呢?

      在成都高级营养师王俊波看来,酒厂酿葡萄酒,在温度、湿度、发酵时间的控制上,都非常严格。正常情况下,白葡萄酒需3-4个月的发酵时间,红葡萄酒则需1-2年,发酵温度一般情况下不超过20℃。而市民自酿无法保证时间和温度。

      “家里酿酒无法像工厂一样全封闭式消毒,以及没有去除甲醇的工艺。”王俊波说,因此,市民看似绿色环保的自酿葡萄酒会出现细菌、甲醇超标等情况。一旦出现甲醇超标,饮用后,就可能会出现头疼胸闷的症状;同时有人选择加糖来帮助发酵,反而会使葡萄酒对人体有害。

      事实上,市面上销售的葡萄酒,并非是用日常所见的葡萄酿造。王俊波说,一般厂家酿造的葡萄酒,是用专门种植的酒葡萄酿造而成,并不是我们常见的食用葡萄。 (记者 吴柳锋 实习生 杨浩然 摄影 朱建国 张磊)

    责任编辑: 李莎莎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自酿葡萄酒有毒? 实验证实甲醇超标50%

  • 2014年09月04日 08时48分
  • 来源: 华西都市报

  • 实验室工作人员对自酿葡萄酒进行取样。


    制图/杨仕成

      时下正值葡萄采摘旺季,不少“美食达人”开始自酿葡萄酒,除了能过把“酿酒师”瘾,价廉、健康、天然也是“自酿葡萄酒”的噱头。然而,近日网上热传的“自酿葡萄酒甲醇易超标或引中毒”给那些跃跃欲试的市民泼了盆冷水:自酿葡萄酒喝了要中毒,是真?还是假?

      成都市民郭女士自酿了三四年的葡萄酒,她委托记者对她自酿的葡萄酒进行甲醇检测。3日,经过连续两次检验,华西都市报委托司法鉴定所检测的自酿葡萄酒甲醇含量有了结果:第一次检测结果为601mg/L,第二次为613mg/L,每升均超出国家限量标准200多毫克。

      成都市民郭女士自酿葡萄酒已有三四年。最初,她通过朋友得知酿造方法:买回葡萄后,清洗、消毒、加糖密封入罐后,放置数月发酵,一罐无任何添加的自酿葡萄酒就算完成。

      3日,记者就在成都中道街、水碾河等农贸市场走访发现,不少市民也在采购巨峰葡萄用于酿酒。中道街的一位水果店老板主动推荐说,“就用这种巨峰葡萄嘛,很多人都在买这个品种酿酒,4块多一斤。”据介绍,这段时间,市面上的葡萄大多来自龙泉。“我们卖不完的,都用来酿酒。”该老板说。

      网友“站队”

      自酿葡萄酒有危害?6成同意3成反对

      今年7月,多起自酿葡萄酒中毒事件引发关注。据媒体报道,7月31日,湖南张先生饮用了自酿葡萄酒后,险些失明。张先生说,他邀请好友家中小聚,喝了自酿葡萄酒。当晚,就觉得心跳加快、胸闷,还有些视力模糊,随后被送医治疗。医生诊治后发现,他所饮葡萄酒甲醇超标,导致了轻微中毒。医院护士说,每年都会接诊很多例因为喝了自酿酒而导致的轻微中毒病人。

      随着酿酒季的到来,针对“自酿葡萄酒有无甲醇”的讨论也在网络上升温,而饮用自酿葡萄酒会对人体造成危害的说法越来越多。

      百度“真相问答机”曾为此做过专门调查,在参与的1897位网友中,除了3%的网友未明确表态外,有36%的网友认为自酿葡萄酒不含甲醇,可以放心饮用。剩下61%的网友则认为自酿葡萄酒确实含有甲醇。

      实验说话

      市民自酿葡萄酒 甲醇超标200多毫克/升

      听说了自酿葡萄酒可能存在甲醇超标后,郭女士委托记者对她自酿的葡萄酒进行甲醇检测。9月1日,华西都市报记者将郭女士密封好的葡萄酒送至四川合泰食品司法鉴定所。

      3日,鉴定所工作人员王超进行取样后,送入顶空进样器提取葡萄酒蒸汽,约半个小时后,样品通过气相色谱仪的检测和比对后,电脑终端得出了甲醇含量的最终结果:601毫克/升。为保证数据的准确性,王超对郭女士葡萄酒的甲醇含量进行了再次检测,结果为613毫克/升。“误差不大,说明600毫克/升的结果接近真实值。”王超说。于2008年1月1日实施的国标规定,红葡萄酒甲醇的限量标准是小于等于400毫克/升,白、桃红葡萄酒甲醇的限量标准是小于等于250毫克/升。

      记者了解到,郭女士自酿的原料是“巨峰葡萄”,应归为红葡萄酒。“也就是说,她的红葡萄酒每升超标了200多毫克。”王超提醒说,一般来说,自酿的葡萄酒或多或少会出现甲醇超标的情况,但这次检测不能代表所有自酿红葡萄酒的甲醇含量。

      危害多大?

      10毫升甲醇或致失明 自酿葡萄酒不喝为妙

      每升葡萄酒超标200毫克,有无危害?四川农业大学食品学院副教授周康说,甲醇有毒,误饮4毫升以上就可能出现中毒症状,超过10毫升可能对视神经的永久破坏而导致失明。

      市民自酿葡萄酒建议不要饮用,“换句话说,如果甲醇超标的葡萄酒用于销售的话,就会被追究责任。”

      为啥你不能酿?

      去甲醇工艺、除菌设备你家都没有

      那么,如何酿葡萄酒才能避免甲醇超标呢?

      在成都高级营养师王俊波看来,酒厂酿葡萄酒,在温度、湿度、发酵时间的控制上,都非常严格。正常情况下,白葡萄酒需3-4个月的发酵时间,红葡萄酒则需1-2年,发酵温度一般情况下不超过20℃。而市民自酿无法保证时间和温度。

      “家里酿酒无法像工厂一样全封闭式消毒,以及没有去除甲醇的工艺。”王俊波说,因此,市民看似绿色环保的自酿葡萄酒会出现细菌、甲醇超标等情况。一旦出现甲醇超标,饮用后,就可能会出现头疼胸闷的症状;同时有人选择加糖来帮助发酵,反而会使葡萄酒对人体有害。

      事实上,市面上销售的葡萄酒,并非是用日常所见的葡萄酿造。王俊波说,一般厂家酿造的葡萄酒,是用专门种植的酒葡萄酿造而成,并不是我们常见的食用葡萄。 (记者 吴柳锋 实习生 杨浩然 摄影 朱建国 张磊)

    责任编辑: 李莎莎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 微信
  • 微博
  • 客户端
  • 头条号
  • 手机版 电脑版
    Baidu
    map